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3-0296]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报建报批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进度款审核综治中心重要工程的施工灌注路灯分部分项工程微型消防站危桥修缮造价进行控制导向图监理酬金社区颐康服务站征求民意应急服务设施救护中心安全监管完善标牌施工监理观测建筑安装消防救援站建设工程监理花场增设门牌设备检测河边综合治理工程验收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安全管理视频监控系统桥梁改造项目监理施工图修改工程开工工程设计检验监测勘察要求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相关许可证照设计方案保修的管理相关协调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工程凤西二路空间改造审核工程结算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公厕标识大沙河沿岸周边环境改造审查承包商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设计变更工程获奖奖励协助业主办理场地移交用工实名管理等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款工程材料危房打通施工组织设计试验室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测量放线更新标线道路路面铺设公园改造隐蔽工程施工进度调整技术洽谈老旧小区连片改造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检测设备充电桩移动站移交检验信息管理核查勘察方案抽查合同管理公共厕所河边环境改造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建筑构配件停车场龙舟棚改造房屋监理服务施工图会审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监理规划信息进行管理工程建设咨询提升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0296
预算金额25778.26万元
招标公司苏州市荔湾区建程代建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工020-8156189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0-8180501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029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月19日 0时0分~2023年2月14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80.45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14日 9时30分 - 2023年2月14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19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14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14日 9时15分 - 2023年2月14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工
- 代理联系人:吴嘉鹏
- 联系方式:020-81805018
- 代理联系方式:13538893942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156189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0116【招标公告】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pdf0116【招标公告】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荔湾南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荔湾南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资金来源说明.pdf资金来源说明.pdf
- 0116【招标公告】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docx0116【招标公告】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docx
- 0116【招标文件】龙溪片区、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docx0116【招标文件】龙溪片区、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docx
- 0116【招标文件】龙溪片区、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pdf0116【招标文件】龙溪片区、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pdf
- 2023.1.11审查-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监理合同.doc2023.1.11审查-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监理合同.doc
- SL202301170040-20230118165443.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市政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 JG2023-0296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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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3-01-19 0:00:00 | 2023-02-14 9:30:00 | |
投标登记 | 2023-01-19 0:00:00 | 2023-02-14 9: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3-01-19 0:00:00 | 2023-02-14 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3-01-19 0:00:00 | 2023-02-14 9:30:00 | 按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3-01-19 0:00:00 | 2023-01-26 17: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02-14 9:15:00 | 2023-02-14 9:30:00 |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3-02-14 9:30:00 | 2023-02-14 10:30:00 |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02-14 9:30:00 | 2023-02-14 10: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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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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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
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中
机电设
省
招标单位:苏州市荔湾区建程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
日期:2023年1月
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
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发改投批[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广
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
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规模:海中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线”整治,增设社区一站式便
民服务中心,增设道路路面铺设、更新标线、完善标牌、标识,桥梁改造,花场增设门牌和导
向图,海中片区危房打通,增设路灯、停车场、充电桩等,增设公厕、微型消防站,公园改造
及提升以及河边环境改造,龙舟棚改造,增设综治中心、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应急服务设
施救护中心、颐康服务站等;
龙溪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线”整治,增设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对片区道
路路面铺设、更新标线、完善标牌,危桥修缮,升级垃圾分类投放点公共厕所,增设微型消防
站、移动站,增设消防救援站,大沙河沿岸周边环境改造,凤西二路空间改造,河边综合治理,
增设应急服务设施救护中心、社区颐康服务站等;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2.1.4投资总额:经估算,本项目建设投资25778.26万元(龙溪片区10288.02万元,海中
片区15490.2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0731.41万元(龙溪片区8190.81万元,海中片
区12540.6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本项目监理工作包括:
(1)施工前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
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协助业主办理场地移交、办理相关许可证照、报建报批及其他前期准备
工作。
(2)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阶段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进度款审核、检验监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工程变更等)的监理工
作及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相关协调、征求民意等工作。
(3)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档案、整改、工
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2.3监理服务期限:龙溪片区360日历天;海中片区360日历天。
2.2.4监理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进度控制目标:按委托人对工期的要求进行进度目标控制。
(3)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的建安工程结算不超过合同价,且不超过相应的建安工程费
概算批复。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人员死亡事故;确保实施期内有关建设人
员不违反委托人安全监管规定。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
亡人数为零。
2.2.5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380.45万元。(其中龙溪片区监理费限价:156.90万元,
海中片区监理费限价:223.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
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
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
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
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
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
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
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
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总监理工程师按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两
