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化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家政服务员培训(第2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需求详情
绥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家政服务员培训班采购需求描述
一、培训对象及人数
培训对象:
1.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有培训需求的绥化市户籍的持证残疾人。
2.有需求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
3.具备参加短期集中线下培训的智力和身体条件,有学习掌握相关技能的文化基础。
4.原则上一年内免费参加过家政服务员培训班或一年内免费参加过三次其它职业技能培训的,不能参加此次家政服务员培训。
培训人数:
总人数不超过40人,如采购协议签订30个工作日内,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40人,但超过30人,按实际人数开班。
二、培训任务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家政服务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独立上岗,完成家政服务员的各项工作。在教学过程中,以理论知识教学为基础,加强家政服务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普遍提高培训残疾人家政服务方面的职业技能水平,满足社会化家政服务的需求。
三、培训目标
(一)理论知识教学目标
依据《家政服务员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中对家政服务员的理论知识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家政服务员的相关理论知识。
(二)操作技能教学目标
依据《家政服务员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中对家政服务员的技能知识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技能。
四、培训内容
参考培训包课程设置,家政服务员培训内容分职业基本素质课程和职业技能课程培训两部分,具体为:
(1)职业基本素质培训课程
模块 | 课程 | 学习单元 |
1.职业道德和职业守则 | 1-1职业道德和职业守则 | (1)职业认知 |
(2)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守则 | ||
2.择业与就业常识 | 2-1择业与就业常识 | (1)择业与就业常识 |
(2)择业与就业的注意事项 | ||
3.社交礼仪常识 | 3-1基本礼仪 | (1)日常交际礼仪 |
3-2家庭人际关系的认知与处理 | (1)家庭人际关系的认知与处理 | |
3-3家庭服务礼仪 | (1)家庭日常服务礼仪 | |
(2)尊重生活习俗 | ||
(3)尊重宗教信仰 | ||
4.安全常识 | 4-1职业安全防护常识 | (1)家政服务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常识 |
4-2家庭安全常识 | (1)家庭防火、防盗抢常识 | |
(2)家庭用水、用电及网络安全常识 | ||
(3)安全救护常识 | ||
5.卫生常识 | 5-1个人卫生常识 | (1)个人卫生常识 |
5-2饮食卫生常识 | (1)饮食卫生常识 | |
5-3居家环境卫生、安全常识 | (1)居家环境卫生、安全常识 | |
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6-1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1)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2)初级职业技能培训课程
模块 | 课程 | 学习单元 |
1.制作家庭餐 | 1-1加工配菜 | (1)原料采购 |
(2)原料加工成形 | ||
(3)初加工时令蔬菜 | ||
(4)初加工动物性原料 | ||
(5)初加工鱼、虾类食材 | ||
(6)保鲜、冷冻、解冻食物原料 | ||
2..洗涤与收纳衣物 | 2-1洗涤衣物 | (1)衣物洗准备 |
(2)手洗衣物 | ||
(3)机洗物 | ||
3.清洁家居 | 3-1清洁居室 | (1)清洁家居基础知识 |
(2)清洁门窗与玻璃 | ||
(3)清洁居室墙面 | ||
(4)清洁居室地面 | ||
3-2清洁家居用品 | (1) 清洁厨具、灶具、餐饮用具 | |
(2)清洁家用电器 | ||
(3)清洁家具 | ||
(4)清洁、消毒卫生洁具 | ||
4.照护孕产妇与新生儿 | 4-1照护孕妇 | (1) 制作孕妇膳食 |
(2)照护孕妇盟洗、沐浴、更衣 | ||
(3)陪同孕妇出行 | ||
(4)为孕妇做产前准备 | ||
4-2照护产妇 | (1)制作孕妇膳食 | |
(2)照护产妇盟洗、沐浴、更衣 | ||
(3)指导产妇喂哺新生儿 | ||
(4)填写照护产妇工作日志 | ||
4-3照护新生儿 | (1)抱、放新生儿 | |
(2)穿脱、洗涤衣物 | ||
(3)冲调奶粉 | ||
(4)给新生儿喂奶、喂水 | ||
(5)预防和处理新生儿呛奶、呛水 | ||
(6)清洗、消毒奶具 | ||
(7) 照护新生儿盟洗、沐浴 | ||
5.照护婴幼儿 | 5-1照护膳食 | (1)清洁、消毒膳食器具 |
(2)冲调奶粉 | ||
(3)制作辅食 | ||
(4)给婴幼儿喂奶、喂水、喂食 | ||
5-2照护起居 | (1)抱、领婴幼儿 | |
(2)为婴幼儿穿脱并洗衣物 | ||
(3)清洁、消毒婴幼儿玩具与用品 | ||
(4)照护婴幼儿盟洗、沐浴 | ||
(5)婴幼儿抚触 | ||
(6)照护婴幼儿二便 | ||
(7)训练婴幼儿“三浴” | ||
(8)照护婴幼儿睡眠 | ||
(9)为婴幼儿测量体温 | ||
(10)预防婴幼儿意外伤害 | ||
6.照护老年 | 6-1照护腾食 | (1)制作主食 |
(2)制作菜肴 | ||
(3)制作汤类 | ||
(4) 照护老年人进食、进水 | ||
6-2照护起居 | (1)照护老年人盟洗 | |
(2)照护老年人沐浴、更衣 | ||
(3)测量体温 | ||
(4)测量血压 | ||
(5)陪伴老年人外出 | ||
7.照护病人 | 7-1照护膳食 | (1)制作膳食 |
(2)病人进食、进水的护理 | ||
(3)病人膳食用具的清洁、消毒,收纳 | ||
7-2照护起居 | (1)照护病人盟洗 | |
(2)照护病人洗头、擦浴、翻身更换衣物 | ||
(3)照护病人二便 | ||
(4)测量生命体征 | ||
(5)照护病人服药 | ||
(6)照护病人使用轮椅 | ||
(7)照护病人使用拐杖 | ||
(8)陪伴病人就诊 |
五、课程安排
参考《家政服务员培训包》中初级家政服务员的课程设置,将培训时间压缩至8天,每天至少安排12个课时(课程应包含初级家政服务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其中,教材、笔本、耗材等包含在课时费内。
六、培训管理
1.供应商在培训期间需根据残疾人特点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组织专门团队负责参训学员日常生活照料、夜间管理等,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供应商在开班前需负责对报名残疾人进行能力评估,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签订《培训承诺书》方可开展培训。
3.供应商要按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对培训学员进行全过程管理,按规定做好影像和资料留存备查。加强对参训学员的管理,学员个人出勤率达到70%以上方可毕业,不足70%的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费用。培训结束后,要按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有关要求,对所有学员测试并发放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4.培训对象经培训合格,实现就业创业的(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按100%支付培训费用;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创业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90%支付培训费用,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按60%支付培训费用。
项目名称:残疾人家政服务员培训(第2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18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127000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市区内
报名开始时间:2023-08-23 12:03:29
报名结束时间:2023-08-28 08:30:00
发布时间:2023-08-23 09:03:29
采购编号:HLJGCYC02060100Z20231397557
采购单位:绥化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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