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小型多旋翼超视距驾驶员培训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小型多旋翼超视距驾驶员培训。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选择一家培训服务机构对应急管理参训人员开展无人机视距内驾驶员培训,确保参训人员圆满取得无人机操控资质,从而保障应急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培训后学员能熟练掌握旋翼类无人飞行器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
(2)学员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组织的多旋翼小型无人机视距驾驶员理论考试、实践考试。参训人员获取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签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3)须提供培训必需的教学用具和模拟飞行软件。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2)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3)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建议及时作出调整,必要时需要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工作。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 询价申请人须具有开展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的能力,具有符合本次培训的相关经验(提供至少3项近三年内无人机驾驶培训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资质(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设备(相关培训设备明细)、人员(符合本次培训要求的人员资质证明CAAC无人机执照教员等级)等。
4.2 询价申请人需具有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单位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3.服务成果:
参训人员获取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签发的民用小型多旋翼超视距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30个日历日内。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合同总额的70%的首款,中标供应商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合同总额的30%尾款。(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参训人员获取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签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征集公告内容为准。
(三)本公告期限: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以下邮箱:yjglj@szss.gov.cn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五)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7603021098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选择一家培训服务机构对应急管理参训人员开展无人机视距内驾驶员培训,确保参训人员圆满取得无人机操控资质,从而保障应急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培训后学员能熟练掌握旋翼类无人飞行器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
(2)学员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组织的多旋翼小型无人机视距驾驶员理论考试、实践考试。参训人员获取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签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3)须提供培训必需的教学用具和模拟飞行软件。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2)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3)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建议及时作出调整,必要时需要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工作。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 询价申请人须具有开展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的能力,具有符合本次培训的相关经验(提供至少3项近三年内无人机驾驶培训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资质(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设备(相关培训设备明细)、人员(符合本次培训要求的人员资质证明CAAC无人机执照教员等级)等。
4.2 询价申请人需具有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单位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3.服务成果:
参训人员获取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签发的民用小型多旋翼超视距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30个日历日内。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合同总额的70%的首款,中标供应商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合同总额的30%尾款。(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参训人员获取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签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征集公告内容为准。
(三)本公告期限: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以下邮箱:yjglj@szss.gov.cn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五)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7603021098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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