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线工程(污水管线)联合式井下清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48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0100g24034(gltc-247za113b052
预算金额485万元
招标公司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战帧宇0451-873833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振国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临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线工程(污水管线)联合式井下清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0100G24034(GLTC-247ZA113B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临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3]10号)批复,招标人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联合式井下清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线工程(污水管线)联合式井下清淤设备采购;
2.2交货地点:哈尔滨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规模:集高压清洗、真空吸污、污水循环使用和污泥运输等于一体的多功能联合式井下清淤设备1台,污泥罐、清水罐等采用不锈钢材质,清水罐容积应不小于4立方米、污水罐容积应不小于8立方米,配套高压水泵压力应不小于15兆帕(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
2.5招标范围:联合式井下清淤设备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配送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4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技术、制造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技术规格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能力。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9.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9.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城乡路305号
联 系 人:战帧宇
电 话:0451-873833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联 系 人:刘振国 马宏轩
电 话:0451-82367132转8301
电子邮件:glzb310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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