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新院电动车棚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门区中医院新院电动车棚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区中医院新院电动车棚改造工程已由海门区中医院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区中医院,招标人为海门区中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海门区中医院新院内 ;
(2)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特征说明 ;
(3)工期:15个日历天 ;
(4)质量要求:须一次性达到验收规范合格等级并满足符合医院类行业要求 。
3. 标的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35000元 。
4. 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雨棚、车棚的安装能力;
(2)中标方必须在2024年12月4日之前安装完成500平方米的电动车车棚(具体位置由院方定),其余的可在工期内完成;实际工程量可能会存在部分误差,最终结算以实际安装工程量测算为准。
(3)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单位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4)投标人投标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5)投标金额包括:招标清单中所有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搬运费、各种保险费、施工建设费、管理费、利润、意外伤害费、处理垃圾费、税费等一切与其相关的费用。
(6)本项目质保期为五年,保修响应时间8小时内,如果超过响应时间,本院有权直接委托他人处理,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7)付款方式: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95%款项,其余等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息)。付款时须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8)竣工验收如不能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除必须迅速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外,视影响程度和延误工期情况,则相应扣罚工程结算价的3%/每天,累计扣罚;超过7天,加倍扣罚。并被限制6个月我院项目的投标。
(9)中标后施工方必须负责此项目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0)本项目使用材料为防火材料。
5.现场考察时间:中医院总务科约定通知时间。
6.现场考察地点:海门区中医院新院内。
联系人:中医院总务科 联系电话:82113561
备注: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自行实地考察(也可联系招标方,如不实地勘察,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项目全部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内容与实际情况可能有误差,中标后总价不予调整。
7.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一中标施工单位。报价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第一中标施工单位。若本项目不满三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两家则以首轮报价的最低价为最高限价进行二轮报价,价低者中标。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一家则直接进入竞谈。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但不限于)具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承诺函、诚信承诺函等相关资料。
(2)投标价格包括工程总价、工程项目清单报价及分析表等。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元(必须为现金)装入信封内,封面上盖公章,并随投标文件一起缴纳,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9.报名截止期 :2024年11月29日9:00点前。
10.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在开标前30分钟开始递交接收投标文件,至截止时间止。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9日9:00,海门区中医院(新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12.投标文件份数及格式:
(1)份数:投标文件一式贰份;
(2)格式详见后附件。
招标人:海门区中医院
日 期:2024.11.25
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区中医院新院电动车棚改造工程已由海门区中医院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区中医院,招标人为海门区中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海门区中医院新院内 ;
(2)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特征说明 ;
(3)工期:15个日历天 ;
(4)质量要求:须一次性达到验收规范合格等级并满足符合医院类行业要求 。
3. 标的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35000元 。
4. 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雨棚、车棚的安装能力;
(2)中标方必须在2024年12月4日之前安装完成500平方米的电动车车棚(具体位置由院方定),其余的可在工期内完成;实际工程量可能会存在部分误差,最终结算以实际安装工程量测算为准。
(3)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单位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4)投标人投标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5)投标金额包括:招标清单中所有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搬运费、各种保险费、施工建设费、管理费、利润、意外伤害费、处理垃圾费、税费等一切与其相关的费用。
(6)本项目质保期为五年,保修响应时间8小时内,如果超过响应时间,本院有权直接委托他人处理,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7)付款方式: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95%款项,其余等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息)。付款时须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8)竣工验收如不能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除必须迅速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外,视影响程度和延误工期情况,则相应扣罚工程结算价的3%/每天,累计扣罚;超过7天,加倍扣罚。并被限制6个月我院项目的投标。
(9)中标后施工方必须负责此项目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0)本项目使用材料为防火材料。
5.现场考察时间:中医院总务科约定通知时间。
6.现场考察地点:海门区中医院新院内。
联系人:中医院总务科 联系电话:82113561
备注: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自行实地考察(也可联系招标方,如不实地勘察,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项目全部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内容与实际情况可能有误差,中标后总价不予调整。
7.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一中标施工单位。报价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第一中标施工单位。若本项目不满三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两家则以首轮报价的最低价为最高限价进行二轮报价,价低者中标。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一家则直接进入竞谈。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但不限于)具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承诺函、诚信承诺函等相关资料。
(2)投标价格包括工程总价、工程项目清单报价及分析表等。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元(必须为现金)装入信封内,封面上盖公章,并随投标文件一起缴纳,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9.报名截止期 :2024年11月29日9:00点前。
10.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在开标前30分钟开始递交接收投标文件,至截止时间止。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9日9:00,海门区中医院(新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12.投标文件份数及格式:
(1)份数:投标文件一式贰份;
(2)格式详见后附件。
招标人:海门区中医院
日 期:2024.11.2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