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2024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4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①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负责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广告资源的具体经营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包括对广告内容进行把关、审查,开展市场调查、媒体开发、广告监测、广告审批管理等事宜。系独家运营授权日期:202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②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独家代理销售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媒体资源;授权品牌:温州市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项目。授权有限期:2024年4月20日-2025年4月19日。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条款规定,经论证专家组一致确认: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独家授权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负责广告资源的具体经营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家授权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负责温州市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项目品牌媒体资源;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故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应当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
地址: 温州市会展路4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5967763629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项先生、蔡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8532725、88521948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及签到表.pdf
1.8 M
采购人: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4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①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负责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广告资源的具体经营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包括对广告内容进行把关、审查,开展市场调查、媒体开发、广告监测、广告审批管理等事宜。系独家运营授权日期:202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②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独家代理销售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媒体资源;授权品牌:温州市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项目。授权有限期:2024年4月20日-2025年4月19日。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条款规定,经论证专家组一致确认: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独家授权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负责广告资源的具体经营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家授权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负责温州市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项目品牌媒体资源;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故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应当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
地址: 温州市会展路4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5967763629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项先生、蔡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8532725、88521948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及签到表.pdf
1.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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