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BKX-2022-001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04-2022-00340
三、项目名称
曲远河灌区(东大堰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项目工程勘察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永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北侧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3#楼15层、10、11、12、13、15、16、17、18 号办公房
中标(成交)金额:71.1(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曲远河灌区(东大堰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项目工程勘察服务 服务范围:地勘报告和测量成果能够满足实施方案编制和施工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桂有,常文亮,郭俊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1-12
2、评审地点:湖北宽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十堰市茅箭区和昌三期7幢一单元1601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0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郧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谈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郧阳区城关镇体育场社区友谊胡同2号
联系方式:18314783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宽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和昌三期7幢一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0719-8058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719-8058986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曲远河勘察服务争性谈判文件_20230112163913.pdf曲远河勘察服务争性谈判文件_20230112163913.pdf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 | 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 |
2.2 | 监管部门 | 十堰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宽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5 | 谈判供应商 | 满足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4.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现金。 |
6.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集中踏勘时间:/集中踏勘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
10.4 |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 | 无有:/ |
12.1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 |
13.1 | 联合体谈判 | 不接受联合体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接受联合体 | ||
14.1 | 资格证明文件 | 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4.2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无有:/ |
15.1 | 证明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 证明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 |
16.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天 |
17.1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响应文件:壹份;格式:PDF;介质:U盘。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
19.1 | 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内容。 |
22.1 | 谈判小组人数 |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
22.2 | 评审专家的产生 | 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 |
26.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 | 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
27.4 | 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 | 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 |
28.1 | 履约保证金 | 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 |
29.1 | 质疑期 |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719-8058986。 | ||
30.1 | 质疑回复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32.1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不接受接受 |
33.1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
33.1 | 价格扣除比例 | 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5%(货物服务10%-20%,工程3%-5%)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4%-6%,工程1%-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
34.1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 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性采购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性采购内容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4.2 |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 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 |
九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
十 | 其他要求 | 无 |
其他补充事项 | 其他补充事项 | 其他补充事项 |
1.除本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2.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1.除本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2.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1.除本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2.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序号 | 谈判文件条款项 |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序号 | 谈判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 | 响应文件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对应的页码 |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9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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