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用气体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5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sd-2023-380
预算金额7.52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忠义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用气体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3-38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用气体系统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523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用气体系统维保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用气体系统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用气体系统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2023 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四)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
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中惠熙元广场D座22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中惠熙元广场D座2202室
七、其他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用气体系统维保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
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蔡路159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2-67127108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人: 张忠义
电 话: 022-23717450
电子邮件: xcsdyy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伥比义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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