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香烟等物资一批
标的系贵州茅台酒、香烟等资产一批。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17.772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标的详情见下表:
序号 |
物品名称 |
标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评估价格 (万元) |
备注 |
1 |
玉溪等香烟 |
玉溪硬盒100盒;中华硬盒29盒;云烟硬盒10盒;荷花硬盒10盒;龙凤呈祥硬盒10盒 |
盒 |
159 |
0.271 |
|
2 |
贵州茅台酒 |
香型:酱香型,每瓶净含量500ml,度数53%vol。生产日期2015年 |
瓶 |
2 |
0.6 |
|
3 |
国窖1573 |
香型:浓香型,每瓶净含量500ml,度数52%vol。生产日期2012年 |
瓶 |
6 |
0.48 |
|
4 |
贵州茅台酒 |
香型:酱香型,每瓶净含量500ml,度数53%vol。生产日期2016年 |
瓶 |
2 |
0.56 |
|
5 |
富光尚宇真空杯 |
FGL-3643 |
个 |
1 |
0.004 |
|
6 |
庄基角 |
吉祥券866型 精选公母蟹各4支 |
张 |
1 |
0.032 |
已过有效期,转让方询问券中提供电话,该卡可续期使用 |
7 |
贵州茅台酒 |
香型:酱香型,每瓶净含量500ml,度数53%vol。生产日期2015年 |
瓶 |
12 |
3.6 |
|
8 |
茅台15年 |
香型:酱香型,净含量500ml,度数53%vol。生产日期2012年 |
瓶 |
2 |
0.84 |
|
9 |
国窖1573国韵 |
香型:浓香型,每瓶净含量1000ml,度数53%vol。生产日期2018年 |
瓶 |
1 |
0.16 |
|
10 |
国窖1573 |
香型:浓香型,每瓶净含量500ml,度数52%vol。生产日期2011年 |
瓶 |
1 |
0.075 |
|
11 |
千足金工艺品 |
4个重量不等对联造型千足金工艺品组成,总重量100.12g,内附保证单 |
套 |
1 |
4.146 |
|
12 |
天子香烟 |
成条未拆封,硬盒 |
盒 |
10 |
0.016 |
|
13 |
中国劲酒 |
每瓶净含量500ml,度数35%vol。生产日期2020年,劲牌有限公司产 |
瓶 |
2 |
0.006 |
|
14 |
苹果手机 |
iphoneX MQA52LL/A |
台 |
1 |
0.109 |
|
15 |
贵烟等香烟 |
贵烟硬盒10盒;南京软盒10盒;中华硬盒20盒;天子软盒30盒 |
盒 |
70 |
0.055 |
|
16 |
华为手机 |
黑色Mate30 Pro.5G 内存8GB+256GB |
台 |
1 |
0.21 |
|
17 |
微软平板电脑 |
32GB Surface.windows@RT+触控式键盘保护套 |
台 |
1 |
0.023 |
|
18 |
手镯 |
乳白色手镯,红色包装盒,标有“缅甸珠宝”字样 |
枚 |
1 |
0.01 |
|
19 |
吊坠 |
红色皮革外包装,内置白色和绿色相间的如意造型吊坠,吊绳为黑色 |
枚 |
1 |
0.035 |
|
20 |
人民币珍藏册 |
红色装,标有“中华盛典.第四套人民币经典吉祥号珍藏册”字样 |
套 |
1 |
0.033 |
|
21 |
人民币珍藏册 |
蓝色装,标有“中华腾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套人民币(经典吉祥号珍藏册)”字样 |
套 |
2 |
0.066 |
|
22 |
包 |
外观为黑色,带有“MONTBLANC”标志 |
个 |
1 |
0.03 |
|
23 |
包 |
外观为大红色,包身有香奈尔Logo标志 |
个 |
1 |
0.12 |
|
24 |
纪念币 |
外包装盒上标有“2015中国乙未羊年金银纪念币”字样 |
枚 |
2 |
0.145 |
|
25 |
提货卡 |
重百1000元面值提货卡5张;新世纪百货1000元面值提货卡2张;新世纪百货500元面值提货卡10张 |
张 |
17 |
1.176 |
已过有效期,转让方询问券中提供电话,该卡可续期使用。 |
26 |
贵州茅台酒 |
香型:酱香型,每瓶净含量500ml,度数53%vol。生产日期2015年6瓶;2020年6瓶 |
瓶 |
12 |
3.12 |
|
27 |
茅台15年 |
香型:酱香型,每瓶净含量500ml,度数53%vol。生产日期2018年 |
瓶 |
2 |
0.5 |
|
28 |
国窖1573 |
香型:浓香型,每瓶净含量500ml,度数52%vol。生产日期2019年 |
瓶 |
6 |
0.45 |
|
29 |
青花郎天宝洞藏 |
香型:酱香型,每瓶净含量500ml,度数53%vol。生产日期2020年6瓶,2018年6瓶 |
瓶 |
12 |
0.9 |
|
合计: |
|
|
|
17.772 |
|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9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5.3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真伪、品相、质量、优劣、品牌、质保期等)交易和移交,转让方以及重庆联交所不对所处置标的的真伪、品相、质量、优劣、品牌等作任何形式的评论、保证和承诺。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情况、查看样品、认可现状并知晓风险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七、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除此之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
八、转让方负责在受让方付清标的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10日内移交标的,受让方在标的移交之日起5日内完成标的搬迁、运输,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负责保管,标的在转移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本次交易转让方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本项目最终成交量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二、标的现存放于重庆市綦江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查看,意向受让方看样应自觉遵守现场秩序和展示规定,造成物品损坏的,转让方将依法追究其相关经济责任。标的踏勘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和2023年10月13日上午9:30到17:00。
十三、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杜鹃 023-486610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红星广场A座14楼14-15
标的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思静 023-4865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