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秭归县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秭归县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秭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秭归县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提升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96号)、《三峡枢纽港管委会关于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提升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三枢港委发〔2017〕7号)文件精神,制定全县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集约利用岸线资源、规范港口经营秩序、改善生态环境为工作方向,采取岸线集约开发与严格保护相结合,正面疏导与清理取缔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做好我县码头治理规范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港口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管理,相关乡镇是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码头治理规范工作。
三、实施范围及责任单位
(一)2004年《港口法》实施前建设的码头(18个)。
1.危险品码头:中长燃茅坪水上加油站码头、中石化茅坪水上加油站码头。
2.客运及旅游码头:归州客运码头、九畹溪旅游码头。
3.滚装码头:银杏沱滚装码头。
4.普货码头:沙镇溪装卸公司货运综合码头和金缸嘴货运码头、金华物流金江码头、官庄坪装卸码头、长盛码头、远通码头、游家河码头、卜庄河码头、信城码头、江南装卸码头、福广码头、尖棚岭码头、恒业码头。
(二)2004年《港口法》实施后建设的码头(1个)。链子崖旅游码头。
(三)砂石集并中心码头(2个)。王家嘴砂石集并中心码头、佳鑫砂石集并中心码头。
(四)2004年《港口法》实施后建设且手续齐全的码头(7个)。佳鑫码头、茅坪作业区二期工程滚装码头、茅坪港客运码头、茅坪港旅游码头、王天万码头、金沙码头、华新码头。
四、规范措施
(一)2004年《港口法》实施前建设的码头。项目业主应在2017年5月底前聘请有港口水工设计资质的机构对码头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应包含水工建筑物现状安全评价、港口机械设备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且有效期内等内容)、环评、防洪评估,由港监、环保、水利部门出具相关审核意见。符合安全、环保、防洪等要求的码头,可申报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码头,督促项目业主于2017年6月底前按《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评估要求对码头进行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可申报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对于到期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码头,于2017年9月底前予以拆除。
(二)2004年《港口法》实施后建设的码头。项目业主于2017年9月底之前按照《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及相关法津法规要求补办相关手续,到期仍不能完善手续的码头,于2017年12月底拆除。
(三)加快砂石集并中心码头建设工作。
1.开展砂石集并中心码头建设方案编制。根据《宜昌市砂石码头布局方案》,县交运局会同相关部门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砂石集并中心码头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政府批准。
2.启动砂石集并中心码头建设。为保障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快启动砂石集并中心码头建设,并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四)严格码头环境整治。根据三枢港委发〔2017〕7号文件精神,码头环境整治是规范的重点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我县所有码头应达到以下要求:
1.普货码头:(1)场地要绿化,确保实际绿化率不得低于10%。(2)道路要硬化,采取喷淋等措施控制扬尘,采取设置隔音屏等围挡设施控制噪声污染。(3)库棚、皮带机等作业设备要采取封闭或半封闭的方式围挡遮盖,防治扬尘污染。(4)雨污要分流,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5)标志要统一,按照统一标准设置码头标牌。标牌应标明码头名称、经营范围、业主单位、法人姓名、监管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6)老旧趸船、浮吊及相关辅助设施应除锈、刷漆、亮化,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7)加装岸电设施,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2.危险品码头:(1)趸船必须按要求配备围油栏、生活污水处理器、垃圾桶(含陆域)。(2)按照统一标准设置码头标牌。标牌应标明码头名称、经营范围、业主单位、法人姓名、监管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3)老旧趸船、相关辅助设施应除锈、刷漆、亮化,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3.旅游及客运码头:(1)趸船必须按要求配置生活污水处理器、垃圾桶(含陆域)等设施。