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机关一院、二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公安局机关一院、二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维保设备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此期间,如出现成交供应商服务达不到要求,或出现重大违约情况,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服务地点:长沙市公安局机关一院、二院
五、服务标准:
维修保养标准:
(1)日常保养内容
(2)日常维修维护
①在夏季供冷和冬季供暖停机后,对中央空调系统各部件进行维护保养各一次,并提供保养清单,并由采购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②运行期间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对工作部件及工作效果的排查保养作业,并提供保养清单,并由采购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③所有维保内容要求有清洁保养次数记录,提供清洁保养清单,并由采购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并有时间安排计划,采购方依据计划验收。
④高温、冰冻、大风及雷电等异常气候情况下,成交供应商有义务进行提醒服务和预防性维护,并提供异常气候维保项目清单,并由采购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⑤成交供应商须将所有的主机进行标识,并编制主机与机房内管道的分布关系表,明确每台主机相对应的服务范围。
⑥维修维护中涉及需采购方更换的零配件由采购方采购,需提前向采购方报备,所有维修零配件更换均进行登记做账,并由采购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⑦水质处理服务所需的化学药剂,其中包括清洗剂、预膜剂、阻垢缓蚀剂、湿保剂、杀菌灭藻剂等全部药剂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自动加药、自动排污设备等全部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技术、服务要求
(1)水质管理服务要求
1.冷却水水质管理要求
2.冷冻水水质管理要求
3.模块机冷凝器清洗要求
4.中央空调末端消毒要求
维保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有资质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维护保养,实行24小时值班制,使采购方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承担使用单位空调维护维修保养工作,确保使用单位空调正常运行,不影响使用单位各科室办公及会议的正常进行,确保使用单位应急联动指挥中心 数据机房,图像机房,天网机房及通信机房的正常运行,给各机房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整个项目的管理、维修、维护、保养、施工等工作完全满足使用单位的要求;
2、成交供应商应派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实施,项目团队须至少配备四名,维保项目负责人一名,专职维保员三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暖通或给排水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职维保员须具有高压电工(低压)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焊工证。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对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维保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成交供应商在工作中应文明施工,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并遵守维保现场的安全,维保过程中必须采取得当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在维保过程中承担全部责任。
3、维保人员按日常维保要求定期开展设备的维护保养,并提供相应的维保清单,每次维保工作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交维保清单给采购方签字,存档备查。每年进行两次设备外观清洁工作,5月至10月、12月至2月每月大检查一次,完成后提交各项设备检查记录,检修报告。
4、由于使用单位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的前提下,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排除故障。成交供应商响应时间纳入正常运转时长及季度考核范畴,确保机关一院各单位正常运行,特别是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及通信数据机房空调系统);
5、成交供应商需24小时全天候随叫随到,并负责设备全年运行过程中所需更换的易损件、易耗品,及单价2000元(市场价)以内的零配件;
6、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除约定的单价2000元(市场价)以内的零配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外,经采购方审计部门确定的单价2000元以上的配件由采购方负责采购或委托成交供应商采购(成交供应商再另行报价)。
7、在维护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设备维护的安全操作规则。维保人员需爱护采购方院内的一切财物,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损坏财物需等价赔偿。维护保养中因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人员安全培训及教育管理工作,不得在院内吸烟、乱拉乱接电线、携带危险品、车辆乱停放等违反采购方安全管理的行为,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扣罚,造成安全事故需赔偿损失。
9、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方的保密制度,合同签订时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团队人员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承诺书。
10、有重要活动时,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方要求,至少安排一名专职维保员进行现场保障。
