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11.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zb-2022-051
预算金额112.3万元
招标公司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世飞029-33284736
中标公司烁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好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YZZB-2022-051
二、项目名称: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烁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曲江新区翠华南路500号佳和商务大厦 | 1,11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工程类(烁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 |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 鲁桥镇西区主干道铺设污水官网1.59公里,其中加盖渠道0.959公里,改造渠道生产桥4座,清淤 1.59公里,每隔100米设置检修孔,覆土绿化全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张西卫 | 一级建造师陕1612017201818687 | 1,11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小峰、张春贤(采购人代表)、晁芳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工程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有关规定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 1.0826 | 采购人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三原县鲁桥镇东街村
联系方式:029-32482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新华大厦1508室
联系方式:029-33284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世飞
电话:15114843505
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最终报价表.pdf
最终报价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谈判文件.docx
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谈判文件.docx
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YZZB-2022-051)项目,中)项目,中
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烁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1118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烁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工程类工程类
序序
号号
品目品目名称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施工范围 | 施工工施工工期期 | 项项目目经经理理 | 执业证书信息执业证书信息 | 数量数量 | 计计量量单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 鲁桥镇西区主干道铺设污水官网1.59公里,其中加盖渠道0.959公里,改造渠道生产桥4座,清淤1.59公里,每隔100米设置检修孔,覆土绿化全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签起30日订之日历天 | 张西卫 | 16120172018186871.00项1,118,000.001,118,000.00一级建造师陕 |
1
-第1页-
最终(第二轮)谈判报价表
项目名称 | 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YZZB-2022-051 |
谈判总报价(元) | 大写:壹壹拾壹百捌1元整 |
谈判总报价(元) | 小写:1118000.00元 |
项目经理 | 张西 |
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名30日历天 |
质量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哈格“标准 |
质保期 | 自工程设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耳 |
说明:1.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本报价为供应商完成谈判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谈判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
好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玉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期:202L年1月27日
日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烁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228人,营业收入为
18053.06万元,资产总额为15511.5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承接企业为烁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8人,营业收入为18053.06万
元,资产总额为15511.5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卖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锅容的
建
东东建设集团有限公(盖单位章)
企业名称
21
日期:2022年12月27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5
采购人: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竞争性谈判文件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ZZB-2022-051政府采购项目
优正咨询
YOZHCONSULTING
1.总则1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目录二零二二年十二月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谈判276.开启响应文件265.响应文件的提交254.响应文件223.供应商162.谈判文件15
13.其他3512.质疑与投诉3311.采购代理服务费3310.终止谈判339.合同授予328.确定成交供应商31
第六章工程建设标准58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50第四章施工内容及商务要求462.评审方法431.谈判程序37第三章谈判办法37
一、项目基本情况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新华大厦1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商务与技术部分78资格审查部分62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9
合同包1(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采购需求:预算金额:1123074.16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ZZB-2022-05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合同包最高限价:1123074.16元合同包预算金额:1123074.1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23074.16 | 1123074.16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合同包1(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人/负责人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9)参加本次谈判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谈判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新华大厦1508室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12)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五、开启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北路与勤俭路交汇处华泰写字楼九楼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1、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有意向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建议适时关注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如须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北路与勤俭路交汇处华泰写字楼九楼会议室时间:2022年12月2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9-32482247地址:咸阳市三原县鲁桥镇东街村名称: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15114843505项目联系人:魏世飞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9-33284736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新华大厦1508室名称: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12月16日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地 址:咸阳市三原县鲁桥镇东街村联系人:三原县鲁桥镇人民政府经办电 话:029-32482247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新华大厦1508室联系人:魏世飞电 话:029-33284736电子邮箱:yozhzb@163.com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
4 | 采购项目编号 | YZZB-2022-051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预算 |
6 | 预算金额 |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123074.16元。供应商谈判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7 | 最高限价 | ¥1123074.16元 |
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9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四章 |
10 | 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11 | 地点 | 三原县鲁桥镇 |
12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3 | 费用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
14 | 项目属性 | 政府采购工程类 |
1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仅允许中小企业参与,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 |
16 | 是否允许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 | 否 |
17 | 联合体谈判 | 不接受 |
18 | 谈判文件获取 | 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新华大厦1508室按照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谈判文件免费赠送。 |
19 | 获取文件规定 | 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谈判,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失信行为。 |
20 | 考察现场、谈判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21 | 转包与分包 | 不得转包 |
22 | 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形式 | 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3个工作日前形式:书面和公告 |
23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 |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24 |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 | 时间:自供应商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超过期限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形式:书面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第12.1.2条款) |
25 | 对供应商提出质疑答复时间、形式 | 时间:自收到供应商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 |
