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左市江州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对2022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JY2023-J1-00001-GXZF
2.项目名称:2022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4.采购需求:2022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设备采购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货物清单。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供货并按指定位置要求完成安装和调试, 投入正常使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具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
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⑶.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售时间: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1月12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2.获取地点: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花山路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北角(崇左市万沣名车城B座416)】
3.报名需提交材料方式:(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信息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名时只需提供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和社保机构出具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注明原件的需核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4.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办理邮寄,不发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花山路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北角(崇左市万沣名车城B座41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竞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uangxizf.cn/)。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江州区教育局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街道新华路6号
联系人及方式:蓝冠辉 0771-7836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花山路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北角(崇左市万沣名车城B座416)
联系人及方式:戴正旺 电话:0771-7982225
采购人:崇左市江州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