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升级改造项目紧急采购(NN2022-G1-000321-JLN6)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54.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n2022-g1-000321-jln6
预算金额354.4万元
招标公司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梁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覃工0771-588358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30
公告正文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委托,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桂财预〔2020〕12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病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及桂卫规划发【2022】1号、南财社【2022】914号的要求及规定,现对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升级改造项目紧急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属于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所需货物和服务,适用紧急采购,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2022-G1-000321-JLN6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升级改造项目紧急采购
采购方式:紧急采购
预算金额:A分标:210万元;B分标:257万元;C分标:354.4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采购需求:
A分标: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A分标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
B分标: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B分标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
C分标: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C分标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其他资格: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方式(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报名方式有以下两种)
4.1、方式一(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办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原件备查。(自备口罩)
4.2、方式二(网上获取):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标书获取登记表(按下表内容填写)作为邮件正文,发送至2199350141@qq.com邮箱,资料有效且合格方算获取成功。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2月30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3(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自备口罩)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2月30日9时30分,在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3(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自备口罩)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21000元;B分标:25700元;C分标:35440元;
2、保证金须足额缴纳,且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2022年12月29日下午17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主);
3、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
银行账户:45050160484300000390
4、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爱卫招标采购网(http://www.gxawzb.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共和路209号
联系方式:梁女士,0771-2637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联系人: 覃工 刘工
联系电话:0771-5883580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2022-G1-000321-JLN6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升级改造项目紧急采购
采购方式:紧急采购
预算金额:A分标:210万元;B分标:257万元;C分标:354.4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采购需求:
A分标: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项目预算(万元) | 简要规格 |
1 | 全自动连续血滤系统 | 3台 | 210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2 | 支气管镜 | 1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3 | 床旁监护仪 | 6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说明 | 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以上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A分标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
B分标: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项目预算(万元) | 简要规格 |
1 | 有创呼吸机 | 4台 | 257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2 | 无创呼吸机 | 4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3 | 连续心排量模块(PICCO模块) | 2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4 | 心排量模块(CO模块) | 1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说明 | 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以上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B分标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
C分标: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项目预算(万元) | 简要规格 |
1 | 吊塔 | 2台 | 354.4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2 | 电动病床 | 10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3 | 血气机 | 1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4 | 排痰机 | 6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5 | 医用降温毯 | 4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6 | 升温仪 | 2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7 | 高流量湿化氧疗系统 | 5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8 | 一次性气管镜 | 1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9 |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 3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10 | 康复训练车 | 3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11 | 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 1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12 | 过氧化氢消毒机 | 1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13 | 精密注射泵 | 28台 | 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表 | |
说明 | 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以上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C分标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其他资格: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方式(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报名方式有以下两种)
4.1、方式一(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办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原件备查。(自备口罩)
4.2、方式二(网上获取):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标书获取登记表(按下表内容填写)作为邮件正文,发送至2199350141@qq.com邮箱,资料有效且合格方算获取成功。
标书购买登记表 | |||
单位名称 | 购买分标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
手机号码 | 办公室电话 | ||
单位地址 | 日 期 |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2月30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3(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自备口罩)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2月30日9时30分,在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3(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自备口罩)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21000元;B分标:25700元;C分标:35440元;
2、保证金须足额缴纳,且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2022年12月29日下午17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主);
3、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
银行账户:45050160484300000390
4、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爱卫招标采购网(http://www.gxawzb.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共和路209号
联系方式:梁女士,0771-2637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联系人: 覃工 刘工
联系电话:0771-5883580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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