26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从响应文件首次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27 | 是否允许递交多个备选谈判方案 | 不允许 |
28 | 谈判保证金 | 按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29 | 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4.5条款 |
30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套、副本3套和电子文件(U盘)2份 |
31 |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32 | 响应文件装订 | 谈判响应文件应当采用A4页幅、建议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正副本分别密封,电子文件置于正本密封袋中。 |
33 | 响应文件封面标注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34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字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35 | 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 | 2022-12-27 14:30:00 |
36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北路与勤俭路交汇处华泰写字楼九楼会议室 |
37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38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39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形式、人数,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第7.1.1条款 |
40 | 谈判办法 | 详见第三章谈判办法 |
41 |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家数 | 3 |
42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 |
43 | 发布成交公告的时间、媒介和期限 | 公告时间: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44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45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说明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信用是否合格并记录,将查询网页、内容截图或拍照,留档保存。此查询信息仅作为本项目使用。 |
46 | 开启响应文件现场是否演示与陈述响应文件 | 不需要 |
47 | 开启响应文件现场是否提供样品 | 不需要 |
48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人/负责人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谈判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9)参加本次谈判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2)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9 | 供应商出席谈判会议所需证件 | (1)法定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谈判文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出席谈判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谈判文件)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如未按照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视为未响应谈判文件。 |
50 | 其他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工程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有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渭城区支行账 号:102075807616 |
1.2.2监督机构系指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名词解释1.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仅适用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采购活动。1.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所叙述的工程项目采购活动。1.1适用范围
1.2.8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7节能产品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6服务是指为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和工程配套所提供的服务。1.2.5工程是指本谈判文件中第四章所述所有工程。1.2.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谈判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1.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3合格的供应商1.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1.2.1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10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1.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3)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了谈判保证金(仅限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2)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谈判文件;(1)具备且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7)受到刑事处罚;(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5)为本项目代理谈判的为其采购代理机构;(4)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被禁止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11)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0)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8)受到财政部门5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部门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的);
1.5.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任何工程和货物(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知识产权1.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工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本项目包括提供货物的,所供货物亦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有效期、售后服务及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1.4.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工程要求。1.4合格的工程
1.7保密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相关的全部费用。1.6谈判费用1.5.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5.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如有)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9计量单位1.8.3响应文件中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8.2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8.1谈判文件与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语言文字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响应与偏离1.1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现场考察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10.2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10.1根据本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谈判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与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1.10答疑会或现场考察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1.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供应商据此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也适用本条款。1.11.5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1.11.4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项数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偏离范围和最高项数的响应文件无效。1.11.3除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外,谈判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响应文件无效。1.11.2偏离是指响应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3)谈判办法;(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谈判公告;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谈判文件的组成2.谈判文件
2.2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根据本章第1.10条款、第2.2条款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7)响应文件格式要求。(6)工程建设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4)采购内容及要求;
3.供应商2.2.5当谈判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与谈判文件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内容为准。2.2.4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2.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需对谈判文件(除质疑外)需要询问或澄清的,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超过该时间收到的询问或需要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不足3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4)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人/负责人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3.1.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9)参加本次谈判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谈判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
(1)以上为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作为留存依据(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此项不需要提供)。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必备材料,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在响应文件中应包含以上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格审查时以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为准(信用记录如无特殊说明可不提供,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留存)。(12)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2供应商应当委托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谈判代表,且谈判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谈判。3.2.1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2授权委托(4)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采购人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和考证。(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标明原件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其它均为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4.1落实促进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不执行3.4.1.1,3.4.1.2,3.4.1.3条款。)3.4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3.3联合体谈判
