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定分行会计传票送递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保定分行会计传票送递服务外包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保定分行会计传票送递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3-FW-012 3、采购内容:采购中国银行保定分行会计传票递送外包服务供应商。 4、项目预算:项目预算35万元/年、服务期二年。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采购中国银行保定分行会计传票递送外包服务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在保定市内设有营业机构及相应管理团队,在保定辖区各县配有营业网点(非代办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正常经营的经营场所,并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4、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30至2023-09-05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资料:符合要求的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章;经营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者租赁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所照片(名称、门牌、经营场景等)、位置图片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文件售价:300元/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9 09:30 ,地点为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金融港2号搂21层2114室,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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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东风西路2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郝志贞、杨嘉兴 | 联系人: | 赵志浩、李震 |
电话: | 0312- 3086845、0312-3086621 | 电话: | 0312-5900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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