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坎门尔村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97.2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hy2023003
预算金额197.21万元
招标公司哈巴河县阿克齐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0906-661087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飞189997980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坎门尔村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恒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南区万驰广场七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2023003
项目名称: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坎门尔村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972127.56
最高限价(元):1972127.5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坎门尔村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972127.56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围栏建设3800m,渠道建设200m,8座检查井,管道铺设若干米,土地平整100亩,种植果树3000株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符合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业绩。(2)疆外企业已办理进疆手续信息报送。(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恒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南区万驰广场七楼)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恒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阿勒泰市万驰广场七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恒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阿勒泰市万驰广场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巴河县阿克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哈巴河县阿克齐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06-6610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万驰广场七楼
联系方式:18999798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
电 话:18999798079
附件信息:
公告.doc
24.5K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14K
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坎门尔村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恒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南区万驰广场七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2023003
项目名称: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坎门尔村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972127.56
最高限价(元):1972127.5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坎门尔村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972127.56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围栏建设3800m,渠道建设200m,8座检查井,管道铺设若干米,土地平整100亩,种植果树3000株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符合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业绩。(2)疆外企业已办理进疆手续信息报送。(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恒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南区万驰广场七楼)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恒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阿勒泰市万驰广场七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恒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阿勒泰市万驰广场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巴河县阿克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哈巴河县阿克齐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06-6610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万驰广场七楼
联系方式:18999798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
电 话:18999798079
附件信息:
公告.doc
24.5K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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