11、采购方不负责项目团队人员的食宿保障。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简易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2、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方原因造成的,由采购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故障响应要求: 2小时内维修人员到位。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
3、项目维保作业在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维保作业过程不影响正常工作,必须停电、停水作业的,须提前申请;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及采购方安全文明维保作业的相关规定;因维保作业引起的对建筑及装饰的任何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修复复原,修复产生的任何费用均应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4、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维保台账、记录资料、监测报告等移交采购方。
5、结算方法:
5.1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
5.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成交供应商维保费用,成交供应商保障采购方空调当季度正常运转天数达到95%以上,以及季度考核表90分(含)以上,支付该季度全额的维保费用;若未达到标准,则根据正常运转天数每降低一个点扣除1%的维保费用和季度考核标准每降低一分扣除1%的维保费用,采购方从支付成交供应商季度费用内扣除两者合计的扣除比例的维保费用。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8、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长沙市公安局机关一院、二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维保设备清单
序号 | 地点 | 楼栋 | 项目 | 中央空调品牌 | 能耗类型 | 数量 | 联动室内机数 | 覆盖面积(m2) | 备注 |
1 | 机关一院 | 五办公楼 | BZY125主机年维保服务 | 远大 | 燃气 | 2 | 523 | 12397.16 | 更换主机润滑油、机油、滤清器等保养辅材,1年至少1次 |
2 | 机关一院 | 三办公楼 | BZY20主机年维保服务 | 远大 | 燃气 | 1 | 37 | 1521 | 更换主机润滑油、机油、滤清器等保养辅材,1年至少1次 |
3 | 机关一院 | 三办公楼 | BCT115主机年维保服务 | 远大 | 燃气 | 2 | 更换主机润滑油、机油、滤清器等保养辅材,1年至少1次 | ||
4 | 机关二院 | 主办公楼 | 地源热泵螺杆机主机年维保服务 | 广东欧科 | 电 | 3 | 656 | 33287.77 | 更换主机润滑油、机油、滤清器等保养辅材,1年至少1次 |
5 | 机关二院 | 制证所 | 多联机主机维保服务 | 广东欧科 | 电 | 7 | 49 | 4546.95 | 更换主机润滑油、机油、滤清器等保养辅材,1年至少1次 |
6 | 机关二院 | 食药环支队、森林公安办公楼 | 多联机主机维保服务 | 志高 | 电 | 3 | 58 | 4596.42 | 更换主机润滑油、机油、滤清器等保养辅材,1年至少1次 |
7 | | 末端设备 | 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空调机组等 | | | | 1323 | | 消毒末端空调水管过滤器,回风口、出风口 |
8 | | 空调风管 | | | | | | | 风管清理除尘 |
9 | | 空调水管 | | | | | | | 冷冻水,冷却水系统净化处理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此期间,如出现成交供应商服务达不到要求,或出现重大违约情况,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服务地点:长沙市公安局机关一院、二院
五、服务标准:
维修保养标准:
(1)日常保养内容
中央空调系统(含空调机组) | ||
序号 | 内容及要求 | |
1 | 日常维护 | ①每日巡查设备的运行状态、运行数据的记录; |
②管道、接头、阀门等部位跑、冒、滴、漏的检查及维修保养; | ||
③燃烧机、空调主机的日常维护保养、阀门、仪表的更换; | ||
④水泵、末端设备水过滤器每年清洗2次,其它时间发现堵塞,及时清理。 | ||
⑤末端设备空气过滤网每三个月清洗1次,其它时间发现堵塞,应及时清洗。 | ||
⑥控制面板、电动阀、楼层阀门、风机等出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 | ||
⑦水泵运行维修保养,每年加注润滑油1次,必要时更换; | ||
⑧送冷风管路、冷冻水管路、风机盘管处是否有大量的凝结水或保温层已破损,如是,则应维修或更换保温层。 | ||
2 | 中央空调 水泵维修保养 | ①转动水泵轴,观察是否有阻滞、碰撞、卡住现象,如是轴承问题则对轴承加注润滑油或更换轴承;如是水泵叶轮问题则应拆修水泵; |
②检查水泵水封是否漏水,如是则应进行更换。 | ||
3 | 中央空调 阀门维修保养 | ①检查是否泄漏,如是则应加压填料; |
②检查阀门开闭是否灵活,如阻力较大则应对阀杆加注润滑油; | ||
③如阀门破裂或开闭失效,则应更换同规格阀门; | ||
④检查法兰连结处是否渗漏,如是则应拆换密封胶垫; | ||
4 | 中央空调 整个循环水系统检查及保养 | ①检查水泵水封有无损坏,如损坏则应更换; |
②清洗水泵过滤网; | ||
③拧紧水泵机组所有紧固螺栓; | ||
④清洗水泵机组外壳,如脱漆或锈蚀严重,则应重新油漆1遍; | ||
⑤检查冷冻水管路、送冷风管路、风机盘管路处是否有大量的凝结水或保温层已破损,如是则应维修或更换保温层。 | ||
5 | 中央空调 末端风柜 部分的维护 | ①检查风机是否转动灵活、皮带松紧度。如有阻滞现象或皮带过松,则应加注润滑油和调整电机距离。如有异常摩擦响声则应更换风机轴承; |
②中央空调末端设备的移机(如有)。 | ||
③检查各接线头是否牢固,是否有过热痕迹,如是则作相应整修; | ||
④拧紧所有紧固件。 | ||
6 | 中央空调水质管理服务 | ①需要采用化学清洗方法,把空调主机蒸发器、 冷凝器中浮锈、污垢、油污等有害物从系统清洗出来; |
②对系统管道内壁进行化学预膜,使循环水系统金属表面有一层化学保护膜起防腐作用; | ||
③在日常运行中,投加杀菌灭藻剂、阻垢缓蚀剂,以抑制微生物、水垢、腐蚀产生。 | ||
④中央空调水质处理及模块机冷凝器、蒸发器清洗,且冷凝器二年内至少深度清洗一次。 | ||
(6)多联机保养 A: 检查制冷剂量并补充制冷剂 B: 检查电气元件牢固性并及时紧固 C: 检查制冷系统的各项压力 D: 对主要部件进行保养(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 E: 对机组管路及冷凝水管道进行保养 | ||
中央空调系统末端消毒 | ||
序号 | 内容及要求 | |
1 | 消毒主要包含风机盘管、风口、管道。 | |