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4.1.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4.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4.2.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3.4.2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3.4.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3.4.2.5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所有投标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所有投标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3.4.2.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4.2.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3.4.2.2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5.1本项目严禁采取转包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业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业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3.5转包与分包3.4.5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服务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3.4.4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存在明显错误的,谈判小组可以按照第三章第1.3条款的规定,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澄清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查询并办理相关业务。3.4.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磋商文件未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3.6供应商的风险接受分包的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5.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将采购项目分包给小微企业完成,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5.2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业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3.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3.7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磋商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1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4.响应文件(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送达。(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本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4.1.3报价使用货币4.1.2.2供应商被认定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1.2.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4.1.2真实性原则4.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若供应商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响应文件中清楚地注明。供应商对本谈判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1.5.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谈判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谈判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4.1.5.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4.1.5.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响应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4.1.5备选方案本项目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4.1.4响应文件形式
4.2.3商务与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4.2.2资格审查部分包括本章第3.1.1条款内容。(2)商务与技术部分。(1)资格审查部分;4.2.1响应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4.2响应文件的组成
(6)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4)商务条款偏离表(3)施工组织设计(2)首次谈判报价一览表(1)竞争性谈判响应函;
4.3.5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自主报价。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暂估价、规费及税金应按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要求计取。4.3.4供应商的各轮次谈判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算金额,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设定了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各轮次谈判报价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3.3本项目将根据谈判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谈判轮次,最终一轮谈判报价为最后报价。4.3.2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包括施工机械使用费、人工费、材料与设备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税金、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并符合建设工程计价规则。4.3.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采购工程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进行谈判报价,并充分了解本工程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谈判报价的其他要素。4.3谈判报价
4.3.7.2成交后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内容、质量标准、工期和追加项目预算。谈判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3.7.1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据实结算方式。除国家规定不可调整外,其余按降价比例(最后报价/首次报价)进行综合单价调整,调整后价格作为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成交后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工程范围内容、质量标准和工期。4.3.7最后报价4.3.6供应商除首次谈判报价外,其余轮次报价只报总价,不再填报报价明细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供应商首次谈判报价如只有总价而无明细报价,或者只有明细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出现单价遗漏情况,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成交,供应商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4.4.4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4.4.3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4.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4.4.1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4谈判有效期4.3.7.3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无效。
4.6.3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4.6.2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6.1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4.6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4.5谈判保证金
5.响应文件的提交4.6.8电子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6.7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采用A4纸幅面,并分别装订和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响应文件胶装后,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损、不可拆分。4.6.6响应文件的打印或书写应清楚工整,尽量避免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4.6.5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4.6.4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件。正本和副本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5.2.3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2响应文件装订、密封、装袋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缝隙处)加贴封条,应粘贴牢固,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单位章)。5.2.1开启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所有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全部密封。5.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若分包,应以包为单位提交,不得在其中选项提交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否则,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5.1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5.3.4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份数、密封情况和提交人等信息。5.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5.3.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5.3响应文件的提交5.2.4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4.2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章。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书应按本章第5.2.2项规定进行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注“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补充、修改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5.4.1在本章第5.3.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5.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3.7需要供应商提供样品的,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5.3.6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5.3.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1.2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对开启响应文件现场进行监督。6.1.1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采购人、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派代表准时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6.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6.开启响应文件5.4.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响应文件。5.4.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2)宣布开启响应文件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1)宣布开启响应文件开始和开启录音录像设备并致辞;6.2.2开启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宣布开启响应文件开始,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但不限于):6.2.1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和每轮谈判结束时均不公开报价。6.2开启响应文件程序6.1.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
