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涉案船舶勘验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2023-JWHJZJ-F3004)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hjzj-f3004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玉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涉案船舶勘验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HJZJ-F3004
三、项目概况:
对我部扣押的涉案船舶进行船舶鉴定服务并出具鉴定报告。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150万(不带量);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人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1.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船舶鉴定或船舶检验或船舶勘验或船舶监理;
2.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发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监理专业范围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8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投标人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1)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船舶鉴定或船舶检验或船舶勘验或船舶监理(复印件加盖章)
(2)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发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监理专业范围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复印件加盖章)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289035620@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具体支付流程如下:
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
账号:95220078801100000315。
备注:公告规定的谈判文件申领方式为依法申领谈判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方式申领谈判文件的,不得对谈判提起质疑。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8月24日14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4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洛河路18号C幢6楼)。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8月24日14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洛河路18号C幢6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强、杨静
办公电话:0571-87987603
移动电话:13456800323、17357501200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鲍先生、陈先生
移动电话:15068615298、17313205279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龙先生
移动电话:15088957340
一、项目名称:涉案船舶勘验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HJZJ-F3004
三、项目概况:
对我部扣押的涉案船舶进行船舶鉴定服务并出具鉴定报告。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150万(不带量);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人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1.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船舶鉴定或船舶检验或船舶勘验或船舶监理;
2.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发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监理专业范围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8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投标人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1)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船舶鉴定或船舶检验或船舶勘验或船舶监理(复印件加盖章)
(2)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发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监理专业范围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复印件加盖章)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289035620@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具体支付流程如下:
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
账号:95220078801100000315。
备注:公告规定的谈判文件申领方式为依法申领谈判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方式申领谈判文件的,不得对谈判提起质疑。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8月24日14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4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洛河路18号C幢6楼)。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8月24日14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洛河路18号C幢6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强、杨静
办公电话:0571-87987603
移动电话:13456800323、17357501200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鲍先生、陈先生
移动电话:15068615298、17313205279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龙先生
移动电话:1508895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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