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前台收银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前台收银管理服务
金额
27.36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2410020
预算金额
27.36万元
招标公司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孙哲18005331669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01
公告正文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前台收银管理服务项 目(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202410020)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陵水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前台收银管理服务项目(二 次)比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3636万元,招标 人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加强企业收银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拟采购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 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前台收银管理服务项目,做好相关日常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前台收银管理服务项目 (二次)比选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前台收银管理服务项目 (二次)比选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 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 函,加盖公章);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 加盖公章); 3.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人(可提供承 诺函,也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01日15时59分 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黎安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公司”微信公众号, 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 海南省陵水县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思源大道9号办公区3楼301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陵水县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思源大道9号办公区3楼301室 七、其他 各参选单位: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需采购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前台收银管理服务项目。我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负责上述项 目,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企业收银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拟采购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前台收银管理服务项目,做好相关日常管理服务。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273636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通过安排前台收银管理人员1名、收款人员2名,负责“一站式”日常所有款项
核对、对接等工作,园区所有商户收费结算等工作,做好各项相关咨询工作以及日常所有款 项的计算收取等相关工作。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 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 函,加盖公章);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 加盖公章); 3.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人(可提供承 诺函,也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组建,由3名相关人员组成。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黎安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公司”微信公众 号上发布。 七、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黎安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项目 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八、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日16:00在海南省陵水县黎安国际教育创
新试验区思源大道9号办公区3楼301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综合 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1号 联系人:孙哲 电 话:18005331669 电子邮件:hnlscsyy@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孙哲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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