(2)按照统一标准设置码头标牌。标牌应标明码头名称、经营范围、业主单位、法人姓名、监管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3)老旧趸船、相关辅助设施应除锈、刷漆、亮化,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4)加装岸电设施,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4.滚装码头:(1)道路要硬化,采取喷淋冲洗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2)雨污要分流,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3)港区必须按要求和标准配备垃圾桶。(4)按照统一标准设置码头标牌,标牌应标明码头名称、经营范围、业主单位(企业)、法人姓名、监管单位、监督电话号码等信息。(5)加装岸电设施,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宜府办发〔2016〕96号、三枢港委发〔2017〕7号文件精神,制定《秭归县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实施方案》。完成时限:4月26日前。
(二)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由县治理长江干线及支流非法码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乡镇、码头业主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三)治理规范实施阶段。按照“申请—评估—整改—验收—申报发证—依法拆除”六个阶段开展规范工作。
1.业主申请。危险品码头、危险品码头以外其他码头由业主根据码头现状、治理规范可行性等分别向港口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码头规范申请或放弃申明;自动放弃或逾期不申请者,到期后予以拆除。完成时限:5月10日前。
2.综合评估。申请进行规范的码头业主聘请中介机构对码头进行安全、环评、防洪评估。完成时限:5月底前。
3.限期整改。对达不到相关条件的码头,码头业主应于6月底前按《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审查要求对码头进行整改。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4.综合验收。码头整改完成后,由县治理长江干线及支流非法码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完成时限:8月底前。
5.申报发证。符合安全、环保、防洪等条件并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码头,可申报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
6.依法拆除。对于自动放弃规范的码头、到期不符合条件的码头以及到期仍不能完善手续的码头,依法予以拆除。完成时限:2004年前建设的码头9月底前拆除,2004年后建设的码头12月底前拆除。
(四)总结完善。各责任主体要按照“一码头一档案”的要求对码头规范工作资料进行汇总及档案整理,做到基础档案、文件资料、图片资料齐全,真实记录和反映工作计划、部署、措施、效果。完成时限:2018年2月底前。
六、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治理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交运局、规划局、水利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广电局、宜昌归州海事处、三峡海事局坝区海事处、县港航局、县供电公司以及沿江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港航局,负责全县码头治理规范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码头治理规范工作全程督办和综合协调。2.县法制办负责码头治理规范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3.县监察局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对部门和单位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行政问责。4.县交运局、港航局负责全县码头治理规范日常工作,对治理规范工作进行行业指导。5.县财政局负责码头治理规范工作相关资金保障。6.县规划局负责码头规划合规性审查并查处违规行为。7.县公安局负责码头治理规范安全保障工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8.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码头土地使用手续合规性审查并查处违规行为。9.县安监局负责查处码头是否符合安全规定。10.县工商局负责查处码头违规经营行为。11.县环保局负责督促码头业主进行环保评估,出具相关意见;对码头环保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12.县水利局负责督促码头业主进行防洪评估,出具相关意见。13.县广电局负责做好码头治理规范宣传报道工作。14.宜昌归州海事处、三峡海事局坝区海事处、县地方海事处禁止船舶在拟拆除码头进行货物装卸。15.县供电公司对拟拆除的码头及浮动设施停止供电。16.沿江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码头规范和码头环境整治工作,对到期不符合条件的码头组织开展拆除工作并完成植树复绿工作;加强普货码头监管,对辖区码头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协助、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确保规范后的“普货码头不经营砂石”的要求得到落实。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相关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码头规范工作进行分解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倒排工作期限,严格督促推进。
