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20.00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501202100143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强0831-366393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1-12-22

一、项目编号
511501202100143
二、项目名称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灌温路1399号
中标(成交)金额 840.00元(总价)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医用液氧配送服务:服务范围: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服务要求:1.为保障医院的氧气正常供应及安全,供应商上岗人员应持有《危险化学品驾驶证》,《危险化学品押运证》(提供人员证照复印件);2.供应商运输车辆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上注明的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提供证照复印件)等要求;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约定工作内容;服务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叶明方(评审小组组长)、唐燕、李跃(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00000元,采购计划编号:SCZC141501_20210020。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弯路300号。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8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31-2200151。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注:本项目成交标的为:1.医用液氧:规格:195L/罐,成交金额:720元;2.可食用二氧化碳:规格:40L/瓶,成交金额:120元,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配送,据实结算。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外江路2号
联系方式: 蒋老师0831-2337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 胡强0831-3663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强
电话: 0831-36639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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