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汶川县威州镇时代广场4-1-1-16号商铺
金额
26.0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4sc1003517
预算金额26.07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玉洁17360070119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R2024SC1003517
项目名称 汶川县威州镇时代广场4-1-1-16号商铺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四川航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260,7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09-1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特别事项说明:  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本次处置的资产名称为3-1-1-1、3-1-1-12房产,均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3-1-1-1房产办理汶威国用(2012)第734-1-518 号、3-1-1-12房产办理汶威国用(2012)第734-1-5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座落均为威州镇杨柳湾时代广场3-12号,证载座落重复。经转让方说明:“汶威国用(2012)第734-1-51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座落地址有误,实际地址应为威州镇杨柳湾时代广场3-1号,未至汶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更正手续”。本次房产座落地址最终应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三、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标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其中3栋1单元1层1号至17号商业用房地产已整体连通,因此3栋1单元1层1号至17号商铺按照整体出售;其余4栋1单元1层5-6号、8号、10-12号、16-18号商业用房地产按产权证单独出售。  2、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完整,无担保抵押、查封、诉讼纠纷等,不涉及土地性质变更,本次转让的部分标的虽存在租赁情况,但原租赁户已明确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购买权,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以意向受让方现场实际查看的现状为准。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位置、门牌号、产权证号、结构类型、建筑面积、规划用途、抵押状态、使用现状、权证过户、购房条件、使用及维护状况、房屋设施设备及整体装修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及瑕疵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并了解受让标的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购房条件以及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如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受让标的资产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成交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影响本次转让及转让价格,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和支付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帐户。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看,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资产处置明细表》。意向受让方凭双方签字盖章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资产处置明细表》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 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以及转受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将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名下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航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西区支行;账号:22857101040024838)。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涉及部分租赁的标的在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继续承接原租赁合同,资产交付后的租金由受让方收取。  5、产权交易的税费 (一)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二)标的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法律咨询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交接完成后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6、在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可联系转让方对标的进行实地。  查看时间为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谢玉洁 联系电话:173600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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