(8)向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宣布供应商首次谈判报价,并由监督人员确认;(7)启封响应文件结束,供应商退场;(6)启封响应文件;(5)检查并宣布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宣布参加开启响应文件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会议记录等有关工作人员;(3)公布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7.谈判6.2.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6.2.5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响应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启响应文件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启响应文件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但不得干扰、阻挠开启响应文件工作的正常进行。6.2.4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是指,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6.2.3所有提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退场后,不要远离会场并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后续谈判和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必要澄清。(9)开启响应文件结束。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7.1.4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7.1.3谈判小组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谈判小组组长,并由谈判小组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谈判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7.1.2评审专家应当从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括1名法律专家。7.1.1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或者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或者本部门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人派一名代表进入谈判小组,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7.1谈判小组
(1)确定参与谈判至谈判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7.1.7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在谈判中不得有下列行为:7.1.6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7.1.5谈判过程中,因谈判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谈判。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谈判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起响应文件、谈判和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文件公正评审的;
(7)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6)在谈判或评审环节擅离职守,影响谈判或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4)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3)未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或者未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2)独立性原则: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谈判小组成员对其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谈判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谈判原则和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7.2.1“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谈判中恪守以下原则:7.2谈判原则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8)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7.3谈判7.2.2谈判小组有权对整个谈判和评审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综合性原则:谈判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5)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4)客观性原则: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首轮的谈判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
(4)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与合格的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和商务事务进行谈判;(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7.3.2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7.3.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在与单一供应商进行反复谈判的基础上,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3.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谈判工作的行为。(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公布提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宣布谈判纪律和开启录音录像设备;(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7.3.4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谈判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9)谈判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8)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谈判小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谈判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报告;(7)维护谈判秩序,监督谈判小组依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采购人代表、谈判小组成员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6)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谈判文件;(5)在谈判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谈判活动不受外界干扰;(4)组织谈判小组成员推选谈判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7.3.7供应商对谈判小组的谈判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7.3.6.2有关人员对谈判情况以及在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开启响应文件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7.3.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谈判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7.3.6谈判过程严格保密7.3.5采购人可以在谈判前介绍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谈判文件所述范围。介绍应当提交书面介绍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0)处理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事项。
8.2.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并依据扣除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8.2确定成交供应商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谈判小组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工程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政策性扣除后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8.1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8.确定成交供应商7.3.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转送。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通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8.2.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接到采购人“定标”复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也应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同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8.2.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结果复函至采购代理机构。8.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政策性扣除后)相同的,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确定成交人;报价相同,技术参数(条款)也相同的,按商务条款优劣确定成交人;报价相同,且技术和商务相同或不具有可比性则在相同报价供应商中以抽签形式确定成交人。
9.合同授予8.3.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8.3.3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8.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8.3成交通知书
9.2.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9.2.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件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9.2签订合同9.1.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本章第9.1.1项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9.1.1本项目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9.1履约保证金
