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9/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9100036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A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汽车维修等 | 查看 |
B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轮胎更换,汽车保养等 | 查看 |
服务范围负责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各种车辆的一、二级保养,小修、中修以上、整车修理、总成修理、维修救援、24小时应急服务等相关工作服务。二、质量要求(一)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单位同意,可以用替代件或旧件的,定点维修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二)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第7号令)的标准(供应商可对此提供更优的方案)。(三)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四)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三、执行标准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四、服务要求(一)定点维修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大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二)场地及设施要求1.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并且交通便利;2.修理车间布局合理、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3.企业各功能区标志清晰,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时间要明确展示;4.保留足够的停车场地和接待区,能同时容纳3台以上大型客车,接待区要有满足客户登记和休息的设施。(出具场地平面图,并附有承诺,如中标后现场与承诺不符合,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三)设备要求配备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四)经营要求1.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生产管理活动有秩序地进行。2.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送修单位签名认可,定点维修企业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送修单位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3.严格按照交车时限来安排维修服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送修单位联系,取得送修单位的谅解。4.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送修单位的意见。5.业务员在制作估价单后,应详细向送修单位说明维修的项目、作业的内容、配件的来源渠道及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6.工作单上没有的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是必须追加的,维修人员应立即告知调度或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在维修前应事先通知送修单位,征得送修单位同意,方能增加费用开始施工,并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7.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用新件,并向送修单位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8.汽车竣工出厂后,定点维修企业应建立送修单位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以便今后联系、调查和服务。9.汽车竣工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10.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定点维修企业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11.定点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公务车,未经送修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12.在大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免费提供24小时拖车服务。13.提供电脑免费检测及免费刷车服务。14.严格执行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承诺。15.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五、管理要求(一)定点维修企业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等应向送修单位公开,在业务接待室的显眼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二)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三)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四)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五)有符合规定的出厂质检工序。
服务范围负责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各种车辆的轮胎更换、车辆保养等相关工作服务。三、质量要求1、所采用的轮胎、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2、被更换轮胎保养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第7号令)的标准(供应商可对此提供更优的方案)。3、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四、执行标准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五、服务要求车辆常规保养及轮胎更换细则参考(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1)首次保养(5000公里):1所有包修车辆,初次进厂都应全面检查,必要时予以调整或更换。2发动机检查有无渗漏(机油、防冻液、燃油、空调系统)。3更换机油、机4检查蓄电池液面、必要时加5清洁空气滤芯和空调滤芯。(2)一万公里保养1更换火花塞(非长时间火花塞)。2更换机油、三滤。3检查禁锢底盘。4检查发动机有无渗漏(机油、防冻液、燃油)。5检查前束,必要时调整。6检查蓄电池液面,必要时调整。7检查点火正时,必要时调整。8必要时调节轮胎位置。例:如更换全合成机油,应行驶1万公里(3)轮胎更换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热情周到、随到随换,全日制服务(节假日、双休日照常作业)。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1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A包:27万元;B包:14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车辆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0月31日09:30起至2019年11月7日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泰公街32号北京街家乐福地下停车场入口西侧公建二楼)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0月31日09:30起至2019年11月7日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泰公街32号北京街家乐福地下停车场入口西侧公建二楼)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13: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受理区(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13: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受理区(1)。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07日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07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
项目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411-83635963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泰公街32号北京街家乐福地下停车场入口西侧公建二楼
项目联系人:
刘竹
联系电话:
0411-83012577
传真:
0411-83012577
邮箱地址:
29206114@qq.com
开户行:
华夏银行大连马栏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1854000000529104
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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