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气囊隔振装置研制竞价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领标书时间:2024.03.13-2024.03.25
工期/交付期:45天
项目编号:B240306042
详情内容
本项目购标服务费1000元,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01618636059200369
税号:121000004000008197
供应商后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投标,上传汇款截图,留下邮箱、标书费/保证金汇出行联行号、发票收货地址。在收到短信通知“标书已发送”后至投标邮箱查看标书。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首套研制价格≤140万元,后续供货价≤90万元,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承接本次竞价标的物的能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相同类型或相近类型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如实反映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提供单位税审报告或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其中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必需提供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可不提供上述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队单位除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未被军队有关部门采取暂停或注销资格限制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严重违法”记录(提供企查查中“自身风险”截屏,军队单位可不提供);
(8)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资质,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规定的承制范围应覆盖隔振装置的科研、生产,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9)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与承担任务相当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提供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资格证书),以及近3年装备科研、生产无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
(10)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证书有效。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间,须出具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应在中国船舶集团供应链管理系统上(https://csscm.csrda.com)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屏。(军队单位可不提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要求
1、研究主要内容
完成项目规定的隔振器研制,并达到技术要求规定的指标要求,提交1套科研样机。
研制额定载荷300kg的低频隔振器(气囊隔振器),及一套智能控制系统,总重量不高于220kg,可以根据推进电机转速工况、船舶航行工况,自动控制阀门调节各气囊气压、保持推进电机浮筏隔振装置轴系对中的功能。其中一套科研样机包括11个气囊隔振器和一套智能控制系统。另外研制中需要完成气囊隔振器疲劳、爆破压力等规范要求的试验,控制系统软件应开展第三方软件测试。
2、研究进度与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交付样机。研制过程需满足以下总体进度要求:
3、交货地点
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222号)。
工期/交付期:45天
项目编号:B240306042
详情内容
本项目购标服务费1000元,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01618636059200369
税号:121000004000008197
供应商后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投标,上传汇款截图,留下邮箱、标书费/保证金汇出行联行号、发票收货地址。在收到短信通知“标书已发送”后至投标邮箱查看标书。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首套研制价格≤140万元,后续供货价≤90万元,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承接本次竞价标的物的能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相同类型或相近类型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如实反映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提供单位税审报告或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其中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必需提供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可不提供上述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队单位除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未被军队有关部门采取暂停或注销资格限制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严重违法”记录(提供企查查中“自身风险”截屏,军队单位可不提供);
(8)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资质,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规定的承制范围应覆盖隔振装置的科研、生产,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9)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与承担任务相当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提供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资格证书),以及近3年装备科研、生产无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
(10)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证书有效。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间,须出具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应在中国船舶集团供应链管理系统上(https://csscm.csrda.com)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屏。(军队单位可不提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要求
1、研究主要内容
完成项目规定的隔振器研制,并达到技术要求规定的指标要求,提交1套科研样机。
研制额定载荷300kg的低频隔振器(气囊隔振器),及一套智能控制系统,总重量不高于220kg,可以根据推进电机转速工况、船舶航行工况,自动控制阀门调节各气囊气压、保持推进电机浮筏隔振装置轴系对中的功能。其中一套科研样机包括11个气囊隔振器和一套智能控制系统。另外研制中需要完成气囊隔振器疲劳、爆破压力等规范要求的试验,控制系统软件应开展第三方软件测试。
2、研究进度与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交付样机。研制过程需满足以下总体进度要求:
时间周期 | 研制进度 |
---|---|
T+10天 | 完成技术设计 |
T+32天 | 完成隔振器首件鉴定 |
T+45天 | 交付样机 |
3、交货地点
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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