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4818.06万元本金及其利罚息债权拟转让的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委托,拟处置以下资产,现广泛征集购买该资产的意向,具体资产项目简介如下:
一、资产基本信息
1、资产概况
截至2024年1月31日,对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借款人”)的债权本金4818.06万元,利息含罚息2192.21万元,以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
2、担保方式
2.1抵押担保
借款人名下的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狼路3.5公里路北、权证编号为巴国用(2009)第019号302002029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8913.8平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借款人名下的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狼路3.5公里路北、权证编号为房权证区巴房字第02045506号的房产(面积13757.6平米,用途为办公、工业)提供抵押担保;以借款人名下新屠宰厂全套屠宰设备、排污设备设定抵押。
2.2质押担保
谭*持有的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58.08%股权质押。
2.3保证担保
借款人实际控制人谭*、乔**夫妇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4其他担保
中农高科(北京)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与出让方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
3、处置情况
主合同已办理公证并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另案起诉的中农高科(北京)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与出让方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重审一审已胜诉。
二、资产实景图
抵质押物及牧场








三、资产亮点
1、借款人仍在经营;
2、抵押物为完整屠宰场,具备生产加工和冷储条件。


特别声明:
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侵占挪用公司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委托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委托方反洗钱管理要求,委托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特别提示:本意向征集公告不构成任何要约。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抵(质)押物现状及其涉及的产权性质、产权面积、抵押物数量、使用租赁、税费、司法查封等情况请投资人自行前往实地或向有关部门调查,本所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告仅用于征集意向受让方,后续基于购买意向并签署保密承诺后进一步提供详细债权资料,请有意参与上述项目的意向方就上述项目相关详细信息与本所联系。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22670254周先生;0755-26566647萧小姐;0755-26566752焦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网址:www.sotcbb.com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