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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人(单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3-041
三、招标内容及概述:
1、工程概况:广汇矿业将建设2500破碎站.3000吨破碎站、混煤装车仓,马朗矿业将建设地面生产系统、机修厂、行政福利区、办公区及配套设施等用电设施。上述项目建成后用电设备增多,用电量将急剧增加,16000kVA变压器容量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将会影响公司下一步整体发展。煤炭板块是集团公司持续壮大发展的基石,为保障矿业公司。马朗煤矿正常生产,可持续发展,拟建议将110kV两回接入的16000kVA主变压器更换为40000kVA变压器,并将配套安全装置进行升级改造。
2、招标范围及工程量: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项目的设计、变电站一次、二次设备及所有材料的供货及安装调试施工等,一二次电缆供货敷设施工、新增主变及保护屏柜、保护装置、无功补偿、扩建110kV出线间隔供货安装调试、接入接出、试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所有该项目建设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工包料,包括拆除原主变等),(具体以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3、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白石湖煤矿南部工业广场110kV变电站。
4、项目工期:计划2023年5月1日开工,合同签订后180天竣工。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2、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合同行为。
3、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4、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投标方须持有电力工程施工资质,企业专业资质证书:
(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6、具有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近3年施工的同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工程业绩。
7、拟投入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取得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业绩。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9、由于本项目地处偏远和属于增容改造项目,投标单位必须踏勘现场(须有设计单位人员),不踏勘现场的不予参与投标。
10、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备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带原件(营业执照、专业资质、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本次项目所需相关资质)进行查验。
11、不允许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1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
六、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
购买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8:00。
投标人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取得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
七、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201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00644973
行号:10488100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200000元)
开户名: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火车站支行
账号:30286101040004666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必须以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八、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北京时间19: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北京时间12: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北京时间10:0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原件。
十一、本次项目将参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产业联动实物折抵工作。
十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商务联系人:李彦武 电话:0991-2365975
项目技术联系人:晁宝明 电话:13999035832
平台注册及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宋小琴 电话:18399189076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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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3年3月31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人(单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3-041
三、招标内容及概述:
1、工程概况:广汇矿业将建设2500破碎站.3000吨破碎站、混煤装车仓,马朗矿业将建设地面生产系统、机修厂、行政福利区、办公区及配套设施等用电设施。上述项目建成后用电设备增多,用电量将急剧增加,16000kVA变压器容量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将会影响公司下一步整体发展。煤炭板块是集团公司持续壮大发展的基石,为保障矿业公司。马朗煤矿正常生产,可持续发展,拟建议将110kV两回接入的16000kVA主变压器更换为40000kVA变压器,并将配套安全装置进行升级改造。
2、招标范围及工程量: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项目的设计、变电站一次、二次设备及所有材料的供货及安装调试施工等,一二次电缆供货敷设施工、新增主变及保护屏柜、保护装置、无功补偿、扩建110kV出线间隔供货安装调试、接入接出、试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所有该项目建设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工包料,包括拆除原主变等),(具体以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3、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白石湖煤矿南部工业广场110kV变电站。
4、项目工期:计划2023年5月1日开工,合同签订后180天竣工。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2、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合同行为。
3、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4、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投标方须持有电力工程施工资质,企业专业资质证书:
(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6、具有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近3年施工的同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工程业绩。
7、拟投入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取得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业绩。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9、由于本项目地处偏远和属于增容改造项目,投标单位必须踏勘现场(须有设计单位人员),不踏勘现场的不予参与投标。
10、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备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带原件(营业执照、专业资质、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本次项目所需相关资质)进行查验。
11、不允许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1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
六、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
购买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8:00。
投标人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取得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
七、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201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00644973
行号:10488100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200000元)
开户名: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火车站支行
账号:30286101040004666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必须以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八、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北京时间19: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北京时间12: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北京时间10:0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原件。
十一、本次项目将参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产业联动实物折抵工作。
十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商务联系人:李彦武 电话:0991-2365975
项目技术联系人:晁宝明 电话:13999035832
平台注册及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宋小琴 电话:18399189076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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