9.3.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合同分包的,成交供应商享受了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在履行合同时,未按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的比例分包给小微企业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9.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应按规定备案。9.3.2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9.3.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9.3合同履行9.2.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0.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项目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事项。(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0.终止谈判
开户名称: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11.3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交纳,但不得用谈判保证金冲抵。11.2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布。11.1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1.采购代理服务费
12.1.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质疑函范本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12.1.1如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有疑问,认为需要提出质疑和投诉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有关规定办理。12.1质疑12.质疑与投诉账号:10207580761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渭城区支行
(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1.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12.1.6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谈判公告。12.1.5质疑函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12.1.4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
(6)未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未提交授权委托书;(5)质疑未按质疑函范本格式提出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形式即时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12.2投诉12.1.8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9)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8)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的;
(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2.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13.2.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3.2.3投诉书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章。(6)提起投诉的日期。(5)法律依据;
13.其他13.2.5投诉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2)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
谈判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对开启响应文件、谈判和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13.2录音录像本着“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以自愿选择政府采购贷款进行融资,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实施。13.1成交供应商融资
(2)响应文件的澄清;(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1.1谈判按下列程序进行:1.谈判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第三章谈判办法
1.2.1资格性审查1.2响应文件初步评审(6)编写评审报告。(5)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4)复核与核对评审结果;(3)谈判;
(2)供应商属事业单位的,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供应商属企业法人的,其3证合1或多证合1的营业执照,不审查原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1.2.1.3基本资格条件的审查方法:1.2.1.3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采购人通过官网查询供应商相关信息。1.2.1.2信用信息查询时间截至时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查询结果在供应商限制性资格条件审查时使用。1.2.1.1采购人依法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将依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之资格审查部分文件,谈判文件第二章第3.1条所述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2.1.5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采购人将按下表所列举的审查标准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供应商若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其基本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谈判资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2.1.4基本资格条件的审查标准:(4)属于自然人的,审查身份证。(3)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的(包括但不限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审查登记证书;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根据供应商类别进行审查:(1)企业谈判的:营业执照(3证合1或多证合1)(2)事业单位谈判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其他组织谈判的:登记证书(4)自然人谈判的:身份证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谈判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合法有效,审查原件 |
3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4 | 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5 | 提供供应商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谈判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6 | 提供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7 | 提供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8 |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9 | 参加本次谈判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1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11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12 | 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1.2.1.7审查标准如下:特别说明:供应商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采购人仍有权利提请谈判小组取消其成交资格。(2)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1)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实。1.2.1.6供应商限定资格条件审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允许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2.2谈判小组将按下列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若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其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谈判资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2.2.1谈判小组依法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1.2.2符合性审查1.2.1.8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谈判环节。(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谈判的,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第二章第1.3.2条列举情形之一的,视同联合体存在相同情形,审查不予通过,即判定其限定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谈判资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供应商存在第二章第1.3.2条列举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即判定其限定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谈判资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2)响应文件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 应符合“响应文件格式”和响应文件要求 |
1 | 有效性审查 | (3)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
2 | 完整性审查 | (4)响应文件份数 | 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 |
2 | 完整性审查 | (5)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响应性审查 | (6)对谈判文件响应程度 | 要求全面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3 | 响应性审查 | (7)拟提供工程 | 应满足谈判文件提出的工程技术要求 |
3 | 响应性审查 | (8)工期 | 应满足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工期 |
3 | 响应性审查 | (9)工程质量 | 应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规定 |
3 | 响应性审查 | (10)质保期 | 应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规定 |
3 | 响应性审查 | (11)谈判有效期 | 应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规定 |
1.3.4有效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3.3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谈判小组可以拒绝其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3.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3.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响应文件的澄清1.2.2.3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谈判环节。
1.4.1.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谈判,代表人数不超过1人。1.4.1.1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谈判环节。1.4.1谈判方式:1.4谈判1.3.6如果供应商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谈判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谈判小组根据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1.3.5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