个项目分别填报,允许为同一人,但须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同一人同时任多个项
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三个项目。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该企业及拟委派
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出具《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
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因联合惩戒措施表
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
目的投标。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月日时00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3年月日时
分。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
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时分,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月日
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
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18050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66341752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180501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聚兴大街5号
监督电话:020-81561896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组
织机构代码:914400001903844382,电话:020-66341752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龙溪片区老
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
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
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
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
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章)
2023年1月18日
招标代理委托书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现委托你司为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
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
工作。
月代
工水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1月18日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
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
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
中企业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
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
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
和公开通报。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1月18日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吴嘉
鹏同志(身份证号码:440582199505287436)为我单位的授权代理
人,代表我单位就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
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整个招标过程中负责安排、确认、联系招标
事宜的专职人员。
请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授权委托单位:州市荔湾区建设代建中心
招标管理单位东香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东
2023年1月18日
资金来源说明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
程施工监理已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已落
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特此说明。
福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
2023年1月日
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日期:2023年1月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招标公告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1.1招标项目名称: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发改投批[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4投资总额:经估算,本项目建设投资25778.26万元(龙溪片区10288.02万元,海中片区15490.2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0731.41万元(龙溪片区8190.81万元,海中片区12540.60万元)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线”整治,增设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对片区道路路面铺设、更新标线、完善标牌,危桥修缮,升级垃圾分类投放点公共厕所,增设微型消防站、移动站,增设消防救援站,大沙河沿岸周边环境改造,凤西二路空间改造,河边综合治理,增设应急服务设施救护中心、社区颐康服务站等;2.1.2工程建设规模:海中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线”整治,增设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增设道路路面铺设、更新标线、完善标牌、标识,桥梁改造,花场增设门牌和导向图,海中片区危房打通,增设路灯、停车场、充电桩等,增设公厕、微型消防站,公园改造及提升以及河边环境改造,龙舟棚改造,增设综治中心、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应急服务设施救护中心、颐康服务站等;
2.2.4监理目标:2.2.3监理服务期限:龙溪片区360日历天;海中片区360日历天。(3)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阶段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度款审核、检验监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工程变更等)的监理工作及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相关协调、征求民意等工作。(1)施工前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协助业主办理场地移交、办理相关许可证照、报建报批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2.2.2监理范围:本项目监理工作包括:
2.2.5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380.45万元。(其中龙溪片区监理费限价:156.90万元,海中片区监理费限价:223.55万元)。(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人员死亡事故;确保实施期内有关建设人员不违反委托人安全监管规定。(3)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的建安工程结算不超过合同价,且不超过相应的建安工程费概算批复。(2)进度控制目标:按委托人对工期的要求进行进度目标控制。(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3.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4其他要求:注:总监理工程师按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两个项目分别填报,允许为同一人,但须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同一人同时任多个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三个项目。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月日时00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出具《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该企业及拟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5.5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吴工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1805018联系人:张工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1805018联系人:张工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联系电话:020-66341752
监督电话:020-81561896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聚兴大街5号
目录日期:2023年1月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招标文件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略)招标公告第一卷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联 系 人:张工联系电话:020-81805018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联 系 人:吴工联系电话:020-66341752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龙溪片区360日历天;海中片区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进度控制目标:按委托人对工期的要求进行进度目标控制。(3)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的建安工程结算不超过合同价,且不超过相应的建安工程费概算批复。(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人员死亡事故;确保实施期内有关建设人员不违反委托人安全监管规定。(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疑问提交时间: 2023年 月 日 时前(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3、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各投标单位在招标控制价内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并按此计算监理费下浮率[监理费下浮率=1-(监理费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保留两位小数。监理费下浮率和调整系数在监理费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80.45 万元(即招标控制价)(其中龙溪片区监理费限价:156.90万元,海中片区监理费限价:223.55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的报价,应是其按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完成监理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以及检验检测费、保险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涉及费用等。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2)本项目最高限价:380.45万元。