(二)加大执法力度。相关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部门联合方式从严执法。督促码头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规范到位。逾期不符合要求的码头,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三)严格督查问责。县治理长江干线及支流非法码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通报力度,督促责任单位尽职履责。县政府督查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码头治理规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工作进度的,要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
1.秭归县长江干线及支流规范码头责任分工表
2.秭归县长江干线及支流合法码头环境治理责任分工表
3.秭归县砂石集并中心码头责任分工表
4.秭归县码头治理规范申请书
5.秭归县码头治理规范放弃申明
附件1
秭归县长江干线及支流规范码头责任分工表
序号 业主名称 法人 代表
码头名称 码头位置 泊位数 建成年份 主要经营货种 结构 型式
是否符合港口岸线利用规划 是否符合土地利用 规划
是否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 是否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 占用岸线长度(米) 是否有环保手续 责任单位 1 中长燃宜昌分 公司茅坪加油站
廖 琪 长燃码头 长江右岸,茅坪作业区/茅坪 银杏沱
2 2002 燃油 浮式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94) 市局2002年10批长期 岸线
162 秭环函〔2002〕 13号
县港航局 2 中石化宜昌秭归茅坪港水上 加油站
李江宏 中石化 码头
长江右岸,茅坪作业区/银杏沱 1 2001 燃油 浮式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42) 省港航局2004年11月批1年 162 秭环函〔2004〕 32号
3 秭归县沙镇溪装卸运输有限公司 周发安 货运综合码头 长江右岸青干河右岸,沙镇溪作业区 3 2003 煤、矿石、和砂石装卸业务 浮式/ 自然岸坡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114) 上报待批 1189 环境影响 报告表
沙镇溪镇 4 秭归县沙镇溪装卸运输有限公司 周发安 金缸嘴 码头
长江右岸青干河右岸,沙镇溪作业区 3 2003 煤、矿石、和砂石装卸业务 浮式/ 自然岸坡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114) 上报待批 363 环境影响 报告表
5 秭归县金华物流装卸有限责任 公司
梅兴华 金江码头 长江右岸,青干河右岸,沙镇溪作业区 3 2003 煤 自然岸坡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26) 省港航局2006年3月 批1年
137.6 环境影响 报告表 6 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归州客运码头 长江左岸,归州作业区屈原庙 1 2003 旅客 浮式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41) 市港航局2004年1月 批20年
110 环境影响 报告表 归州镇 7 秭归县游家河 港埠有限公司
王永波 游家河 码头
香溪河右岸游家河,贾家店 作业区
2 2003 磷矿石 自然岸坡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27) 省港航局2004年10月批1年 100 环境影响 报告表 8 宜昌长盛港埠 有限公司
秦后政 长盛码头 贾家店作业区/香溪河右岸, 归州贾家店
2 2003 磷矿石 固定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18) 市港航局2004年3月 批20年
473 无 9 秭归县远通港埠有限责任公司 向永国 远通码头 长江右岸,贾家店作业区七里 峡口
2 2004 磷矿石 自然岸坡 符合 符合 无 无 368 环境影响 报告表 10 秭归县归州镇官庄坪装卸码头 陈安义 官庄坪 装卸码头
香溪河右岸官庄坪,贾家店 作业区
2 2003 磷矿石 自然岸坡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28) 省港航局2006年3月 批1年
100 环境影响 报告表 归州镇 11 湖北三峡平湖 旅游发展公司
张路生 九畹溪旅游码头 长江右岸,九畹溪右岸屈原 作业区
3 2004 旅客 浮式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122) 无 300 秭环审〔2011〕 11号
九畹溪镇 12 秭归县卜庄河 装卸运输公司
郭洪高 卜庄河装卸码头、客运码头 郭家坝作业区/童庄河右岸,郭家坝头道河和狮子包 3 2002 旅客、普货和砂石 装卸业务
浮式/ 自然岸坡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38) 市港航局2003年12月批20年 430 无 郭家坝镇 13 宜昌玄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小舟 链子崖 旅游码头
长江右岸,屈原作业区链子崖 1 在建 旅客 浮式 符合 符合 无 无 321.6 无 屈原镇 14 屈原镇信诚 装卸队
柳舰祥 信城码头 长江左岸,屈原作业区长江村 2 2003 普货和砂石装卸 业务
自然岸坡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29) 省港航局2004年10月批1年 100 环境影响 报告表 15 屈原镇江南 装卸队
