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苍梧县人民法院关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华兴路1号第2幢2单元2602房(变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凤地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3774010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3日10:00至2022年9月13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苍梧县人民法院)对位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华兴路1号第2幢2单元2602房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华兴路1号第2幢2单元2602房。

拍卖标的物详情:该标的物位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华兴路1号第2幢2单元2602房,建筑面积177.91平方,(产权证号:桂(2019)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35568号)。该楼楼层共30楼,标的物位于26楼,电梯房。房屋朝向:南。附近有城西综合市场,佛子大酒店,明华驾校总部,生活设施、配套设施完善,有配套停车场,交通便利。该房屋是否欠物业费,具体金额请自行到物业处了解。

因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五日内缴交相关税费,垫付费用可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需承担拍卖标的物有可能欠下的物业费、水、电款等费用。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有意购买者自行到标的物现场及相关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解咨询。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7月13日10:00至2022年9月13日10:00(延时的除外)。

变卖价:房屋变卖价493360元,每次竞价加价幅度1500元,保证金金额24668元。

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定在2022年7月7日10时30分-11时00分(请自行前往),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辅助机构联系(广西凤地科技有限公司:18377401000)

五、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不含该房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及其他可拆卸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及使用的添置物品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苍梧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石桥支行,账号:6228401537047488967,缴款单请注明本案案号:(2022)桂0421执恢35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八、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18377401000广西凤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

苍梧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