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怀化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9-26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02430095
采购人(全称):(甲方)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供应商(全称):(乙方)湖南韵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4怀化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430095
(3)项目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
基层直录播活动 | 1、提供直录播服务 31 场,每个国家级脱贫县完成不少于2场; 2、参照《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十四五”建设指南》“看直播”相关要求,将直播与录播分别用 3 台机位进行导播台切控,输出不低于 1920x1080 的高清画面,无噪音杂音,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有逻辑、无失真; 3、配合直录播预告和活动宣传的推文,线上宣传推广等系列服务,成果数据质量需达到可在市县级电视台播放标准; 4、活动需在国家公共文化云、湖南公共文旅云、湖南数字文化馆、怀化市数字文化馆等平台上进行直录播回放、点播展示; 4、每场活动均提供一份直录播活动授权书。 |
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 | 1、提供宣传与推广服务 10 场,每个国家级脱贫县不少于1场; 2、围绕“智享生活,艺术乡村——湖南公共数字文化进乡村”为主题,深入10个国家级脱贫县开展线上线下体验活动; 4、现场提供硬件设备,配备有声音频故事、名家讲座等多种地方公共文化数字资源,群众使用手机二维码即可扫码共享。 |
更新与推送在线场馆及活动 | 1、提供场馆活动等信息 420 条,每个国家级脱贫县不少于 41 条; 2、在国家公共文化云、湖南公共文旅云、湖南数字文化馆、怀化市数字文化馆等平台上发布并展示基层服务动态、场馆信息、场馆活动动态、线上活动和在线看展、服务活动信息的图文。 |
全民艺术普及课程 | 1、提供艺术普及课程 14 门,每个国家级脱贫县不少于 1 门; 2、邀请相关国内、省、市专家学者开展教学+实践课程的录制拍摄,输出不低于1920x1080的高清视频画面,无噪音杂音; 3、定制化片头片尾,双机位拍摄; 4、拍摄内容主要围绕乡村文化振兴、五溪史话、地域历史文化、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等蕴含丰富文化精神和厚重历史文化内涵的主题; 5、在国家公共文化云、湖南公共文旅云、湖南数字文化馆、怀化市数字文化馆等平台上实现分类点播与回看; 6、每门课 6 个章节,每章节不低于 45 分钟,每节须分 3-4 小节(每小节 10-15 分钟),必须保证每小节内容的完整性; 7、在湖南公共文旅云平台上开展投票评选活动,通过社会面的广泛宣传与投票,评选出“十佳课程”和“十佳名师”; 8、每个章节的主题讲座需提供授课老师主讲的主题授权书一份。 9、本次建设成果不得与历年已实施的项目中已展示的课程内容雷同。 |
基层文创、非遗等 | 1、提供文创产品 300 个,每个国家级脱贫县不少于 20 个; 2、对各县所在区域的文创、非遗产品进行图文信息、产品图集、价格、购买链接、销售服务信息等信息搜集; 3、产品信息建设成果依托“2024年怀化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建设服务项目专题”发布展示; 5、每个文创产品需提供一份产品授权书。 |
基层业务骨干培训 | 1、提供不少于 300 人的业务骨干培训,总计开展3场,每个国家级脱贫县不少于 30 人; 2、主要围绕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为主题,邀请省、市级专家教授开展《乡村振兴背景下基层公共文化的发展和创新》《基层群文活动策划与组织》《<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政策解读》《数字文化服务效能提升》等课题培训; 3、线上联动国家公共文化云、湖南公共文旅云、湖南数字文化馆、怀化市数字文化馆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
数字文化展厅 | 1、由采购人指定,提供 1套 线下文化展厅打造及展示设备提供; 2、供应商负责数字化设备安装调试与维护,期限3年; |
技术与服务 | 1、对接国家公共文化云、湖南公共文旅云、湖南数字文化馆、怀化市数字文化馆等平台,开展线上传播推广; 2、将优质内容成果在国家公共文化云、湖南公共文旅云、湖南数字文化馆、怀化市数字文化馆等平台进行传播推广,确保在项目完成省、市级验收后3个月内,总计成果点击量不低于50000人次; 3、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解决的,供应商在90分钟内到场响应解决,急救或紧急情况下的通知不应超过60分钟内响应解决。 |
专题页面建设 | 1、提供“2024年怀化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建设服务项目”专题开发建设 2、实现2021年-2023年度该项目建设成果的在专题上的资源展示; 3、2024年度项目建设成果需通过专题进行统一上传展示; 4、实现专题在湖南公共文旅云平台上的挂靠展示; 5、项目资源完成省、市级验收后3个月内,专题整体访问量不低于50000人次。 |
备注: 1、 以上开展的所有工作需要供应商形成资料文档编辑成册,务必通过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省级考评验收。 2、 供应商承诺成立“三审三校”小组对上述项目建设成果进行意识形态把控,且项目内容成果版权归文化和旅游部、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与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共同享有,并负责彻底解决本次投标中所有资源 (包括征集、自建、联合建设、转载等) 的授权使用、版权等问题,确保资源提供服务时无需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获取版权。若发生资源版权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一切法律法规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3、 供应商承诺提供项目建设成果意识形态责任书,承诺严格把控内容的正确性,注重意识形态的安全性。所提供的资源 (包括但不限于音频、视频、图形、图像、文本等) 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传播导向,不涉及暴力、污秽、色情、赌博; 不歪曲党史、国史、军史;不抹黑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不诋毁国家领导人、革命先烈等信息,涉及重大历史题材的则提供相关部门的认证。 |
(4)项目负责人: 张誉嵘(13975357989)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1780000(含税)
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4年8月20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总日历天数:133个工作日 地点:怀化市及所辖区县
方式:验收报告及成果硬盘
4.付款:
1、付款方式
(1)甲方于签订本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款项,人民币大写:壹佰零陆万捌仟元整,小写:¥1068000元,作为项目建设运营启动资金;其中,预留合同总金额10%,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178000元,作为项目履约担保金,待乙方履约并顺利通过省级考评验收合格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首笔款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元整,小写:¥890000元。
(2)乙方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工作后,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请求后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自通过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省级考评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40%的款项,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 712000元。
(3)每笔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方可付款。项目具体验收时间,以乙方对甲方提交的书面验收报告为准。
(4)乙方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全称:湖南韵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账号:8221 0309 0000 0566 6
开户行名称: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东一支行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支付及返还方式详见付款方式(1)。
5.减扣条款。
甲方根据项目内容考核达标情况,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最终未达标,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20%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维权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6.无侵犯条款。
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保证,对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接受其服务、取得和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其交付的作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纠纷,不侵犯任何一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利或权益。如因此导致对方被起诉或受到相关权利主张威胁的,该方应独立承担所有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等维权费用,确保对方不受任何损失。”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叁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9月9日
合同订立地点: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