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顺总部科创园工程发电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金额
5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7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0577-865117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04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顺总部科创园工程已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330302-72-03-0300251-0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鹿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鹿泰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发电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温州市七都岛北侧七都片区05单元05-C-42地块,西侧为上段河,北侧为环岛路,南侧为名商路,东侧为05-C-41商务地块发电机项目概算约57元,招标范围包括发电机设备的深化设计、设备供货、配合系统调试及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并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总工期:配合施工总承包进度(供货周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格的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体如下: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须具备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它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前台(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四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414:30,地点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

投标单位代表应严格遵守中心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要求,投标人在完成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离开,不要在开标室内逗留,全程不得摘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就餐,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浙江省政府采购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鹿泰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泰顺县泰庆南路165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577-6759526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地址: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电 话:0577-86511719/15958736936

传 真:0577-86511702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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