1.5.1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5最后报价当第二次报价全部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均低于公认的制作成本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谈判失败或进行第三次报价。当第三次报价若超出财政预算,且采购人又无力支付,谈判小组有权决定谈判失败。第一次报价---分别谈判---第二次报价---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注:谈判响应文件拆封时的价格为第一次报价,无效谈判响应供应商将不得进入第二次报价)。1.4.2谈判步骤:1.4.1.3谈判小组将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供应商进行谈判的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6.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报告签署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核对评审结果,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1.6.1评分汇总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1.6复核与核对评审结果1.5.4最后报价仅向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宣布,并由监督人员确认。1.5.3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1.5.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5)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4)谈判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认定错误的;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1.8.1谈判小组在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出具。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8编写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祥见第二章第8.1、8.2条款。1.7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2.评审方法1.8.2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小组成员的更换等,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对其报价合理性予以特别书面。(5)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含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2.1.2推荐成交候选人(3)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委托)依据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列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1.1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2.1评审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依次排序。
(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无效的;(2)供应商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保证金(如有)或保函(如有)的;(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无效:2.2无效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依据谈判响应文件,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顺序。谈判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或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9)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的;(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的;(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谈判总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的;(4)无谈判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响应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谈判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响应报价一览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总金额不一致的,以谈判响应报价一览表为准。2.3.1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3特殊情况的处理(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2对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或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按上述修正的顺序和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非实质性偏离(非技术参数)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2.4非实质性偏离(非技术参数)2.3.4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审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谈判小组商榷后,再进行评定。(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8)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7)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或者页码混乱;(6)响应文件应当盖章签字的地方,不超过3处仅有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书、竞争性谈判响应函除外);(5)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4)提供的服务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3、工程地点:三原县鲁桥镇2、预算金额:1123074.16元1、工程名称: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一、工程概况第四章施工内容及商务要求响应文件有上述(1)至(4)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书面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更正或者澄清、说明、更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响应文件制作不规范。
4、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部分准或规范,则成交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施工。3、成交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部分准、规范时,应征得业主或业主指定代表人的同意。2、本工程其他技术标准及要求执行图纸及甲方实际需求。1、本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或有关部门关于工程施工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陕西省关于工程施工方面的文件、规定,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二、施工要求4、工程范围及内容:鲁桥镇西区主干道铺设污水官网1.59公里,其中加盖渠道0.959公里,改造渠道生产桥4座,清淤1.59公里,每隔100米设置检修孔,覆土绿化全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10、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储存空间、运输能力、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了解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标准以及施工现场实际等情况,并应考虑现有人、材、机市场水平和供应、投标风险、不利的施工因素等,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9、采购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均不负责任。8、采购人只提供电源、水源。成交人在施工期间不得破坏原有建筑。7、成交人应配合项目建设进度,向采购人提供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6、成交人负责材料的运输、施工及其他伴随服务。5、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1.4陕建发【2017】270号文件:扬尘污染治理费按陕建发〔2017〕270号文件执行。1.3相关的标准图集、规范,常规的施工组织。1.2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图纸及相关资料。1.1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费率》(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定额》(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市政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园林工程价目表》(2009)。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三、施工内容
1.10计价软件采用广联达云计价平台GCCP6.0,版本为6.3000.23.112。1.9陕建发【2021】1021号文件:关于全省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的通知执行陕建发【2021】1021号文件,本工程执行此文件,劳保不扣除。1.8陕建发【2020】1097号文件:建筑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用执行陕建发【2020】1097号文件。1.7陕建发【2019】1246号文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陕建发〔2019〕1246号文件执行。1.6陕建发【2019】45号文件:税金执行陕建发〔2019〕45号文件。1.5陕建发【2018】2019号文件:人工费执行陕建发〔2018〕2019号文件。
四、商务要求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广联达版电子文档另附)2、工程量清单1.11主要材料单价按《咸阳市工程管理造价信息》(材料信息价)2022年第6期信息价及市场价计入。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估金额(元) |
5、执行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对自身安全负责,施工期内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3、安全要求2、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咸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1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规定及标准文件。具体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标准、规范:
3%合同额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6.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6、付款方式及依据以上规范、标准如遇调整或最新规范时,以调整后或最新规范内容为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咸阳市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7.1.2采购人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相关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关资料提交采购人。7.1.1项目在竣工后,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并将施工过程中相7.1验收流程7、验收:6.2付款依据: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