(其中龙溪片区监理费限价:156.90万元,海中片区监理费限价:223.55万元)。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最高限价自行报价。a.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20731.41万元(龙溪片区8190.81万元,海中片区12540.60万元)。 (最终以相关部门审定的建安费结算价为准);b.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3)监理费结算按国家发改委、国家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后再乘以(1-监理费下浮率),最终以相关部门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结算为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2、如采用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原件须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4、如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指引。5、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6、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年至 / 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交易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5.3 | 开标异议 |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3 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 3 日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光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2 | 送达 |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10.3 | 招标失败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10.4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10.5 |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 详见本须知后附表。 |
10.6 | 其他 | 1、若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数量不符合《穗建规字〔2020〕32号》等文件的规定,将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2、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
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2、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附表: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或2名 | 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注:总监理工程师按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两个项目分别填报,允许为同一人,但须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同一人同时任多个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三个项目。 |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1名 | 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不少于3名 | 市政工程专业1名、给排水工程专业1名、机电工程专业1名 | 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职称证或毕业证中的专业名称(含相近专业)为准; |
造价工程师 | 1名 | 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 |
监理员 | 3名 | 具备监理员证 | |
安全员 | 1名 | 具备安全监理员证 | |
总计 | 不少于10名 |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
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
(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
(7)监理大纲;(6)资格审查资料;(5)监理报酬清单;(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4.3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的;D.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的电子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码一致的;C.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B.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逾期解密的;A.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投标人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袋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半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4.2.6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在电子评标过程中,无论遇到任何系统异常或故障,评标委员会均应出具评标报告。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
7.5.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通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招标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支付监理费时,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参考格式)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监理费下浮率(%)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3.“国家级优秀总(专)监理工程师”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奖项为准,“省市级优秀总(专)监理工程师”以省市级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奖项为准。2.获奖监理业绩:国家级奖指金杯奖、鲁班奖、詹天佑大奖、金质奖、银质奖、优质工程奖等;省级奖指省级优良样板工程、省级双优工地、优质奖等;市级奖指市级优良样板工程、市级双优工地等.对同一工程奖项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1.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说明: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两家或以上的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得分高的排前;若投标人总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均相同,则监理大纲得分高的排前;若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和监理大纲得分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推荐排名优先的投标人。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相关工程项目投标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的。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45分监理大纲部分:45 分投标报价:10 分资信业绩、监理大纲部分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大于5名时,所有合格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2、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合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5分) | 企业类似业绩(4分)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每项得2分,最多得4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委托合同协议以及竣工验收资料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5分) | 企业获奖业绩(6分)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3分,获得市级奖项每项得2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5分)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2分)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5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8分) | 配备的人员中(不含总监、总监代表):1、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的每人得2分,最多得4分;获得过市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2、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类科学技术奖的每人得2分,最多得4分;获得过市级工程类科学技术奖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5分) | 企业技术管理能力(10分) |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项目技术管理成果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类科学技术奖项的,每个奖项得2分,最多得10分;获得市级工程类科学技术奖项的,每个奖项得1分,最多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5分) | 管理体系认证(3)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具有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加1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多得3 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5分) | 信用评价(6分) | 投标人获得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信用优秀单位连续3年或以上的得6分,连续2年得4分,1年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5分) | 企业荣誉(6分) | 投标人自2018至今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称号的得6分,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监理范围与内容、监理依据与工作目标(3分) | 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分) | 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满足要求得4分;基本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质量控制措施(5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5分;措施为良得3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进度控制措施(5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5分;措施为良得3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造价控制措施(5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5分;措施为良得3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安全、环保控制措施(5分) | 管理措施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3分) |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3分;措施不具体得2分;无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3 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3分) | 协调方法合理、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分;措施不得力不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重点难点监控措施(3分) | 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_1分;差及无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合理化建议(3分) |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并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的可得3分;无建议或建议不可行的不得分。