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储能区PC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91-283090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储能区PC工程 (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储能区PC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储能区PC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及其他。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储能区PC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储能区域,主要包含120MW/240MWh(电池标称容量)储能系统,以及储能区域围墙内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不含围墙、绿化、景观照明、视频监控),具体建设规模以批复的初设及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295314718元(最终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3.1 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储能系统的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及附属设备材料,包括储能电芯、储能电池簇、储能变流器(PCS)、升压降压系统、预制舱、储能监控系统(BMS、EMS等)、冷却系统、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系统、照明系统、通讯系统、配套附属设备材料设施、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厂家资料及图纸等;储能系统(储能系统至升压站的标段划分点之间、储能系统各舱体、储能设备之间)的高低压电缆及电缆头附件、二次控制电缆、光缆通信线等设备材料;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装卸车、保管看护、二次搬运等。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招标方不提供任何设备及材料。
3.2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电气专业:储能系统所有设备、电缆(含电池舱与PCS舱之间的连接线缆、储能系统至升压站开关间隔35kV电缆)、接地、防雷、避雷针等安装、调试。
(2)通讯专业:储能系统各相关参数信号上传至升压站内的站控系统,通讯电缆、光缆施工、EMS、BMS系统的安装、调试(EMS、BMS系统应设置在升压站中控室)。
(3)土建专业:储能区域的桩基工程(含试桩)、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设备基础、电缆沟、混凝土沟道、道路、防腐、防水等施工。储能电站的围墙、绿化、景观照明、视频监控不属于本标段范围。
(4)水工专业:电池舱全氟己酮消防系统、储能区消防设施及管线、给排水施工。
(5)总图专业:储能区施工测量、地坪平整(与升压站保持统一标高)。
3.3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方自行承担的工程施工所需的以下临时工程:
a.照明及施工通讯、办公、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
b.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
c.除电站征地以外的所有临时用地协调、附着物清理补偿、恢复工作。
(2)本标段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3)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办理工程保险。
(4)本标段范围内的设备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等)、监造、单体及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售后服务、培训、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5)配合升压站标段中标人办理工程建设许可、并网手续、监检、工程验收(安全设施、消防、职业卫生、电站标准化、涉网验收、启委会、档案验收等各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储能电站AGC、AVC联调。
(6)配合其他标段进行相关工作。
3.4标段接口划分
与升压站标段接口:
(1)电缆光缆的采购施工范围划分原则为:电缆光缆两端设备或其中一端设备为本标段供货的,则该电缆光缆由本标段供货、施工。
(2)电气专业分界点:为升压站35kV储能进线柜的接线端子处,储能系统进出线电缆及电缆终端的采购、制作、安装、试验、连接由本标段完成。
(3)通信专业分界点:储能系统通信设备至升压站储能通信柜的光缆采购、敷设、熔接、连接、测试、试验由本标段负责,储能系统通信柜的定制、采购、安装由本标段负责。
(4)土建专业分界点:储能区域道路、检修通道、电缆沟材料采购、施工由本标段负责,并负责与升压站预留的接口连接。
(5)水工专业分界点:储能区域消防设施及管线、给排水材料采购、施工由本标段负责,并负责与升压站预留的接口连接。
以上所有工程量以最终财审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1 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1)桩基完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设备厂验完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3)安装完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4)调试完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5)本工程各专项验收完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4.2 质量要求:
(1)设备材料、土建、安装、试验、调试、并网等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包括且不限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新型储能标准规范、福建省电网、福州电网、平潭综合实验区电网等所有电力行业标准,并按上述标准、规程规范通过各项专项验收。
(2)本标段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供应商品牌和技术参数须经招标人审定确认,满足合同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所有设备需满足ISO-9223-1992标准C5的防腐蚀要求,舱体外部按C类环境考虑,舱体内部按B类环境考虑。
(4)本工程混凝土施工必须采用商混,采用罐车运输、汽车泵浇筑的施工方案。
(5)储能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的保修期为5年。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现金形式;或②银行保函形式(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5.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定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具有储能电池单体、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4)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承接过单个项目容量5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供货业绩(至少包含储能电池、PCS),且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00MWh(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
1)投标方案所采用的储能电池需提供电池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加盖投标人及电池生产厂家公章(储能电池生产厂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无须提供授权书)。
2)本项目要求采用统一品牌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单体容量规格要求不小于280Ah,到达现场的电池下线时间需小于3个月,严禁使用库存电池和梯次利用电池。
3)投标方案所采用的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等主要设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
(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7.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5-3115:00:00至2023-6-2509:00:00,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xzfwzx.pingtan.gov.cn:9999/)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本工程的授权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上述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xzfwzx.pingtan.gov.cn:9999/)、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发布。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4层,
邮编:350400;
电话:13696833193,传真:/;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9室),邮编:350002;
电话:0591-28309073、38872069,传真:/;
联系人:陈工、张工。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23165425
监督部门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415室
电话:0591-23163826、23163782
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3-05-31 16: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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