7.3.成交人承诺完全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并全部通过验收为交付使用的基本条件,验收过程7.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范和要求执行。个日历日内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出索赔或取消其施工合同。7.1.4验收不合格的成交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确保工程通过验收。如接到通知后77.1.3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家组成验收组共同验收,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7.4.4工程量清单。7.4.3谈判响应文件。7.4.2谈判文件。7.4.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7.4.验收依据中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8.4成交人应遵照国家规范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要求作出明确承诺。8.3成交人承诺的质保期起始时间为终验合格之日。8.2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8.1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成交人承诺的质保时间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按其承诺时间质保。8、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7.4.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署。9.2图纸审核通过后7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就施工工作等进行安排、部可施工。9.1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平面布置图,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图纸,审核合格后方9、合同实施:8.5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应具有良好、迅速的售后服务能力。
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10.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工程质量或工程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10.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10、违约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和赔偿。9.3若因成交人原因未能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
-----技术变更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工程项目竣工报告;-----工程项目开工报告;11、所使用的原材质、材料需提交相关文本资料,采购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隐蔽(陷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设备、材料、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见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2.1条款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只列出了主要合同专用条款,其余条款见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见GF-2017-0201)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按生产企业在技术监督局的备案标准、并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意。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材料、设备所涉及的现行国家、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3适用标准、规范2.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1本合同只使用汉语。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外传、外借,仅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3.图纸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重大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发包人指定价的认质认价等在决策之前需经业主同意。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照发包方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发包方授权和委托,对本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施工中各种矛盾组织协调工作及全程监理。姓名:职务: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4.工程师
6.发包人工作姓名:资质:5.项目经理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承包人从该项目上立即解除在工程师看来行为不端、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或工程师出于其它考虑不希望该人出现在现场,并且未经工程师同意不允许再次雇用这些人员。凡有任何人员离开,都应尽快补充。职权:负责重大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发包人指定价的认质认价、施工全过程内、外部关系协调、处理往来文件,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进行管理。姓名:职务: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工程开工前5日内。(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5日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前5日内。(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执行《通用条款》8.1.(2)款。将水、电引至施工现场。安装电表,供电线路由施工单位安装并向发包人交纳水、电费。其计量和计价方法为:按供水、供电管理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及公摊损耗量由施工单位全额缴纳。(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开工前5日内。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承包人工作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等手续。(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发包人负责保护。(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工程开工前5日内。(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8.1.(6)款。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9.1.(5)款。(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甲方工地代表提供办公室2间,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办公室2间、宿舍房1间,不配备办公家具,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9.1.(3)款。(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1日向业主、监理单位报送2份《通用条款》9.1.(2)款规定的报表。(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进度计划(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9.1.(8)款。交工前应达到工完场清条件及文明工地要求。(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9.1.(7)款。(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9.1.(6)款。
(四)质量与验收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执行《通用条款》13条。工期提前无奖励。工期每推迟一天除按2000元处罚外,若影响到发包人使用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9.工期延误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五日内。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十日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五)安全施工11.1试车费用的承担:动力照明通电费、给排水、采暖及卫生设备试水费均由承包人承担。11.工程试车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2.5如果清单项目内的工程项目在实际施工中未进行施工或者因设计变更减少的项目,结算时按实际减少工程量或清单量和投标预算单价扣减造价。12.4工程结算时,据实结算,综合单价不变,只对甲方认质认价的材价格调正负差价,调差部分除计取税金之外不再计取任何费用。12.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执行《通用条款》27.1条12.2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物价变化、政策调整以及有经验的投标商可以和应该预料到的其它风险。合同执行期间工程量清单中已报价的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12.1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12.合同价款及调整:
15.1项目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持《验收合格单》原件在甲方处办理百分之五十七(57%)工程款的支付手续;自验收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在无索赔争议的情况下,在甲方处办理百分之三(3%)工程款的支付手续。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14.工程量确认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合同价的40%,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比例和时间:开工前7日足额支付。13.工程预付款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七)材料设备供应15.2发包方对总承包方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实行监督和控制。
19.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19.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交竣工图及完整资料文件三套。所有资料必须保证有三份是用钢笔书写。工程竣工验收前,资料必须通过质检站备案要求,按城建部门要求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19.竣工验收(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8.工程设计变更:(八)工程变更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1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28.1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21.违约(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0.竣工结算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方按合同价的2%承担违约金外,另按国务院279号令有关规定处理。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工期每推迟一天除按2000元处罚外,若影响发包人使用时,应另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限额为合同价的5%。2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7.6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7.6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0.5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0.5款;
(十一)其他22.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2.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依法以下一种方式解决:22.争议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25.保险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第43条。24.不可抗力23.2分包施工单位为:/。23.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23.工程分包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26.担保25.1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发、承包双方各持正本壹份、副本承包壹份,发包方叁份。27.合同份数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其他约定: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年;4)、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年;2)、屋面防水工程、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年;1)、基础、主体、结构部分: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3、质量保修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其他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5、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一、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谈判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所涉及到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六章工程建设标准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政府采购项目正本/副本响应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做出逐一实质性响应,认为有必要,可做补充说明。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该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如无上述第一、二条的标准,在材料、设备的订货采购和施工安装时,应出具生产厂家或施工安装企业在技术监督部门已备案企业标准,并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上述第一条标准外,还应满足设计要求和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要求。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鲁桥镇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ZZB-2022-051