最高不超过3 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工程验收、移交、保修的管理(2) |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得_2分;一般、措施不具体得1分;无管理方法和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2分) |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得2分;一般、措施不具体得1分;无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2 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5分) | 会议制度(2分) | 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最高不超过2 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报价得分(1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投标有效投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 1 %扣 0.5分,每下偏 1 %扣0.5分。最多扣10分。 |
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两家或以上的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得分高的排前;若投标人总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均相同,则监理大纲得分高的排前;若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和监理大纲得分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推荐排名优先的投标人。1.评标方法5.“工程类科学技术奖项”需经科技厅批准设立并在国家科技部登记。4.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
3.2详细评审3.1.4招标人需将开标异议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确认时,评标委员会须进行评审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监理费下浮率有误的,以总价金额为准修正下浮率。(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D。
第二卷[另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
龙溪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线”整治,增设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对片区道路路面铺设、更新标线、完善标牌,危桥修缮,升级垃圾分类投放点公共厕所,增设微型消防站、移动站,增设消防救援站,大沙河沿岸周边环境改造,凤西二路空间改造,河边综合治理,增设应急服务设施救护中心、社区颐康服务站等;海中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线”整治,增设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增设道路路面铺设、更新标线、完善标牌、标识,桥梁改造,花场增设门牌和导向图,海中片区危房打通,增设路灯、停车场、充电桩等,增设公厕、微型消防站,公园改造及提升以及河边环境改造,龙舟棚改造,增设综治中心、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应急服务设施救护中心、颐康服务站等;1.项目概况一、监理要求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监理目标:(3)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阶段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度款审核、检验监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工程变更等)的监理工作及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相关协调、征求民意等工作。(1)施工前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协助业主办理场地移交、办理相关许可证照、报建报批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2.监理范围及内容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3.监理依据:(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人员死亡事故;确保实施期内有关建设人员不违反委托人安全监管规定。(3)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的建安工程结算不超过合同价,且不超过相应的建安工程费概算批复。(2)进度控制目标:按委托人对工期的要求进行进度目标控制。
(7)其他监理依据。(6)合同履行中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来往函件;(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项目监理人员组成要求:5.监理人员、设备要求:(2)符合本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4.监理的技术要求:
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监理工作。7.其他要求6.监理文件要求:本工程监理文件包括监理管理文件、质量监理文件、安全监理文件、环保监理文件、费用与进度监理文件、合同事项管理文件,以及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等其他监理文件和影像资料,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项目进度、专业需求及建设单位要求驻工地。各专业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及建设单位要求派驻现场,应满足施工时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要求。(2)专业监理人员配套要求:注:总监理工程师按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两个项目分别填报,允许为同一人,但须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同一人同时任多个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三个项目。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招标人要求三、成果文件要求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执行。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执行。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执行。二、适用规范标准
(5)分包单位(如有)资格报审文件资料;(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1.成果文件的组成
(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8)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16)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13)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1)纸质版的要求:一式六份。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一式六份。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18)监理工作总结。
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无;(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四、委托人财产清单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3)其他要求。(2)电子版的要求: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文件
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无;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无;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无;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
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与本项目监理人员规模相匹配的办公用房、办公桌椅、文件柜等。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4.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无;
第三卷委托人的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监理合同。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监理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准备。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监理报酬清单四、投标保证金三、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
十一、监理大纲十、投标人声明九、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八、主要人员简历表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六、资格审查资料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和监理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十二、其他资料
(6)监理大纲;(5)资格审查资料;(4)监理报酬清单;(3)投标保证金(如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7)其他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可自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龙溪片区) | 姓名:技术职称 :注册证号: | |
1 | 总监理工程师(海中片区) | 姓名:技术职称 :注册证号: | |
2 | 监理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监理人员 | 驻场监理人数:监理工程师人数: | |
6 | 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费报价) | 监理服务费报价(元):其中龙溪片区监理费报价: 元,海中片区监理费报价: 元。 | |
7 | 监理费下浮率 | 监理费下浮率:其中龙溪片区监理费下浮率: ,海中片区监理费下浮率: 。 | |
8 | 法 人 营 业执 照 证 号 | 法 人 营 业执 照 证 号: | |
