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坻区大口屯镇石辛庄村原电线厂厂房及院落使用权
金额
10.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石辛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石辛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大口屯镇石辛庄村原电线厂厂房及院落使用权
资产权益 使用权
挂牌价格 105000.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承包期内,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提供水、路、电设施等,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乙方进场后,原有厂内垃圾需自行处理。 2.原电线厂内甲方的厂房及办公用房乙方如无需拆建则需要按照生产建设需求自行加固维修使用,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归甲方所有;乙方如在不拆除甲方原始建筑物的前提下自建的建筑(必须符合规划建筑手续,不能出现违建,不能随意改变土地性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到期后归乙方所有,期满后乙方厂内相关的设备与生产、生活垃圾等需清理干净后方可退场,否则押金不予退还。 3.乙方如需拆除原电线厂院内甲方的建筑物进行自建,费用自理,且自建房手续必须合法合规,不能出现违建,不能随意改变土地性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期满后,地上所有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4.由于现有建筑物建造年代较为久远,遂乙方在进场后加固、维修、重建建筑物期间,一定要符合相关安全操作流程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以及日后生活、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6.承包期内,不得从事垃圾、废旧物品、废旧车辆等收购、拆解、分拣、处理等;不得堆放沙石料、建筑垃圾、粪污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物品、材料;不得破坏集体资产、土地或从事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质的事项。 7.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基本状况,并无异议。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竞价保证金无偿归转出方所有,并承担因拒绝签约给转出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8.承包费按照年度收取,上打租,如乙方不按照规定期限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生产经营行为并提前终止合同,且押金概不退换。 9.项目交易产生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 10.该项目占地7.62亩,现有地上建筑为办公房屋12间建筑面积340平米,生产大车间775平米,生产小车间255平米,库房270平米,权属为石辛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11.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39年7月3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工业企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5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
挂牌期 6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0677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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