2 | 根据甲方要求有计划地定期对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进行消毒。 | |
3 | 除紧急情况外,消毒过程应避开空调使用高峰。 | |
4 | 消毒过程应尽量减少对日常工作影响。 | |
空调维保记录 | ||
记录名目 | ①值班记录; | |
②报修服务记录; | ||
③安全检查记录; | ||
④设备运行记录; | ||
⑤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 ||
⑥水质处理记录; | ||
⑦空调系统清洗、消毒记录; | ||
⑨维修零配件台账; | ||
⑩培训考核记录; |
(2)日常维修维护
①在夏季供冷和冬季供暖停机后,对中央空调系统各部件进行维护保养各一次,并提供保养清单,并由采购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②运行期间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对工作部件及工作效果的排查保养作业,并提供保养清单,并由采购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③所有维保内容要求有清洁保养次数记录,提供清洁保养清单,并由采购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并有时间安排计划,采购方依据计划验收。
④高温、冰冻、大风及雷电等异常气候情况下,成交供应商有义务进行提醒服务和预防性维护,并提供异常气候维保项目清单,并由采购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⑤成交供应商须将所有的主机进行标识,并编制主机与机房内管道的分布关系表,明确每台主机相对应的服务范围。
⑥维修维护中涉及需采购方更换的零配件由采购方采购,需提前向采购方报备,所有维修零配件更换均进行登记做账,并由采购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⑦水质处理服务所需的化学药剂,其中包括清洗剂、预膜剂、阻垢缓蚀剂、湿保剂、杀菌灭藻剂等全部药剂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自动加药、自动排污设备等全部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技术、服务要求
(1)水质管理服务要求
1.冷却水水质管理要求
序号 | 要 求 |
1 | 冷却系统进行杀菌灭藻处理。 |
2 | 冷却系统投加清洗剂YF-010,作除油除浮锈处理。 |
3 | 冷却系统进行预膜处理,使管道形成一层均匀的保护膜。 |
4 | 夏季制冷阶段:安装自动加药设备的单位每半月派人巡点,现场检验水质,查看阻垢缓蚀剂YF-043投加情况,每半月投加杀菌灭藻剂YF031/YF032一次。未安装自动加药设备的单位每周派人巡点,投加阻垢缓蚀剂YF-043,现场检验水质。每半月投加杀菌灭藻剂YF031/YF032一次。 |
5 | 夏季制冷阶段:每月取一次水样,进行分析测试,并依时向采购方递交分析报告。 |
6 | 夏季制冷阶段:每月派人清洗冷却塔塔盘一次并进行排污。 |
7 | 每年拆洗主管道Y型过滤器一次。 |
8 | 每年对主机铜管冷凝器进行一次物理通炮。 |
9 | 停机阶段,冷却系统投加防锈湿保剂。 |
2.冷冻水水质管理要求
序号 | 要 求 |
1 | 冷冻系统进行杀菌灭藻处理。 |
2 | 冷冻系统投加清洗剂YF-010,作除油除浮锈处理。 |
3 | 冷冻系统进行预膜处理,使管道形成一层均匀致密的保护膜。 |
4 | 冷冻系统投加缓蚀剂YF-040做防腐蚀处理。 |
5 | 冷冻系统每年拆洗空调主机房Y型过滤器一次。 |
6 | 夏季制冷阶段:每月派人投加杀菌剂YF030一次。 |
7 | 每季度取水样一次,进行分析测试,并依时向甲方递交分析报告。 |
8 | 冬季采暖阶段,每月派人投加杀菌剂YF030一次。 |
9 | 每年对膨胀水箱内壁清洗或除锈刷油漆一次。 |
3.模块机冷凝器清洗要求
序号 | 要 求 |
1 | 清洗、清理现场,保护主机其他部位。 |
2 | 冷冻系统投加清洗剂YF-010,作除油除浮锈处理。 |
3 | 打开清洗部位端盖,在铜管表面取水垢,做溶垢实验,确定除垢剂。 |
4 | 用软管连接主机、清洗泵、配液箱,形成清洗回路。同时进行回路试水。 |
5 | 开泵循环。在配液箱中先投加缓蚀剂,使管壁上形成保护膜。同时挂入铜试片,监测腐蚀情况。 |
6 | 分次缓慢向配液箱中投加除垢剂。除垢过程中,不断检测除垢剂浓度的变化,保持除垢反应的正常进行。准确判断除垢终点,保证不过洗。 |
8 | 除垢结束,在除垢液中投加中和剂循环至pH值为7时,排放除垢液。 |
9 | 冬季采暖阶段,每月派人投加杀菌剂YF030一次。 |
10 | 每年对膨胀水箱内壁清洗或除锈刷油漆一次。 |
11 | 用清水反复冲洗,并继续投加中和剂中和处理,直至将铜管内除垢剂残液全部中和、漂洗干净。 |
12 | 在配液箱中投加铜管预膜剂,开泵循环,对铜管管壁进行预膜处理。 |
13 | 预膜完毕,漂洗主机铜管。 |
14 | 复原施工现场,采购方对整个系统开泵循环2小时测试。 |
4.中央空调末端消毒要求
消毒技术要求 | |
1 | 按照国家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的相关规定执行。 |
2 | 消毒方法参照WS/T 396-2012国家标准执行。 |
3 | 应使用专用清洗消毒设备,应对集中空调系统的风管、设备、部件进行消毒处理。具体为风管、冷却水、过滤网、过滤器、冷凝水盘消毒过滤网、过滤器、冷凝水盘、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消毒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杌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等消毒。 |
消毒效果要求 | |
1 | 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 395-2012)要求。 |
2 | 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后7日内,由经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按照有关卫生要求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可以委托检验。 |
3 | 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机构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实验室、检测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机构。 |
4 | 风管清洗后,风管内表面积尘残留量宜小于1g/m2,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均应小于100CFU/cm2。 |
5 | 部件清洗后,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均应小于100CFU/cm2。 |
6 | 集中空调系统消毒后,其自然菌去除率应当大于90%,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均应小于100CFU/cm2,且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冷却水消毒后,其自然菌去除率应大于 90%,且嗜肺军团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
