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jx2024012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183713696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京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女士135976007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4 11:54发布单位:湖北京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29项目监管地:蕲春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20240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4-01171

3、项目名称: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0(万元)

6、最高限价:7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应急装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详实的数据资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5日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4: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3、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4、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蕲春县李时珍大道

联系方式:苏先生 1837136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京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赤东镇锦上城小区二期B-201

联系方式:江女士 1359760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女士

电   话:1359760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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