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民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采购车辆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1 | 五座公务用车 | ★1.长×宽×高(mm)≥4860×1830×1460 ★2.轴距(mm)≥2840 ★3.后备箱容积(L)≥520 ★4.油箱容积(L)≥65 ★5.最大功率(KW):≥110 ★6.最大扭矩(N.m): ≥250 ★7.七速双离合变速器 ★8.ESP车身稳定系统 ★9.后倒车雷达 ★10.前排双安全气囊/前排侧面双安全气囊 ★11.发动机启停功能 ★12.排放标准:国六 ★13.车身颜色:黑色 ★14.燃料种类:汽油 ★15.发动机排量:1.4T ★16.其他要求: (1)此项目为裸车含增值税价格采购、不包含车辆购置税。 (2)所供车辆每台免费配备:备胎、随车专用工具、三角警示牌。 (3)赠送全车玻璃贴膜、车辆脚垫、后备箱垫。 (4)所供车辆生产日期为 2023年 3月 1日 以后出厂,不得为水淹车、翻新车、抵押车、纠纷车、运损车等非全新车辆。 (5)中标人提供1次免费保养,项目内容包括:机油、机滤、工时费、全车检测、免费洗车。免费保养期限为6个月或 5000公里 ,以先到条件为准。 注: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推介材料,推介材料为在社会公开发行描述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的印刷品或“汽车之家”等主要汽车门户网站信息截图。 | 2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99,000.00
最高限价(元):699,000
采购需求:查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1 | 皮卡车 | ★1.燃料种类:汽油; ★2.驱动形式:四驱; ★3.排放标准:国六B; ★4.换挡形式:自动挡; ★5.发动机排量(L):≥2.0T; ★6..驻车制动类型:自动驻车; ★7.胎压监测; ★8.倒车影像、倒车雷达; ★9.定速巡航; ★10.遥控钥匙; ★11.车身颜色:白色; ★12.安全气囊:主/副驾座椅安全气囊; ★13.车身尺寸(长×宽×高)(mm)≥5250×1850×1830; 14.货箱尺寸(长×宽×高)(mm)≥1520×1520×540 ★15.轴距(mm)≥3080 ★16.扭矩(N·m)≥350 ★17.无钥匙进入功能; ★18.无钥匙启动系统; 19.前/后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 20.自动空调; ★21.轮胎规格(mm):≥255/60 R17; ★22.轮圈材质:铝合金; ★23.远近灯光源:LED; ★24.LED日间行车灯; ★25.卫星导航系统; ★26.发动机电子防盗; ★27.皮质方向盘。 ★28.其他要求: (1)此项目为裸车含增值税价格采购、不包含车辆购置税。 (2)所供车辆每台免费配备:备胎、随车专用工具、三角警示牌。 (3)赠送全车玻璃贴膜、车辆脚垫。 (4)所供车辆生产日期为 2023年 3月 1日 以后出厂,不得为水淹车、翻新车、抵押车、纠纷车、运损车等非全新车辆。 (5)中标人提供1次免费保养,项目内容包括:机油、机滤、工时费、全车检测、免费洗车。免费保养期限为6个月或 5000公里 ,以先到条件为准。 注: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推介材料,推介材料为在社会公开发行描述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的印刷品或“汽车之家”等主要汽车门户网站信息截图。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新民市南郊路5号
联系方式: 024-27618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 024-27617599
邮箱地址: zfxg4488-xms@shenyang.gov.cn
开户行: 建行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
账号: 21050152000800000134-0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先生
电 话: 024-2761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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