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立城大道南侧及周边公园绿化工程(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十八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4)25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其他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厦门市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南起于高新大道,北终于白石山路,东起同翔大道,西至城东中路 。
2.1.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厦门市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南起于高新大道,北终于白石山路,东起同翔大道,西至城东中路,为道路旁公园绿地,宽度10-60m不等,总绿化面积约为149687㎡,用地属性为公园绿地。沿线需考虑衔接苏厝溪流域绿地及周边交通系统,综合考虑地块周边功能需求,投标单位结合片区规划与现状考察情况进行合理设计。最终以相关单位批复为准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7957.078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6352.194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276.4423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技术方案经济性分析、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要求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设计服务(本工程如项目建设模式发生变化,纳入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执行的项目,中标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应根据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实际委托范围进行调整并按实计取费用,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满足本工程公园绿地园建设计、公园绿地绿化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土方设计、海绵设计及配套建筑工程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满足本工程公园绿地园建设计、公园绿地绿化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土方设计、海绵设计及配套建筑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8 至 2024-11-07 ,每天上午 08时30分00秒 至 12时00分00秒 ,下午 14时30分00秒 至 17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票决定标法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万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4-11-08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字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塘中路11号5#综合楼第八层801
邮编: 361000
电话: 15606008605
传真: 0592-5050592
联系人: 蔡逸韵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金星路41-2号三楼
邮编: 361012
电话: 0592-5126598
传真: 0592-5050592
联系人: 林伟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