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楼燃气管路改造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某部
2、项目名称:14号楼燃气管路改造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做好院区安全保障工作,我单位组织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对院区燃气管路进行排查。针对14号楼未接通燃气,部分住户使用煤气罐做饭的情况,计划对14号楼进行燃气入户改造,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38132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燃气经营有特殊性,属于政府特许经营,本项目所在区域内只有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具有经营资格及权限,拥有市辖区管路燃气输配管网设施工程的建设、维护和更新资质,燃气的采购、储存及输送、供应等经营资格及权限。
为保障本项目燃气管路与市政燃气管网系统建设使用要求的一致性、可用性、安全性、稳定性及后期管理、维护、维修的可靠性。建议: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
2.地址:洛阳市市府西街6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潘玉凤 |
洛阳市住建局 |
高级工程师 |
见附件 |
彭良杰 |
河南呈祥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附件 |
刘二栓 |
中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6日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3年12月6日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24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81862536
2.监管部门信息
监管部门:某部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379-8186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