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通用技能培训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通用技能培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通用技能培训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3004568。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总价限价 | 备注 |
(单位:批) | (单位:元,人民币) | |||
1 | 内训课程 | 1 | 300000 | 三年不低于24小时(需包含团队协作类和销售技巧类课程) |
2 | 外出拓展 | 三年不低于36小时,不含路程时间;不住宿,每次拓展含一顿正餐,餐标50元/人/次(需包含主题活动,如冰壶、飞盘等) | ||
3 | 网络课程 | 三年不低于300门课,每门课时长不低于1小时,允许不少于50个账号同时登陆学习(需包含保险、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法律、管理学、自我提升、职场类课程)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报价表
序号 | 内容 | 供应商可提供的内训课程和外出培训课时数、网络课程门数 (供应商填写/单位:小时;门) | 总价 要求:E+F+X=30万元 (供应商根据要求填写/单位:元) | 课时单价 计算公式:A=E÷C;B=F÷D;Z=X÷Y (供应商根据公式计算填写/单位:元/小时;元/门) | 综合单价 计算公式:P=A×40%+B×45%+Z×15% (供应商根据公式计算填写/单位:元/小时;元/门) |
1 | 内训课程(不低于24小时;需包含团队协作类和销售技巧类课程) | C: | E: | A: | P: |
2 | 外出拓展(不低于36小时,不含路程时间;不住宿,每次拓展含一顿正餐,餐标50元/人/次)(需包含主题活动,如冰壶、飞盘等) | D: | F: | B: | |
3 | 网络课程不低于300门课,每门课时长不低于1小时,允许不少于50个账号同时登陆学习(需包含保险、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法律、管理学、自我提升、职场类课程) | Y: | X: | Z: |
报价说明:
1.“课时”指内训课程和外出拓展的上课时间,不包括课间休息时间和路程时间;“门数”指不同网络课程的数量。
2.“供应商可提供的内训课程和外出培训课时数、网络课程门数”低于最低要求时数和门数、“总价”的填写不符合要求、“课时单价”和“综合单价”未按规定计算公式计算的均视为不合格;
3.“综合单价”P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此单价含税费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授课教师路费,拓展场地费、交通费、培训人员用餐费、保费、平台使用费等;后续结算以课时单价A作为内训课程的结算单价,以课时单价B作为外出拓展的结算单价,以门数单价Z作为网络课程的结算单价。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内训课程 | 南航办公场所或供应商提供的培训场所,具体根据南航保险经纪的要求而定 | 按采购人订单要求的时间提供服务 |
2 | 外出拓展 | 供应商提供的适宜户外拓展培训及满足培训要求的场所 | |
3 | 网络课程 | 线上课程,地点不限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要求:供应商对照《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见附件1)查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要求:供应商对照《禁止交易企业名单》(见附件2)查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买、递交、开启报价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经营范围需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和培训,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2.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4月10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要求:提供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②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①②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资料需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16楼1611室
邮编:51040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黎圆圆/020-8612 5319
EMAIL: liyuanyuana@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16楼161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圆圆
联系电话:020-8612 5319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16楼
联 系 人:夏小姐
联系电话:020-86133604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报名参与该采购项目需缴纳平台服务费,请知悉,通知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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