9 | 资 质 等 级及 证 书 号 | 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 | |
10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
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三、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拟)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单位:人民币元五、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监理报酬清单(格式可自拟)四、投标保证金(格式可自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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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报价 | ||||
监理费下浮率 |
单位:人民币元(格式可自拟)5-1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报酬清单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1、监理报酬报价总金额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并按此计算监理费下浮率[监理费下浮率=1-(监理费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其中调整系数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监理费下浮率和调整系数在监理费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
序号 |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合计报价 | ||||
监理费下浮率 |
单位:人民币元(格式可自拟)5-2: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监理报酬清单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1、监理报酬报价总金额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并按此计算监理费下浮率[监理费下浮率=1-(监理费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其中调整系数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监理费下浮率和调整系数在监理费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
序号 |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合计报价 | ||||
监理费下浮率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香港企业投标的,须按照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另行提供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及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和人员的备案证明文件。(一)基本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资料(格式可自拟)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1、监理报酬报价总金额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并按此计算监理费下浮率[监理费下浮率=1-(监理费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其中调整系数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监理费下浮率和调整系数在监理费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资料不需要提供此项内容。如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拟)注: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资料不需要提供此项内容。如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拟)注: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资料不需要提供此项内容。如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八、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可自拟)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和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人员要求进行本表的填写。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可自拟)注: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资料不需要提供此项内容。如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 |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本表中投入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以及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 |
姓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声明十、投标人声明格式注:本项不作为资审内容。投标人根据“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设备要求提供。九、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格式可自拟)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用途 | 备注 |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二、监理范围与内容、监理依据与工作目标;一、监理工程概况;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单位可根据评分表自行增加或调整内容):十一、监理大纲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八、安全、环保控制措施;七、造价控制措施;六、进度控制措施;五、质量控制措施;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三、监理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十四、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十三、工程验收、移交、保修的管理;十二、合理化建议。十一、重点难点监控措施;十、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九、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十二、其他资料十五、会议制度。
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
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彩票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
代建中心
省
建
招标代理单位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
A
W
日期2023年1月
目录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1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22425253132323636附件一:开标记录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委托人要求............................................................................................................................................................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81805018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66341752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龙溪片区360日历天;海中片区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进度控制目标:按委托人对工期的要求进行进度目标控制。(3)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的建安工程结算不超过合同价,且不超过相应的建安工程费概算批复。(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人员死亡事故;确保实施期内有关建设人员不违反委托人安全监管规定。(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疑问提交时间:2023年月日时前(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
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 ||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3、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各投标单位在招标控制价内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并按此计算监理费下浮率[监理费下浮率=1-(监理费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保留两位小数。监理费下浮率和调整系数在监理费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
■有,最高投标限价:380.45万元(即招标控制价)(其中龙溪片区监理费限价:156.90万元,海中片区监理费限价:223.55万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的报价,应是其按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完成监理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以及检验检测费、保险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涉及费用等。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2)本项目最高限价:380.45万元。(其中龙溪片区监理费限价:156.90万元,海中片区监理费限价:223.55万元)。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最高限价自行报价。a.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20731.41万元(龙溪片区8190.81万元,海中片区12540.60万元)。(最终以相关部门审定的建安费结算价为准);b.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3)监理费结算按国家发改委、国家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后再乘以(1-监理费下浮率),最终以相关部门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结算为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转 |
账、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2、如采用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原件须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4、如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指引。5、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6、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至/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交易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5.3 | 开标异议 |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3日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资料不需要提供此项内容。如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应根据投标人
