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中国联通户内LED显示屏产品信息核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ND12102405000168
为准确、客观了解供应商质量管控、生产能力等情况,建立信息核查常态化机制,现启动户内LED显示屏供应商信息核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核查产品及内容
(1)信息核查产品:户内LED显示屏。
(2)信息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基本信息、工厂信息、管理体系认证、专利、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资质、生产及检测设备、售后服务等。
二、信息核查要求
1. 申请人要求
参加本期信息核查的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户内LED显示屏生产制造能力。
2. 报名要求
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进行注册及报名(网址:https://www.cuecp.cn/,技术支撑电话:010-67882255-3-8-2)。
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本期户内LED显示屏信息核查。
3. 信息申报
申请人报名后,须将核查申报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相关要求录入系统,录入路径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商城→项目信息核查”。申请人应将全套电子核查表单及证明材料汇总后存储于同一可移动的USB存储介质中,寄送至指定的申请文件接收地址。
4. 时间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22时00分;
(2)信息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7时00分;
报名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上述项目的本期信息核查报名申请(另有通知的除外)。
三、信息核查安排
中国联通将组织信息核查小组,对申请人的工厂信息、管理体系认证、专利、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资质、生产及检测设备等申报信息进行核查。具体核查安排以核查小组发出的通知为准,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准备,为核查提供必要便利。
四、信息核查结果公示及应用
请按照“应提交尽提交”原则,将核查信息全部提交,避免遗漏或缺失,供应商常态化信息核查完成后将公示相关结果,核查结果将作为后续资格审查条件和商务技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要求所填信息须为真实有效数据,如有存在错漏或前后不一致,申请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他事项
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其信息核查工作延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咨询与监督
申请文件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庄胜广场西翼11楼1111
信息核查联系人及电话:綦琳 15134548329
咨询邮箱:764348308@qq.com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为准确、客观了解供应商质量管控、生产能力等情况,建立信息核查常态化机制,现启动户内LED显示屏供应商信息核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核查产品及内容
(1)信息核查产品:户内LED显示屏。
(2)信息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基本信息、工厂信息、管理体系认证、专利、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资质、生产及检测设备、售后服务等。
二、信息核查要求
1. 申请人要求
参加本期信息核查的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户内LED显示屏生产制造能力。
2. 报名要求
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进行注册及报名(网址:https://www.cuecp.cn/,技术支撑电话:010-67882255-3-8-2)。
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本期户内LED显示屏信息核查。
3. 信息申报
申请人报名后,须将核查申报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相关要求录入系统,录入路径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商城→项目信息核查”。申请人应将全套电子核查表单及证明材料汇总后存储于同一可移动的USB存储介质中,寄送至指定的申请文件接收地址。
4. 时间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22时00分;
(2)信息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7时00分;
报名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上述项目的本期信息核查报名申请(另有通知的除外)。
三、信息核查安排
中国联通将组织信息核查小组,对申请人的工厂信息、管理体系认证、专利、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资质、生产及检测设备等申报信息进行核查。具体核查安排以核查小组发出的通知为准,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准备,为核查提供必要便利。
四、信息核查结果公示及应用
请按照“应提交尽提交”原则,将核查信息全部提交,避免遗漏或缺失,供应商常态化信息核查完成后将公示相关结果,核查结果将作为后续资格审查条件和商务技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要求所填信息须为真实有效数据,如有存在错漏或前后不一致,申请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他事项
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其信息核查工作延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咨询与监督
申请文件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庄胜广场西翼11楼1111
信息核查联系人及电话:綦琳 15134548329
咨询邮箱:764348308@qq.com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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