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关于接收新药申报资料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药品配送商及生产企业: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此次新药申报原则如下: 1. 属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https://www.scyxzbcg.cn/)挂网品种; 2. 符合2023年3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相关政策,并提交药品本位码(以869开头); 3. 遵照2023年3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必须属于“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神经系统药物、呼吸系统、血液和造血器官药、心血管系统、泌尿生殖系统药和性激素、除性激素和胰岛素外的全身激素制剂、中成药”的品种; 4. 同一申报企业限报2个品规,若超额申报,所有申报视为“无效”。 以上原则须同时满足;若申报品种属于国家1类新药品种(即药品注册分类为第1类),可不受原则第2条限制,但应属于原则第3条所述几类药物品种。 二、各申报单位请按新药申报资料目录(附件1)的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与准备资料,其中新药申报信息表(附件2)、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3)、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厂家委托申明书(附件6)见附件。 三、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附件1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四、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纸质申报资料收集地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水塔楼十二会议室。 五、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六、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申报。 七、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所有。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2023年8月2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