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和县迁建安置区(原处州汽校地块)有土安置区工程(一期)给排水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t-23ga-017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练建荣
中标联系人徐振军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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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迁建安置区(原处州汽校地块)有土安置区工程(一期)给排水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9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云和县迁建安置区(原处州汽校地块)有土安置区工程(一期)给排水

招标序号:YZT-23GA-017号

招标单位: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62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练建荣13957041505

中标候选人:浙江汇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徐振军              证书号码:2332016202311496

预中标价:大写:贰佰零壹万零玖佰玖拾捌元整(¥:2010998.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30629日至20230703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方式: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8-5122772;传真:0578-5133654;通讯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公示单位(盖章):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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