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岳阳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岳阳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岳阳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WNY-SZ-2023-009)
一、招标条件
岳阳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NWNY-SZ-2023-00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1)采购范围:
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的勘察与设计、土建、安装、调试、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中标单位负责采购“除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外”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监控及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等)、屋面修复(包括防腐除锈)、屋面补漏(如有漏水)、运输及储存、以及为满足本工程的相关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电网接入系统检测、全部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网能源公司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中标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
如因工厂业主或供电局原因,要求增加工程量,则涉及到的设备材料采购费用、建安工程费用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费用里。
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供电局对项目接入意见办理、接入方案的设计、评审、接入施工图纸的设计、评审、接入系统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以及竣工验收、质监验收、政府部门的平价上网项目核准,以及上述工作的过程协调等。若当地政府部门对项目的施工许可、工程报建、规划、消防、防雷、职业健康、环评和环境保护、卫生防护等有要求的,也属于合同范围内工作。为了满足项目并网,需要满足供电局关于线路改造、对侧变电站改造、网络安防、电能质量、调度控制的要求,其实施手续和费用包含于合同,合同费用不再进行调整。
招标人所供组件自带线缆长度转弯位置因导轨等阻挡无法连接。中标单位需购买原厂延长线(带接头),此部分费用属投标人承担范围,纳入投标总价内。
在光伏设备安装前,由投标人对建筑物屋顶进行免费的漏水检查与屋面修复工作(包括防腐除锈),确保安装前后前屋顶不漏水,此部分费用属投标人承担范围,纳入投标总价内。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及满足并网投运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技术要求以《技术规范》为准。根据项目的要求,等保测评、涉网试验等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工期安排: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至工程经供电局验收通过并网发电,共 180 天。
(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个标段。
(二)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段 编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单价最高限价 | 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1 | 1 | 岳阳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1992.3948 | 2.16元/Wp |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至工程经供电局验收通过并网发电,共 180 天 | 不收取 | 50000 |
报价及结算说明:
1、报价方式:投标人按总价和每瓦单价进行报价。
2、结算方式: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
3、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总价报价和每瓦单价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的为有效报价。
(三)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岳阳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总规划容量9.22405MW(最终以实际建设容量为准),拟利用岳阳汇川技术有限公司9栋建筑物和1个新建车棚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详见招标项目情况
表1-1项目建设规模一览表
厂房名称 | 厂房建设时间 | 面积(㎡) | 排布容量(kWp) | 屋面形式 | 排布形式 |
1#厂房 | 2023年5月 | 8261 | 945.45 | 直立锁边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2#厂房 | 2023年5月 | 9359 | 1174.8 | 直立锁边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3#-1厂房 | 2023年5月 | 6428 | 1114.3 | 直立锁边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3#-2厂房 | 2023年5月 | 8934 | 1052.7 | 直立锁边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3#-3厂房 | 2023年5月 | 10285 | 834.9 | 直立锁边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4#厂房 | 2023年5月 | 14547 | 1752.3 | 直立锁边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5#仓库 | 2023年5月 | 3661 | 440 | 直立锁边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6#厂房 | 2023年5月 | 9990 | 1214.4 | 直立锁边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停车楼 | 2023年5月 | 4861 | 665.5 | 混凝土 | 5°倾角 |
车棚 | 2023年5月 | 147 | 29.7 | 光伏棚 | 3°倾角 |
合计 | / | 76473 | 9224.05 | / | / |
注:上述光伏安装容量仅为参考,最终实际安装容量由中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并以建筑物业主和招标方确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供应商资信档案尚在时效期内、无不良记录(以招标人上级单位及招标人的供应商准入黑名单等不良记录的名单为准,且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说明:1)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彩色盖章扫描件)本项目须由牵头方进行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 |
专用资格 |
(1)投标人具有光伏发电项目业绩(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20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判断依据。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等(如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方的业绩为准)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按其执行。) (3)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机电专业)注册证书,跨省执业的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且须提供投标人近期连续4个月(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连续提供4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及劳动合同。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工期内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项目经理承诺函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四库一平台”www.mohurd.gov.cn)查询担任项目经理全部“个人工程业绩”的截图)。 |
注: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1日16时 00分00 秒至2023年06月29日17时 00 分00秒,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6月21日16时 00分00 秒至2023年07月14日09时 00 分00秒。
5.2.2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4日09时 00 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度度节能服务(www.nandudu.com)及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7.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6号,
监督电话:020-38122706;
举报邮箱:nyzbjd@csg.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 话:0755-83881837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78 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4008100100转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宋义林项目负责人:宋义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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