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7
公告正文




按照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锦社治委〔2020〕36号),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锦社治委〔2020〕18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加高效、合规地使用社区保障资金,结合社区情况以及社区居民需求,拟定在2023年社区保障资金中使用23.5万元用于保障资金项目邀请社会组织服务实施,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主体

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税务发票;

3、具备开展申报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有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

4、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并具有良好信誉;

5、申报前两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检查的,应自成立以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和违法乱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具有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拥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



申报项目类别



(一)社区环境整治微更新项目

1.项目金额:12万元

2.项目周期: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

3.项目要求:

本项目以宣传党的20大精神为主线,以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加强环境治理,在忠勇路绿化带内打造“回家的路、上学的路”环境微更新,缓解人行道在上学放学时段拥挤的问题,并融入“上学的路、回家的路”开展社区总体营造;对锦水街尽头河边进行环境微治理,融入法治教育,微网实格工作场景营造,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二)社区居民素质提升项目

1.项目金额:11.5万元

2.项目周期: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

3.项目要求:

本项目充分结合本项目充分结合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总要求,以迎大运、“我们的节日”开展文体活动6场(如八一退伍军人活动、国庆中秋文艺汇演、元旦迎新年运动会、春节文体活动、元宵节趣味活动、三八节),撬动居民参与文体队伍建设(包括建立文体队伍、队伍所需的必要设施设施设备),融合社区居民素质抓实社区教育、社区宣传及培训等活动10次(如结合暑期开展青少年儿童教育活动、应急救援知识培训、重阳节敬老活动、消防安全培训、冬季安全培训、防毒品侵害、防邪教宣传等),着实提高社区居民素质。

申报要求

(一)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域为锦江区三圣街道大安桥社区。

(二)申报项目要求具有公益性、创新性、聚焦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确保项目的实施能真正惠及到有需要的人群。

(三)项目要具有配置社会资源的能力,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

(四)社会组织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

(一)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

(二)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项目申报书;

项目计划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及经费预算、社会组织自身情况及所能提供的资源情况、受益人群覆盖情况、社会效益、项目评估等内容。

(四)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材料;

(五)申报前两年年检合格材料(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可不提供年检材料);

(六)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七)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材料。



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填写《项目申报书》,同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壹式叁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社区办公室。

(二)提交申报项目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7: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8-85936261/13540182298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水街111号(三圣街道大安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大安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三圣街道大安桥社区

2023年保障资金项目评审办法



2023年,我社区可使用社区保障资金资金额度24.318万元 。经大安桥社区2023年第 次居民议事会审议决定,我社区拟定从保障资金中使用23.5万元委托社会组织在我社区居民需求进行服务。按照社区保障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政策,制定我社区2023年度社区保障资金项目委托社会组织项目评审办法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2023年,本社区评审委员会共由37人组成,其中:

1.社区两委成员代表(共4人):邹品英、甘光全、李静、黄棉昌

2.社区居民代表、社区议事会成员(共25人):汪辉龙、汪广成、汪广富、汪大开、李阳清、冯达勇、李根、叶新华、金霞、杨珍盛、叶龙、黄军、罗辉钦、刘云富、张华清、邓琼林、白兰琼、冯朝阳、李阳凤、李碧铭、杨永成、张书红、黄世英、白兰富、钟惠安

3.社区院落自治组织负责人(共2人):黄炳全、骆德龙
4.街道职能科室(共1人):黄强

5.五老乡贤代表(共1人):宋桂南

6.社区普通居民(共4人):魏国建、赖婷 、刘桂英⠂

二、评审基本程序

1、主持人报告2023年本社区公告的居民优先需求方向。

2、社区居委会通报征各类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计划书情况(分别响应优先需求的项目类别个数,以及非优先需求的项目雷被个数);

3、评审委员会成员充分讨论,熟悉资金政策、评审办法,社区保障资金负责人答疑;

4、评审委员会成员逐一听取项目陈述人对项目介绍,现场对项目打分;

5、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项目打分排序后,逐一讨论对每一项目拟支持金额,形成社区拟实施项目建议方案。

三、项目评审原则

1、审定项目是否符合保障资金使用范围,是否属于优先需求项目。对收集后的议题由社区按类别分类,凡是在保障资金禁止使用范围中的项目,经评审委员会表决确认后,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初步明确项目计划书是否响应本社区公告的优先需求范围。

2、符合保障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打分,以平均分(所有参加评审人员得分加总后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各项目按照平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资金总量选择能够支持的项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序支持,平均分低于60分的项目,不得实施。

3.每个项目需三家及以上社会组织报名参与竞标,方可开展评审。

4.评审会会议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评审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5、项目评审采用实名制评审。

6、项目申报方应到场回答评审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四、项目评审打分标准

本社区拟实施的保障资金项目,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属于保障资金鼓励使用范围的项目,计10分;

2、项目与社区居民主要需求相关,能够切实解决当前矛盾和问题,能够切实服务于社区居民,计10分;(不属于优先需求项目的不得分)

3、项目具有很好的公益性,服务区域广,服务受益对象相对较多,计10分;

4、项目切入的时机较好,属于当前社区亟需开展的项目,并且具有一定的紧迫性,计15分;

5、项目方案设计科学专业,操作性强,示范带动性强,计15分;

6、项目执行团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执行力强,有责任心,计15分;

7、项目资金预算科学,各项成本支出控制合理,计10分;

8、项目居民需求强烈,具有普遍性,在项目征集当中意见较为集中,所占比例排列前位,计15分。

五、项目评审情况

社区居委会对征集到的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召开评审会,参照社区民主议事规则展开评审工作,逐一评审,最终决定购买、委托、资助实施的项目、拟同意实施项目的主体(社会组织)、每个项目的金额。

六、项目评审方式

1、同一社会组织承接服务估算价在1万元(不含)以下,由社区保障资金评审委员会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承接单位。

2、同一社会组织承接服务估算价在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由社区保障资金评审委员会通过竟争性谈判、比选等方式确定承接单位。

3、同一社会组织承接服务估算价在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由社区保障资金评审委员会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承接单位。

4、同一社会组织承接服务估算价在20万元(含)以上,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投标确定承接单位。
、评审注意事项

1、评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评审,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2、每一参与评审人员对每一项目单独打分,并签名。

3、单独由工作人员进行计分统分,并当场公告每一项目平均得分。

4、所有评分表作为原始档案保存。

5、评审现场,欢迎受评审项目相关居民列席旁听。

、其它说明

本评审办法经 三圣街道大安桥社区2023年第二次居民议事会审议通过,如有异议,由社区居民议事会审议后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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