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气候可行性论证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第一次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征集单位: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DC-2024-XM20-GCFW-005 |
项目名称 |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气候可行性论证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 ||
项目编号 | DC-2024-XM20-GCFW-005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4-04-15 15: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4-04-22 09: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12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周培辉 |
联系电话 | 13802287207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气象资料来源合法):1.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工程场地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应符合《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报告编制》、《广东省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导则》的相关技术要求,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一)项目概况;(二)编制依据;(三)资料收集及处理方法;(四)区域气候背景分析;(五)高影响天气分析;(六)工程气象参数计算;(七)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与建议;(八)结论。 2.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程场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应符合《雷电防护 第2部分:风险管理》、《广东省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评估报告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评估说明;(二)工程场地内规划和建设项目概况;(三)现场勘测及资料收集(含基础资料来源及其代表性、可靠性说明,通过现场探测所取得的资料,还应当对探测仪器、探测方法、探测环境和探测数据有效性进行说明)(四)工程场地大气雷电环境分析;(五)工程场地及周边历史雷电灾害情况分析;(六)工程场地雷电灾害风险综合评估;(七)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八)结论。 3.评审与备案审核 (一)报告专家评审; (二)报告成果通过属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审核。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操作规程>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2284号),应征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气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备完善的评估报告质量控制管理机制;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气象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以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从事气象相关评估工作的经历。 (六)具有独立完成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业绩和能力,并对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报告质量和评估结论负责。 (七)根据《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第九条的要求,须具有项目区域附近国家气象站和闪电定位资料的使用权(提供省级气象档案主管机构的证明)。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1.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7.资信材料; 8.近五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
备注 | |||
项目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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