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3-775615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赖俊铭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车陂街道办事处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车陂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75615
(三)预算金额: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街道法律服务的主要工作范围:
1、为街道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并进行论证;
2、参与制定街道规范性文件,帮助街道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车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并进行论证;
3、不定期提供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风险提示、新法速递等服务;
4、为涉及街道的诉讼、复议、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
5、根据街道需要,参与化解涉及辖内企业、居民的各类重大纠纷、信访件,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帮助街道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相关人员以合法方式和正常途径表达利益诉求;
6、参与街道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签约等,代街道草拟、审查、修改政府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凡总金额超过两万(含)的合同须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并逐条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维护街道的最大合法权益;
7、协助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甲方对外的法治宣传活动、对内的法律知识培训等,原则上每季度为街道工作人员、居民等提供一次免费的法律知识讲座;
8、为街道提供行政管理相关的政策、法律信息;
9、为辖内未成年人及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每周三上午指派律师到车陂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10、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含历史遗留问题)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或调解、和解纠纷;
11、经另行委托,代理街道申请强制执行;
12、经另行委托,承办街道需要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城管办法律服务的要求:
1、根据城管办提请,到场参与对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调解;
2、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合法可行建议,根据需要出具相关事项的书面法律意见书;
3、在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服务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查找法律依据,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4、指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
5、指导辖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提供实质性方案和书面法律意见;
6、负责审查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所有三资交易合同及其他经济项目合同,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及修改意见,每周至少指派律师到现场审查一次,其他时间以线上审查方式提供服务;
7、协助起草、审核、修改物业管理投诉信访案件的答复。
(三)综治办法律服务的要求:
1、参与天河区车陂街综治、信访和维稳工作,为化解重大纠纷矛盾、信访案等提供书面法律意见;根据综治办提请,到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天河区车陂街社会重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涉事各方依法维权。
2、为涉及天河区车陂街综治、信访和维稳工作以及街道相关责任单位的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建议。
3、协助甲方起草、审核、修改各类信访答复文件。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法律服务的要求:
1、为开展创新性工作及活动提供法律支持,为规范开展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方面的指导意见;
2、协助起草、审核、修改涉及文化活动、文物修缮等工作的合同;
3、根据退役军人服务站提请,参与教育、文物等联合执法行动。
(五)下属公司法律服务的要求:
代下属公司草拟、审查、修改所涉及的合同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及其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六)综合执法办法律服务的要求:
1、根据综合执法办提请,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根据综合执法办提请,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处置疑难复杂综合执法活动,提供专业书面法律意见,预防法律风险。
3、根据综合执法办提请,参与街道综合执法办重大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说明、沟通工作,审查甲方与其他当事方的法律文件,出具律师函对相对人或第三方履行法律义务、职责等进行催告,协助甲方工作,维护甲方权益;
4、根据综合执法办提请,就甲方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规范执法程序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风险防控意见;5、根据综合执法办提请,参与街道综合执法办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出具《听证报告书》。
6、代理行政复议、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法律事务,代理案件以另行签订合的形式约定。
7、根据综合执法办提请,协助处理信访和信息公开事件,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妨碍综合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的诉讼。
8、根据综合执法办提请,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相关制度文件制定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对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对行政执法涉及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就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规范执法程序等有关问题提供书面法律风险防控意见。
9、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协助做好辖区内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法治宣传活动,协助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及执法业务培训。
10、对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受阻的,协助综合执法办向其发函督促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11、根据综合执法办提请,审查政府合同,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12、与所服务街道综合执法办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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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4月24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车陂街2023年全街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赖俊铭 13145787432
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车陂街道办事处
2023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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