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午街铺镇林树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76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6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国辉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普梦婷0873-88758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午街铺镇林树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午街铺镇林树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修建取水口一座;(2)铺设动力管道φ720*8mm螺旋钢管长1010米;(3)按照自然能提水设备,安装设计每天提水500m³、扬程420m的设备1套及新建设备房一座;(4)铺设提水管道2段,靠近设备房的一段采用φ108*5mm无缝钢管2000米;第二段采用φ108*4mm无缝钢管4616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5-21 23:59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3-662978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泸西县午街铺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杨国辉
办公电话: 0873-698107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普梦婷
办公电话: 0873-8875876 移动电话: 1528828540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354001001
标段名称: 午街铺镇林树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12 09:00
开标地点: 泸西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6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修建取水口一座;(2)铺设动力管道φ720*8mm螺旋钢管长1010米;(3)按照自然能提水设备,安装设计每天提水500m³、扬程420m的设备1套及新建设备房一座;(4)铺设提水管道2段,靠近设备房的一段采用φ108*5mm无缝钢管2000米;第二段采用φ108*4mm无缝钢管4616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资质要求: ⑴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⑵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⑶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⑴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⑵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⑶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业绩要求: ⑴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⑵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⑴有效营业执照副本;⑵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单位提供);⑶拟投入的各主要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相应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或注册证书;⑷施工企业其他主要人员证书要求: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持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②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专职质检员持有上岗证、④标准员持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⑸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承诺书(施工单位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6-1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午街铺镇林树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pdf2024-05-21 15:36:1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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