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郊尾镇沙溪村卫生所改造修缮工程邀请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8-09-21字体显示:【大中小】阅读:
金额
16.4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仙华(2018)第010号
预算金额16.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雾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7
公告正文
郊尾镇沙溪村卫生所改造修缮工程邀请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8-09-21 字体显示:【 】 阅读:

郊尾镇沙溪村卫生所改造修缮工程

邀请招标文件

招 标 编 号: 仙华(2018)第010号

项 目 名 称: 郊尾镇沙溪村卫生所改造修缮工程

招 标 人: 仙游县郊尾镇沙溪村民委员会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华雾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 2018 9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七)行政处罚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部分 工程预算造价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项目名称

郊尾镇沙溪村卫生所改造修缮工程

2

建设地点

仙游县

3

建设规模

16万元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及编制说明

7

要求工期

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2

网上澄清和修改

/

13

投标有效期

为: 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工程预算价

工程预算(审核)价: 164550元

工程发包价

工程发包价:144804元

1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6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福建华雾建设有限公司

地点: 仙游县郊尾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时间:2018927 9 30

17

开 标

开标时间:2018927 9 30

地点: 仙游县郊尾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18

评标方法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19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备 注

(一)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郊尾镇沙溪村卫生所改造修缮工程

1.2建设地点: 仙游县

1.3建设规模: 约 16万元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质量标准: 合格

1.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1.7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1.8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被邀请的投标人直接到仙游县郊尾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预算书等材料

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只有受邀请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注:招标公告未尽事宜,祥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有效期: 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9 现场踏勘

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0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2工程审核后预算价为:164550元;

13工程发包价为:144804

13.1工程发包价=工程审核后预算价×(1-下浮率)

= 164550×(1-12%)

=144804元

13.2下浮率为12%

14 合同总价款

本次招投标劳保暂按甲类,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根据中标人的劳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合同承包价。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以现金形式投标时当场提交,未中标当场退还。

15 投标工期及质量

15.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5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5.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6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一、 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仙游县

2、工程专业:建筑工程

二、 取费标准

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的;

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的;

不可竞争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坏境保护费)计入工程预算价时应列明。

17 工程合同价控制

17.1实行投标风险包干的工程,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

17.2 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17.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2)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

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7.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信息价×(1-下浮率)

(2)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18 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18.1 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19 本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现场签证变更追加工程造价。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建设单位不得随意提出设计变更。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设计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但因技术、地质等原因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招标人签署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投资原则上在总投资中调剂解决:(一)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5%以下的;现场签证确认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2%以下的,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5%及以上的;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2%及以上的,招标人应事先将增加项目的合理性按项目管理权限书面报告给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县审计局审核确认后给予追加造价,整个工程追加造价总额不得超过发包价的10%,否则县审计局不予决算审计,建设单位不得支付该工程款. 对工程造价超批准投资规模,还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三)特殊情况或政策性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10%及以上的,或一次性增加投资造价达30万元及以上的,应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召集监察、发改、审计、财政、招投标办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体论证、审查。并将审查确认结果报县政府审批后,方可追加造价。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核中发现决算价超发包价10%及以上或未经批准擅自委托中价机构决算审计的,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并报县政府按有关规定查处。

20 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1.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 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1.3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

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

23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3.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927 9 30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仙游县郊尾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23.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23.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3)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五)开标、评标、定标

24 开标

24.1开标会定于2018927 9 30 仙游县郊尾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4.2开标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25评标

25.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5.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5.2.1 投标人非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或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25.2.2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全的

25.2.3投标承诺函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25.2.4对工程承包价、施工工期和质量等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5.2.5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25.2.6证书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6 确定中标人

26.1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6.1.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6.1.2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26.1.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26.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26.3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6.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

27 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并经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根据中标结果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28 签订合同

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9履约保证金

29.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必须按现金形式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29.2履约保证金返还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第二部分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

第一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按工程预算书说明及施工图纸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审核后预算、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二0 年 月

竣工日期: 二0 年 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及甲方共同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 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执行。通用条款不得修改。

第三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同通用合同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同通用合同条款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见图纸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不另行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_以施工图纸说明要求为依据。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3套施工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不得将图纸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人员。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本条不适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约定的职权范围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工程量增减签证、工程价款变更以及原材料更换,施工及监理单位工程师之间的文件往来。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在开工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接通至施工现场范围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通道在开工前满足施工机械和车辆通行。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发包人组织各有关管线部门到现场确认并提供相关地质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妥发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种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规划部门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完成。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保护工作由承包人承担,保护工作所需费用由发包人签字确认;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承包人承担责任。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_提供施工用地并做好协调。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_必要时另行协商。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预算书,及次月的进度计划,工程师另行要求提交分项分部计划、报表的,承包人要及时提供。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由发包人自理。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在竣工交付前的保护,并承担费用;若发包人要求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保护,保护费用由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原因引起损坏的,承包人承担责任。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施工现场应清洁卫生,并承担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设施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由承包人承担该笔费用。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提供。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接到相关材料后5天内予以回复。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具备施工条件的单项工程必须先行施工,承包人有义务根据施工条件修改施工进度计划。若发包人能够提供足够施工平面,工期不允许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非承包人原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停工的;

(2)因发包人原因或其它原因造成停工和误工,经工程师确认的;

(3)不可抗力如发生地震、台风、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停工,经工程师确认的,确认某事件是否为不可抗力应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为准;

(4)发、承包人双方另行协商工期顺延的。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两分部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其它应进行中间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合同价包干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A因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

B、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的

C、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D、因拆迁、征地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期间的停工、窝工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工期经招标人确认后可以顺延。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2)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

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信息价×(1-下浮率)

(2)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经发包人与设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2)现场中不可预见的与图纸有重大出入,经勘察设计单位重新测量,并经发包人核定的;(3)发包人追加或减少的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按建设厅闽建筑[2007]53号文有关规定及仙政办(201110号文规定执行。

24、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中标人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收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提交工程师审核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中标人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收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招标人应当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意见后十四天内足额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100%。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监理、设计单位对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的考察及调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提供能满足工程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材料设备合格证书。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应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八、工程变更: 经发包人同意,以设计院设计变更为准。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在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提供叁套竣工图纸。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24条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26.4条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33.3条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若逾期未能完成的,按5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违约金。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15.1条执行。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当地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___调解;

2 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按规定。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有关规定执行。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办理建筑工程和施工场地中发包方人员生命保险。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办理承包人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机械设备的保险及按规定需投保的内容。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_副本陆份。

47、补充条款

(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2)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的征地拆迁等协调工作。

(3) 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供的规划用地红线图范围内施工,对红线图范围外因施工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应积极主动予以协商解决并承担费用。

(4) 承包人负责看管及维护施工期间发包人提供的供电设施(变压器及供电线路)和供水设施的财产及安全。

(5)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6) 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数量、性能和规格不得低于施工组织设计所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7) 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使用前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单价不得调整。

(8)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按建设厅闽建筑[2007]53号文有关规定及仙政办(2011)10号文规定执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产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 年;

3. 装修工程为 /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 年;

5.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 质量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未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 发生紧争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保修金支付: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期满贰年后一个月内返回。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満。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郊尾镇沙溪村卫生所改造修缮工程

投 标 文 件

( 本)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一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 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人的发包价: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RMB:元)的投标报价作为承包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内容(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无异议。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建造师注册号为: 。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同价的10% 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汇入招标人的基建专户。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在此声明:本承诺函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本企业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投 标 人:

单位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 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第四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____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应提供本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全称)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全称) (工程项目全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资格后审、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第五部分 工程预算造价文件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