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tc2329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烜栋0571-878500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一期项目110kV变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8-10 13:13:57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3-08-11 09:0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08-16 17:00:00
终止:
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一期项目110kV变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ZTC23290)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一期项目110kV变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一期项目110kV变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一期项目110kV变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建设规模:新建1座110千伏用户变(电信变),本期主变容量2×5万千伏安,预留远期主变容量2×5万千伏安。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的三江创智小镇内,北临横八路,南靠云临路,东西两侧分别为纵九路和石富路。
2.4招标内容: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一期项目110kV变配电工程新建110kV变电站(包括变电站内设备及安装,不含房屋建筑)。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各类检测委托实施、竣工图编制、完成竣工通电验收及备案、移交、保修服务等所有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内容。同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项目总体达到“交钥匙工程”水平。
2.5有关单位和机构
建设单位(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可研编制单位:浙江中新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允许上述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2.6现场条件和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本次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2.6.1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0kV变电站(包括变电站内设备及安装,不含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各类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含专家论证、会务及专家费)、深化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深化设计、限额设计总协调、内部图审等,以及结合远景规划的预留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案优化、各类专项审查,并支付相关的专家费、评审费等所有费用。
2.6.2 设备材料采购内容:除发包人另行委托的设备采购、安装以外,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所有工作。
2.6.3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10kV变电站一座(不含房屋建筑)、两台50MVA主变压器及站内设备安装及设备基础及配套设施所涉及的施工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结合远景规划的预留等,本项目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所有工作。
2.6.4 总承包管理,配合完成本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布置,完成联合试运转,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完成工程测绘,负责项目交付使用前及保修期内所需完成的所有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控制,投资控制,实施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协调、项目总结等);变电站继保值计算和整定、通电运行筹备、变电站主体环评报告、组织验收、档案收集整理、咨询服务(采购管理、专业软件使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等)、工程检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等所有工作;同时做好与项目主体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项目整体达到“交钥匙”
水平。
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单位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2.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达到可通电状态,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及图审。
2.8质量标准要求:
2.8.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8.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确保本工程通过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正式通电投入使用。
2.8.3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符合国家及杭州市相关要求。
2.8.4协助发包人完成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处理项目争创“钱江杯”、确保“西湖杯”目标。
2.9承包人应承诺提供的设备应满足国家电网入网要求,并在设备进场前提供型式试验报告、3C认证等必须具备的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含变电工程设计类型)资质;
3.3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
3.4承担施工的单位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允许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9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11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允许上述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线下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5.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9时30分。
6.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电力工程交易中心开标 1 室(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203号)。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
8.其他事项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数据建设运营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288号
联 系 人:陈钢
电    话:0571-87238723、15305719130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联 系 人:黄烜栋、柴敏、翁敏
电   话:0571-87850078、15858165860
电子邮件:15858165860@163.com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帐   号:3301040160001182073
9.2异议接受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chinazhongzhe@163.com
 
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