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拟)
注: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资料不需要提供此项内容。如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应根据投标人
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拟)
注: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资料不需要提供此项内容。如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应根据投标人
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资料不需要提供此项内容。如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投标人应根据
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可自拟)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 |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本表中投入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以及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本表中投入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以及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本表中投入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以及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本表中投入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以及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 | 备注: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本表中投入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以及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和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人员要求进行本表的填写。
八、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可自拟)
姓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间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九、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格式可自拟)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用途 | 备注 |
注:本项不作为资审内容。投标人根据“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设备要求提供。
十、投标人声明格式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
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
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
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
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
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
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
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
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
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
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
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十一、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单位可根据评分表自行增加或调整内容):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与内容、监理依据与工作目标;
三、监理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五、质量控制措施;
六、进度控制措施;
七、造价控制措施;
八、安全、环保控制措施;
九、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十、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一、重点难点监控措施;
十二、合理化建议。
十三、工程验收、移交、保修的管理;
十四、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
十五、会议制度。
十二、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工程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合同名称:项目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荔代建合字〔2022〕号SF-2019-0206
目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人:委托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六、期限25四、总监理工程师24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23二、词语限定23一、工程概况23第一部分协议书23
1.1定义271.定义与解释27第二部分通用条款27九、合同份数26八、合同生效25七、双方承诺25
2.5提交报告342.4履行职责33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32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32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302.监理人的义务30
★3.2提供资料353.1告知343.委托人的义务342.8履约担保34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342.6文件资料34
3.8支付担保363.7支付353.6答复35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353.4委托人代表35★3.3提供工作条件35
5.1支付货币37★5.支付374.3除外责任36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36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364.违约责任36
★6.2变更376.1生效37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37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37★5.3支付酬金375.2支付申请37
7.3仲裁或诉讼407.2调解407.1协商407.争议解决406.4终止39★6.3暂停与解除38
8.5守法诚信418.4奖励408.3咨询费用408.2检测费用408.1外出考察费用408.其他40
1.定义与解释42第三部分专用条款428.9工程获奖奖励418.8著作权418.7通知418.6保密41
2.4履行职责45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45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44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422.监理人义务421.2解释42
3.6答复463.4委托人代表463.委托人义务462.8履约担保46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452.5提交报告45
5.1支付货币48★5.支付48★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7★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74.违约责任473.8支付担保46
7.2调解517.争议解决51★6.2变更506.1生效50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50★5.3支付酬金48
8.6保密528.4奖励528.3咨询费用528.2检测费用528.其他527.3仲裁或诉讼51
附录B委托人及监理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54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53附录539.补充条款538.9工程获奖奖励528.8著作权52
B-6监理人提供的设备56B-5监理人派遣的人员55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55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55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54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54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的组成项目业主或发包方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实施工程建设,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各项建设工程手续,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在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后再开工建设;同时需负责整个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对设备厂家、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及各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一、项目业主首要责任制为了指导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总说明附录C“人员综合费用法”计算57
通用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监理管理的特殊需要。通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监理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做出的原则性约定。(二)通用条款《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一)协议书《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三、《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的适用范围3.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款;1.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三)专用条款
