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300-jing-c2022-0025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辰18262844633
中标公司火石创造科技有限公司8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300-JING-C2022-0025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杭州费尔斯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82号B楼第七层310051
成交金额: 捌拾玖万玖仟元整(¥:8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编制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服务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建永、史荣光、何江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34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30号
联系方式:13003491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C栋15楼
联系方式:18262844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8262844633
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文件.doc 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文件.doc
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pdf 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pdf
采购人:宿迁市科学技术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09月09日采购人:宿迁市科学技术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09月09日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 | 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
项目编号: | JSZC-321300-JING-C2022-0025 |
一、总则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3目录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17六、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14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12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1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8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0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22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2第三部分评标办法20九、质疑与投诉19八、验收及付款18
(一)项目编号:JSZC-321300-JING-C2022-0025一、项目基本情况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七)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六)项目内容: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详见采购需求。(五)最高限价:90万元。(四)预算金额:90万元。(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项目名称: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十)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九)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三、评标办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四)报名联系人:周辰联系电话:18262844633(三)获取地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C栋15楼)(二)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2年09月13日9:00至2022年09月19日18:00。五、获取磋商文件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二)磋商地点:宿迁市科学技术局4楼会议室(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2年09月23日15:00
联系方式:13003491699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30号名称:宿迁市科学技术局1.采购人信息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项目联系人:周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262844633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C栋15楼名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电话:18262844633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1)项目名称: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2 | 磋商有效期 | 6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4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5 | 磋商时须携带资料 | 响应文件;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6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
7 |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8 | 其他 |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各磋商单位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
2.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条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2.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2、合格的供应商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1、采购方式一、总则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费用。磋商费用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6、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8、磋商文件的修改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磋商文件的澄清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竞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9、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逾期不回的视同已收。8.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0.2报价文件10.1.3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10.1.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1.1投标声明及承诺函。10.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0、响应文件构成
10.4商务文件10.3.2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10.3.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度安排等(格式自拟);10.3技术文件10.2.2明细报价表。10.2.1开标一览表;
12、响应文件的报价部分供应商需按照上述响应文件构成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竞标函、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等材料。为方便评审,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和页码。11、响应文件格式10.4.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10.4.2其他商务文件。10.4.1供应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提供业绩成交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资料;
投标保证金12.3.2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磋商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12.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12.3报价注意事项:12.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竞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服务本身价格、人工、交通、税费及服务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清单表格不全可另列。12.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以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价。
15.1响应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要求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4.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14、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2供应商应将全套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应在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件外层正面需注明供应商名称、竞标项目名称等字样,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6.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装订15.2除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18.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18.1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7.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的截止日期为准。17.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出席会议。17.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磋商地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或过早开启的概不负责。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响应认定条款19.3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不得撤回响应文件。19.2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19.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参与磋商会议的。
20.5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20.4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参加磋商仪式及质询事宜的;20.3响应文件份数、签署、装订、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0.2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0.1供应商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20、无效标条款
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废标条款20.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0.7供应商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20.6其它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响应文件;
2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3、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活动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若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文件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应终止磋商活动重新发布磋商公告。22、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3条规定情形除外);
24、恶意串通竞标的情形2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3.5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3.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3.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4.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24.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竞标;24.4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24.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24.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24.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竞标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4.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4.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24.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4.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竞标或者放弃成交;
25.2供应商应委派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25.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监管。25、磋商仪式六、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24.1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公平、公正、客观、竞争”为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27、磋商原则采购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独立完成磋商工作,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磋商、推选成交候选人。26、磋商小组25.4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和保证金提交情况等。对检查未通过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响应文件。25.3磋商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8.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⑵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述货物主要参数、供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⑴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8.1磋商小组首先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28、磋商程序
29.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申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评审的依据。29、最终报价28.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需要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现场以书面形式通知,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内应包含重新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8.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8.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8.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注:①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服务业
29.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9.4在采购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并按总价下调比例,调整各分项价格(不可竞争费用除外)。29.3参与最后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对身份证)。29.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以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以“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为准,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1.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磋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负有保密责任。31、磋商过程保密30.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第2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2.1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前,成交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32、确认成交供应商七、成交及合同签订31.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31.3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31.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3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33.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在竞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33.1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成交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33、标后审查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2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5.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5.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采购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35、签订合同34.2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34.1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4、成交通知书