向永国 江南码头 长江右岸,屈原作业区西陵峡村 2 2003 煤、石料 自然岸坡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30) 无 340 无 16 秭归县福广港埠有限责任公司 傅瑞勇 福广码头 长江右岸,茅坪作业区/银杏沱 2 2002 普货和砂石装卸 业务
浮式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37) 市港航局2003年10月批20年 328 无 茅坪镇
17 宜昌茅坪港埠 有限责任公司
曾祥和 尖棚岭 码头
长江右岸,茅坪作业区/银杏沱尖棚岭 1 2001 件杂货 浮式/ 自然岸坡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92) 市港航局2003年6月 批20年
400 无 18 秭归县恒业石材有限公司 向阳 恒业码头 长江右岸,茅坪作业区九曲脑 1 2003 煤 自然岸坡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0036) 省港航局2004年11月批1年 340 环境影响 报告表 19 秭归县银杏沱港埠有限责任公司 韩玉顺 银杏沱滚装码头 长江右岸,茅坪作业区/银杏沱 5 2003 滚装车 自然岸坡 符合 符合 (鄂宜昌)港经证(6002) 市港航局2003年10月批3年 518 无 附件2
秭归县长江干线及支流合法码头环境治理责任分工表
序号 码头名称 业主名称 码头位置 码头 性质 泊位数 建成 年份
结构型式(固定/浮式/自然 岸坡)
是否符合港口岸线利用规划 是否符合土地利用 规划
是否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 是否取得港口岸线 使用许可
占用岸线长度(米) 责任 单位 1 佳鑫码头 秭归县佳鑫港口装卸运输有限公司 长江右岸 普货 2 2009 自然岸坡 是 是 (鄂宜昌)港经证(0148) 交通运输部/2014年4月21日批复交函规划〔2014〕 248号/288米
288 茅坪镇 2 茅坪作业区二期工程滚装码头 湖北三峡现代物流 有限公司
长江右岸 滚装 5 在建 固定 是 是 交通运输部/2012.5.25批复交规划发〔2012〕 235号/1311米
1311 3 客运码头 宜昌茅坪港旅游 客运有限公司
长江右岸 客运 3 2001 浮式 是 是 (鄂宜昌)港经证(0040) 交通运输部/2013.6.24批复交规划发〔2013〕 380号/1214米
1214 4 旅游码头 宜昌茅坪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长江右岸 旅游 3 在建 浮式 是 是 5 王天万装卸码头 秭归县王天万装卸 运输有限公司
长江右岸, 青干河左岸
普货 2 2007 自然岸坡 是 是 (鄂宜昌)港经证(0025) 省港航局/鄂交港航港批〔2007〕3号/137米 137 沙镇 溪镇
6 金沙码头 秭归县金沙装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右岸, 青干河右岸
普货 2 2011 自然岸坡 是 是 (鄂宜昌)港经证(0121) 省港航局/鄂交港航基〔2008〕56号30年/150米 150 7 华新码头 华新水泥秭归 有限公司
长江右岸, 童庄河右岸
普货 4 2009 1#泊位浮式;2、3、41#固定 是 是 (鄂宜昌)港经证(0129) 省港航局/ 鄂交港航基[2008]145号30年/450米 450 郭家 坝镇
秭归县砂石集并中心码头责任分工表
序号 作业区 业主 名称 法人 代表 码头名称 码头位置及规划岸线 占用岸线长度(米) 泊 位 数 靠泊位能力 年吞吐量(万吨) 后方堆专用面积(㎡) 主要经营货种 进/出港 交通条件 辐射区域 现状/规划 责任单位 1 沙 镇
溪
王家嘴码头 长江右岸,王家嘴岸线(老黄岩(秭归与巴东交界)下游600米至店子湾)600米内 300 碎石 出港 与巴东和沙镇溪码头陆运距离相隔60公里左右,交通不便,运输 成本高
服务于沙镇溪镇4家矿山碎石外运 规划 沙镇溪镇 2 茅坪 秭归县佳鑫港口装卸运输有限公司 屈定佳 佳鑫码头 长江右岸,千金脑岸线2(茶园坡水文标尺下游200米至佳鑫码头下游600米)中游段 288 2 1000 300 20000 普货和砂石装卸业务 进出港 接S334公路 服务于九畹溪、杨林桥方向区域经济和2家矿山企业碎石外运 现状 茅坪镇
附件4秭归县码头治理规范申请书
: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提升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96号)、《三峡枢纽港管委会关于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提升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三枢港委发〔2017〕7号)、《秭归县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秭政办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我公司现申请对所属 码头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工作,我公司承诺在2017年 月前完成此项工作,到期后若不符合相关条件,我公司将自动拆除码头设施设备。
申请人:
2017年 月 日
附件5
秭归县码头治理规范放弃申明
: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提升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96号)、《三峡枢纽港管委会关于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提升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三枢港委发〔2017〕7号)、《秭归县长江干线及支流码头治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秭政办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所属 码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规范可行性进行了自我评估,认为无法达到相关条件,现自愿放弃规范工作,我公司将自动拆除码头设施设备。
申请人:
2017年 月 日
- 编辑:王茂胜 审核:李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