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源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发改投审〔2023〕75号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源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东源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项目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源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统一编码:解锁会员查看 三、主要建设内容:拟在东源县顺天镇、新港镇、双江镇、漳溪乡、骆湖镇、船塘镇、上莞镇、灯塔镇共8个乡镇127个自然村,新建污水资源化利用预处理设施约410座,总规模约为820m³/d,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34.85千米,并按需设置资源化利用灌溉设施。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6395.27万元内。资金来源:除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东源县财政局《关于东源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3〕99号);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东源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3〕495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3〕495号文要求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建设用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工程完成后需回填土壤恢复原状。 此复。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 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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