38、付款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专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37、验收八、验收及付款36、履约保证金:无35.3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9.3质疑起算时间39.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3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39、质疑九、质疑与投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1)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9.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3)对本项目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所参加项目的具体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1)质疑函必须注明质疑人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联系人及电话;39.5质疑函的必备内容(4)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39.8对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9.7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认为质疑函内容、格式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39.6在法定质疑受理时限内,质疑人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送达招标采购单位。(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提起质疑的日期;
综合评分法第三部分评标办法40.3对不符合质疑投诉条件及虚假、恶意质疑投诉、举报将予以驳回,并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诚信等级。40.2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投诉。40.1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40、投诉
4、评标结果。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打分保留两位小数)。磋商小组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声明及承诺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信用信息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其他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审标准 | |
报价分 | 投标报价 | 10.00分 | 所有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企业业绩 | 企业业绩 | 20.00分 |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类似生物医药或大健康规划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 | 整体思路 | 12.0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建设背景、规划方向、难点分析、实施重点、产业规划后期实施等进行打分。内容完整、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措施可靠、组织严谨的得12-8(含)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具体、较合理可行、措施较可靠、组织较严谨的得8-4(含)分;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的得4-1(含)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 | 服务方案 | 12.00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设想分析和编制课题研究的框架体系进行对比打分。方案结构严谨、内容完整详实、能够针对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而细化制定,得 12-8(含)分;方案完整、制定的框架体系较完整、方案表述有偏差、但不影响实质性意思表达、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8-4(含)分;内容略有缺陷,但可通过后期调整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1(含)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 | 信息化程度 | 6.00分 | 根据供应商具有支撑规划研究和实施的信息化工具,如生物医药大数据库等进行对比打分,产业数据维度广、数据量大、数据更新频率高的得6-4(含)分,产业数据维度一般、数据量一般、数据更新频率一般的得4-2(含)分,产业数据维度差、数据量较少、数据更新频率慢的得2-1(含)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 | 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 | 9.0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及保障方式等进行打分。方案思路清晰、描述详细、贴合实际要求,得9-6(含)分;方案思路完整、内容基本详实,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6-3(含)分;内容不完善、操作性不强,但经过优化可实现采购需求,得3-1(含)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 | 进度安排 | 9.0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合理安排规划进度,各项进度保证措施齐全,全面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进度安排详细、各环节衔接紧凑、能够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6(含)分;进度安排涵盖重要环节,工期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6-3(含)分;进度安排略微笼统,但是经过后期改进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1(含)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 | 后期实践 | 6.0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产业规划后期过程中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举措进行对比打分,方案内容全面、条理清晰、流程规范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4(含)分;方案内容基本详实、有一定条理性、流程规范性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2(含)分;方案内容粗略、条理性牵强、流程规范性欠缺,经过后期改进,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1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 |
人员配置 | 项目组成员 | 16.0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医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2、项目组成员(负责人除外)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专业包含医学、生物、产业、经济、电子信息、大数据类)的每有一类得2分;最高得12分(不重复计分)。注:须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毕业证、学士学位、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任意一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三)服务期限:60日历天(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并经采购人审核后,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40%,通过专家认证,形成并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20%。(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宿迁市培育的20条重点产业链之一,为实现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现决定开展“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规划”建设项目,利用大数据手段,深度分析国内外先进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模式与经验,深入调研分析全市产业现状、准确定位短板与不足,摸清产业底数,明确全市发展规划、目标和路径,通过生物医药产业的打造,形成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产业发展新高地。(一)项目简介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报价包括完成服务管理内容、交通费、各种税费、人员费、劳保、维护、利润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其它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应将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进行调整的情况包含在内,采购人不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至少能够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技术服务方案。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编制方案,根据采购单位需要,提供方案成果相关数据。2、供应商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符合采购方要求的规划编制,费用及安全财产责任由竞标单位自行承担。1、供应商需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外地供应商应深入本地开展调研工作。二、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全称):(简称乙方)采购单位(全称):(简称甲方)专用条款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7、技术情况和资料的保密:未经采购人的许可,中标方不得向其它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提供或透漏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得自行发布、发表成果;中标方不得将编制成果作为其它商业用途,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方的责任。6、技术成果和版权归属:中标方受采购人委托完成的方案编制成果文稿版权归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方不得将技术成果、版权向第三方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方的责任。
三、实施方式及费用(二)服务地点:。(一)服务期:。二、服务时间、地点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元的标的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JSZC-321300-JING-C2022-0025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六、知识产权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五、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并经采购人审核后,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40%,通过专家认证,形成并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20%。(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四、付款方式由乙方视情况自定实施方式,费用自付。
八、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合同生效3、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2、未经采购人的许可,中标方不得向其它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提供或透漏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得自行发布、发表成果;中标方不得将编制成果作为其它商业用途,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方的责任。1、中标方受采购人委托完成的方案编制成果文稿版权归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方不得将技术成果、版权向第三方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方的责任。
十一、词语涵义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十、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九、合同份数本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供应商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技术规格(五)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即。(三)甲方:采购单位,即。(二)合同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一)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十五、不可抗力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服务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服务物服务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服务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十四、误期赔偿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十三、付款乙方所提服务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十八、适用法律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十七、合同争议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十六、税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封面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
响应声明及承诺函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磋商声明及承诺函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供应商基本信息四、报价一览表五、明细报价表六、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七、项目实施方案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九、项目组人员十、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一、谈判所需的其他资料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三、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开标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在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采购单位名称):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公章)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公章)特此授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基本信息年月日授权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区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单位性质 | ||
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万元) | ||
供应商类别 | 诚信等级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五、明细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00-JING-C2022-0025四、报价一览表
标题 | 单位 | 内容 |
报价 | 元 | |
服务期限 | ||
服务地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 |
… | ||||||
合计 | ||||||
投标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其中,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六、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盖章):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总计”填写汇总价,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未按上表格式填写或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均不予折扣。注:1、供应商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询价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决算。表中投标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九、项目组人员格式自拟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七、项目实施方案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
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如成交,项目负责人须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注:1、响应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证明。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专业技术职称 | 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编号 | |||||||||
主要主持的类似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甲方 | 获得的奖项 | 备注 | ||||||
1 | ||||||||||
2 | ||||||||||
3 |
十、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注:如供应商成交,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磋商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办公电话备注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办公电话备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单位 | 合同金额 |
请在此文档中增加磋商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标办法、磋商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则填无。十一、磋商所需的其他资料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附与业绩相关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等)。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形象,现对本人在“宿迁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
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不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
人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六、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记录,保守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
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七、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答复供应
商询问、质疑和投诉;
八、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
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九、本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专家姓名(签字)
2022年9月23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