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04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122-001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盘山县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年第004号)
一、项目编号:JH24-211122-00109
二、项目名称:盘山县中医院改扩建及重大疫情救助基地项目—信息化办公用品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汇智(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宋家村宋家小学西侧100米
被投诉人1: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
被投诉人2:盘山县中医院
地 址:盘山县府前大街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胖终端一体机(云桌面)参数要求12.存储设备规格,存储设备其他参与要求,固态盘应符合 SJ/T 11654 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2:胖终端一体机(云桌面)参数要求19.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防蓝光,支持防蓝光模式,蓝光加权辐射亮度比应0.0012W/( ?cd ?sr)(瓦每坎特拉每球面度)。 
投诉事项3:胖终端一体机(云桌面)参数要求20.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低频闪,显示屏应支持低频闪≤-35dB 
投诉事项4:胖终端一体机(云桌面)参数要求46.整机基础规格,整机噪音,产品工作在空闲状态下,产品的声功率级应不超过 4.5 Bel。   
投诉事项5:胖终端一体机(云桌面)参数要求47.整机基础规格,整机散热,在环境温度为25℃及处理器满载情况下,产品表面温度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可触及面温度范围内小于 45℃ ; b) 显示器表面温度:显示屏温度不高于38℃。
投诉事项6:胖终端一体机(云桌面)参数要求59.显示设备性能,显示屏刷新率,≥60Hz;60.显示设备性能,显示屏位深≥8 位。61.显示设备性能,显示屏色域≥99%sRGB62.显示设备性能,显示屏色准△E≤4。63.显示设备性能,显示屏响应时间≤22ms。64.显示设备性能,显示屏亮度≥250尼特。65.显示设备性能,显示屏亮度一致性≥70%66.显示设备性能,显示屏对比度≥1000:1。67.显示设备性能,显示屏其他参数,其它参数应符合SJ/T 11292 的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7:云桌面软件参数要求1、要求软件为B/S,基于WEB的全中文图形化管理界面,支持现有网络环境下的跨网段、跨路由管理;服务器支持端口映射、DMZ方式访问。支持广域网分发镜像管理终端。
投诉事项8:云桌面软件参数要求★3、服务端支持多个平台部署,包括ARM、AMD、X86、LongArch,服务器操作系统国产麒麟、统信操作系统以及其他Linux版本。一台服务器可以同时管理多种架构的终端(ARM、AMD、X86、LongArch),支持主流国产操作系统(UOS、kylin)以及windows系列(win7、win10、win11)的下发部署。
投诉事项9:云桌面软件参数要求4、支持多部门、多用户的分组管理,可对一个部门进行批量磁盘关联,使用同一个磁盘;也可以在同一个分组下独立对某个终端进行磁盘关联。
投诉事项10:云桌面软件参数要求★5、支持每个分组的策略化管理,且每个桌面支持单独设置对应的管理策略,如引导顺序、保护还原、引导密码、系统是否隐藏等参数;
请求: 贵医院答复说此次招标产品满足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但是请问,既然符合,为什么不按照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模版招标格式招标?难道云桌面终端不算计算机吗?所有参数均存在指向唯一性,我司诉求,重新论证招标参数,重新组织招标,完全按照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要求的格式进行参数编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6项,盘山县中医院采购的胖终端一体机(云桌面)参数全部符合《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标准,故投诉事项1-6项不成立。投诉事项7-10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单位于2024年8月19号通过政府采购网向汇智(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送补正通知,汇智公司于8月20日补正材料,该补正材料提供了《电大4号机房电脑采购竞价公告》,经审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铜梁区委党校电大4号机房电脑采购指定品牌为“联想”,故最终采购的电脑为联想品牌的“天开T630Z”。“云桌面软件”参数与补正材料中联想电脑参数不完全一致,不足以证明此次招标“云桌面软件”参数仅有联想品牌符合。故汇智(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诉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盘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盘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盘锦盘山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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