说明:企业规模指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资格审查部分格式自拟,须编制页码目录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企业类型 | 企业规模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 | |||
资产总额 | 开户银行 | |||
上年营业额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名称: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谈判之日起天。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3、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3)其他组织谈判的提供有效的登记证书(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2)事业单位谈判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企业单位谈判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证合1或多证合1);说明:4、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首次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90日历天,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提供。
(2)公益类事业单位、自然人无需提供。(1)提供供应商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谈判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说明:5、财务状况报告(5)以上(1)-(3)项为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4)自然人谈判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2)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1)提供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说明:6、税收缴纳证明(3)原件或复印件可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1)提供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说明: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5)原件或复印件可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4)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税收事项的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书面承诺;
9、项目经理资格证明说明: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8、供应商资质证明(5)原件或复印件可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4)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社保资金事项的供应商,应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书面承诺;(3)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公司郑重声明,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采购人名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我方(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项目(项目编号:)谈判事宜,在此郑重声明:(采购人名称):11、竞争性谈判响应声明书(若供应商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可另纸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6.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方承诺在谈判过程中,保证不予其他单位恶意串通,不出让谈判资格,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行贿;4.我方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3.我方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举行听证会的)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2.我方近3年来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形存在;1.我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真实有效;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声明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特此声明!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7.我方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股权关系说明: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1、管理关系说明:我单位在本谈判项目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12、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的声明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声明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我单位被单位控股。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1:
附件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单位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附件3: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填写)
一、竞争性谈判响应函商务与技术部分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监狱、戒毒企业不填写)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承诺承诺除商务和工程(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二、我方的谈判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项目经理,工期为,谈判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日历天。一、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套,电子文件份。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人名称):
4.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和标准向贵方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六、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五、我方承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十一、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十、(其他补充说明)。九、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八、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论和成交结果。七、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谈判文件中有关不退还谈判保证金条款所规定的情形。5.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传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二、首次谈判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帐号:开户银行:电子邮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谈判总报价(元) | 大写: |
谈判总报价(元) | 小写: |
项目经理 | |
工期 | |
质量 | |
质保期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3.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谈判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2.本报价为供应商完成谈判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说明:1.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施工方案1、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组成格式自拟。三、施工组织设计(后附广联达软件导出表格)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7、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4、主要机具、设备和材料配备计划3、施工部署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0、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9、劳动力计划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六项目管理机构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单位:人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六: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备注:后附项目经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简况表
姓 名 | 性别 |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资格证号 |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专业工作年限 | ||
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
类似工作业绩: | |||
发包人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联系电话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备注:后附项目人员资格证(岗位证)或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页面可相同格式扩展。项目人员组成表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专业工作年限 | 职称 | 资格证号 | 拟任职务 | 备注 |
.... |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谈判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说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谈判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六、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说明:格式自定。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成交。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承诺书
供应商(全称并盖公章):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及工程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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