维保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有资质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维护保养,实行24小时值班制,使采购方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承担使用单位空调维护维修保养工作,确保使用单位空调正常运行,不影响使用单位各科室办公及会议的正常进行,确保使用单位应急联动指挥中心 数据机房,图像机房,天网机房及通信机房的正常运行,给各机房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整个项目的管理、维修、维护、保养、施工等工作完全满足使用单位的要求;
2、成交供应商应派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实施,项目团队须至少配备四名,维保项目负责人一名,专职维保员三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暖通或给排水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职维保员须具有高压电工(低压)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焊工证。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对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维保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成交供应商在工作中应文明施工,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并遵守维保现场的安全,维保过程中必须采取得当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在维保过程中承担全部责任。
3、维保人员按日常维保要求定期开展设备的维护保养,并提供相应的维保清单,每次维保工作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交维保清单给采购方签字,存档备查。每年进行两次设备外观清洁工作,5月至10月、12月至2月每月大检查一次,完成后提交各项设备检查记录,检修报告。
4、由于使用单位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的前提下,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排除故障。成交供应商响应时间纳入正常运转时长及季度考核范畴,确保机关一院各单位正常运行,特别是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及通信数据机房空调系统);
5、成交供应商需24小时全天候随叫随到,并负责设备全年运行过程中所需更换的易损件、易耗品,及单价2000元(市场价)以内的零配件;
6、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除约定的单价2000元(市场价)以内的零配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外,经采购方审计部门确定的单价2000元以上的配件由采购方负责采购或委托成交供应商采购(成交供应商再另行报价)。
7、在维护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设备维护的安全操作规则。维保人员需爱护采购方院内的一切财物,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损坏财物需等价赔偿。维护保养中因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人员安全培训及教育管理工作,不得在院内吸烟、乱拉乱接电线、携带危险品、车辆乱停放等违反采购方安全管理的行为,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扣罚,造成安全事故需赔偿损失。
9、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方的保密制度,合同签订时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团队人员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承诺书。
10、有重要活动时,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方要求,至少安排一名专职维保员进行现场保障。
11、采购方不负责项目团队人员的食宿保障。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简易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2、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方原因造成的,由采购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故障响应要求: 2小时内维修人员到位。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
3、项目维保作业在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维保作业过程不影响正常工作,必须停电、停水作业的,须提前申请;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及采购方安全文明维保作业的相关规定;因维保作业引起的对建筑及装饰的任何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修复复原,修复产生的任何费用均应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4、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维保台账、记录资料、监测报告等移交采购方。
5、结算方法:
5.1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
5.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成交供应商维保费用,成交供应商保障采购方空调当季度正常运转天数达到95%以上,以及季度考核表90分(含)以上,支付该季度全额的维保费用;若未达到标准,则根据正常运转天数每降低一个点扣除1%的维保费用和季度考核标准每降低一分扣除1%的维保费用,采购方从支付成交供应商季度费用内扣除两者合计的扣除比例的维保费用。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8、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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