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长沙市雅礼实验中学学生厕所提质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蹉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付 款 人:长沙市雅礼实验中学(国库支付)。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可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30%的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后,可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7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可支付累计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结算评审金额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两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工程变更
①、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②、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5)、按结算评审金额的千分之八作为水电使用费,支付给采购人。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方一份,承包人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