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新丰县创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16700
开标时间:
新丰县体育馆部分场所及场馆室内广告位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项目名称
新丰县体育馆部分场所及场馆室内广告位经营项目
招商方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
新丰县创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新丰县群英路新城二街25号B栋404房
项目基本信息
招商项目内容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就新丰县体育馆部分场所及场馆室内广告位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引入1名合作主体进行公开招商并确定合作方。
招商底价
1.67万元/月
报名登记时间
2023年9月15日9:00至2023年9月28日18:00,深圳联交所接受意向合作方提交报名资格文件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协议成交
若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不足1名
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合作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作方须是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需提供法人的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2、合作方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体育场地设施经营”。
3、合作方在运营的体育类场所合计不少于5处(含5处)。(需提供在运营体育类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同时提供在运营体育类场所的说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合同类证明文件)
4、合作方须合计有不少于5名(含5名)中国篮球协会教练员证书的教练员或中国羽毛球协会教练员证书的教练员。(需提供教练员证书复印件以及意向合作方企业近半年连续为教练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
5、合作方须合计有不少于5名(含5名)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需提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体育行政部门颁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复印件及意向合作方企业近半年连续为体育指导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
6、合作方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和信用中国网的“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
意向合作方需提交材料
意向合作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意向申请书(向深圳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或工商信息查询单;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文件;
7、其他需要提交给深圳联交所的材料。
上述文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涉及多页,须加盖骑缝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项目内容
一、合作模式
1、招商方提供以下新丰县体育馆部分场所及场馆室内广告位给合作方进行经营管理:
①体育馆室内标准篮球场1个、室内标准羽毛球场5个;
②体育馆室内两侧观众席;
③新丰县体育馆室内广告位共7个。
2、合作期限内,招商方为合作方提供新丰县体育馆停车场内10个免费停车位给合作方日常使用。
3、合作期限内,招商方不参与项目经营,不承担项目亏损,合作范围内的体育馆场所、广告位的经营成本全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二、其他合作条件
1、在经营过程中,招商方根据新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新丰县体育赛事活动、训练及公共服务的实际需要,有权免费征用体育馆范围(招商方将提前通知合作方,以便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合作方须无条件服从配合,并做好相关工作)。
2、体育馆对外开放经营管理收费价格,开放时间要满足国家体育总局、财务部《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经字[2014]34号),且收费不能超过当地物价局规定收费的70%。
3、合作方须于以下时间段免费开放体育馆室内场地:
序号
开放时间
开放场地
1
上午8:30-12:00
室内篮球场、羽毛球场
2
8月8日全民健身(全天)
室内篮球场、羽毛球场

4、合作方可依法灵活创新体育馆经营模式,可用于开展羽毛球、篮球等大型培训。具体经营方式须以书面形式报招商方批准。广告牌内容需按程序向新丰县文广旅体局等部门报备;广告牌内容出现意识形态、安全责任问题由合作方负全责。
5、合作范围内的体育馆场所、广告位对外经营时非人为自然损坏的维修、维护等事项,由招商方报新丰县文广旅体局审核后并由新丰县文广旅体局组织实施,费用由新丰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合作方经营管理期间由于合作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为故意损坏需要进行维修、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合作方负责);经营性设备损耗(如篮球网、羽毛球网等)由合作方负责。
6、合作方负责新丰县体育馆对外经营期间,体育馆场馆室内(包括观众席),一楼公共厕所,招商方办公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由合作方负责(每天保洁、每周一次大清洁),招商方、新丰县文广旅体局负责监督卫生情况。新丰县体育馆免费开放时间段保洁由新丰县文广旅体局负责。
7、合作范围内的体育馆场所、广告位对外经营的用工安全责任由合作方负责。
8、合作方须以其企业自身的名义对外经营,在经营期间应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及审批手续,经营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经营。
9、合作方不得在新丰县体育馆内经营、组织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新丰县体育馆对外经营范围场所内在经营过程中的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如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人身安全及运动损伤等)由合作方负责。新丰县文广旅体局等政府部门征用场馆所举办各种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由举办方负责。
10、若合作方需对场馆进行升级改造的,升级改造前应向招商方申报改造方案,经招商方书面同意后才可以组织施工,升级改造的所有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11、因合作方原因受到地方政府部门考核处罚或合作方在接受地方政府检查中因工作、管理不善造成的费用由合作方负责。若因合作方的原因对招商方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由合作方全部承担。
12、如因政府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合作的,项目自行终结,合作方已投入的成本由合作方自行承担,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核心商务条件
1、合作费用
合作费用按月结算,合作方应向招商方支付的合作费用按保底合作费用与收益分成孰高确定。
即:合作方应向招商方支付的合作费用=MAX(保底合作费,收益分成)。
①保底合作费用:合作方按不低于1.67万元/月向招商方支付保底合作费用。
②收益分成:合作方按不低于合作范围内的体育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体育馆室内场所的经营收入、合作方组织的培训课程实际已结单节课程的收入等)和广告位全部经营收入的20%的比例向招商方支付收益分成。
2、合作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招商方提供上一月份的财务报表和经营台账,经招商方派出的财务监管人员签名确认后,由合作方和招商方共同确认合作范围内的体育馆场所、广告位全部营业收入。经营收入确认后,由合作方于每月20日前向招商方支付上一月份的合作费用。
3、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由招商方公司派出一名专业人员负责合作范围内的体育馆场所、广告位经营的财务监管。
4、合作期限:自《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招商公告未涉及的合作事宜,以《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2、意向合作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并且所交纳的招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①意向合作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
②与其他意向合作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③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④交纳招商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联交所组织交易活动的;
⑤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合作方均不报价的;
⑥未按约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⑦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3、本次招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合作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当日与深圳联交所签署《招商结果确认书》。
5、合作方应在签订《招商结果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确定合作资格。
6、合作方应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5万元。
7、《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招商方与合作方办理体育馆部分场所及场馆室内广告位的相关交接手续,具体按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招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万元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招商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招商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意向合作方未被确认为合作方且未违反信息公告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招商保证金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交易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原路径退回。
2、若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招商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其交纳的招商保证金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招商方退还招商保证金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原路径退回。
招商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州银行深圳分行
账 号
812001488880010091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18318465706 肖小姐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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