监理人(乙方):委托人(甲方):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第一部分协议书《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专用条款中的“支付”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优先选择本合同中已列的支付方式,如选择“其它支付方式”,需以合同附件的形式予以说明原因。四、其他事项《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等项目监理服务的合同订立。其中,通用条款中带★号的条文,其内容是完整不可分割的,原则上应不进行删减,只能在专用条款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在不违反原条款实质的前提下增加细化内容。其他内容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工程规模:工程地点: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立项批文编号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词语限定其他:建设工期或周期: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投资金额:
五、签约酬金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四、总监理工程师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1.监理酬金:。包括:施工监理服务费计算依据工程造价暂定万元作为签定监理合同、监理酬金支付的依据,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取监理费(施工监理服务费按照工程建安费结算价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该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复杂程度系数为,高程调整系数取,双方约定下浮,监理费暂定为万元(大写:)。监理服务费仅为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费用。监理服务费终审结算价按工程实际终审结算价计算。监理服务费仅为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费用。监理服务费终审结算价按工程实际终审结算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和附加协议条款计算。签约酬金(大写:,¥)。
序号 | 监理计费依据 | 数值 | 备注 |
1 | 暂定建安工程费(万元) | ||
2 |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万元) | 查《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直线内插法 | |
3 | 专业调整系数 | ||
4 | 工程复杂调整系数 | ||
5 | 高程调整系数 | ||
6 | 基本监理收费(万元) | ||
7 | 浮动幅度值 | ||
8 | 施工监理服务费(万元)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无。(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无。(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无。(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无。其中:2.相关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监理期限:★六、期限
八、合同生效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九、合同份数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签约代表:(签章)签约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定义1.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电话:电话:邮编:510370邮编:
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18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协议书;(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8).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招标图纸、答疑纪要、工作量清单及总说明等);(6).通用条款;(5).专用条款及附件;(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具体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指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9号)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监理人的义务
(7)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6)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5)按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用工实名制、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办法及规定等文件要求,施工承包人需将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作业工人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和施工进度情况等信息登记建档、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并将以上信息报送行政监管部门接受监督管理,监理人需对这些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实名管理工作的,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施工企业逾期未整改的,向建设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监管工作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用工实名管理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13)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2)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1)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0)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9)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8)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5)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4)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3)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1)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2.1监理依据包括:
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按附录B-5中监理人应提供人员名单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按附录B-6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1)严重过失行为的;
★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履行职责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发现工程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将此情况及时反映给发包人,并建议工程承包人予以调换。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3.委托人的义务应委托人的需求,要求监理人在合同签订期间向委托人提交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如果监理人日后未能在施工监理期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其所监理的工作内容,则委托人可根据责任情况与监理人按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确认违约金,可从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中扣除。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具体内容。2.8履约担保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监理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履约担保,委托人应向承包人提交与履约担保等值的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采用支付保函、支付保证保险的形式。3.8支付担保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如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3.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委托人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款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同时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款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
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1外出考察费用8.其他
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8.9工程获奖奖励合同涉及的著作权的归属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另行约定。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2.2其他文件:。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解释1.定义与解释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根据工程获得的不同级别的质量或管理奖项,按次数给予监理人一定的奖励。
3.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临时工程的设计方案、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提交改进意见,并检查督促实施。2.审核施工图、参与技术交底,施工图会审和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交委托人批准,作为开展工程建设监理的指导文件。2.1.1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阶段所有与本工程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工程变更等)的监理工作及安全监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监理人义务
9.委托人采购的货物到场后,协助委托人组织进行货物向承建商的移交检验工作。8.严格审查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对用于工程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化验(试验)单等进行核定并存档。7.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程施工观测、测量及进行抽查工作,保证施工及临近建筑物安全。6.每道工序完毕,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检查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重要工程的施工(如灌注、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及有可能危及周围建筑或本身结构安全的施工等)必须进行旁站监理,控制工程质量。5.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常巡视工地各部位,发现问题即督促承包商整改,并查其执行情况,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4.要求和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商严格遵守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程序施工。
15.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各阶段、部位工程检验、验收及整体工程验收申请报告,组织初验,督促承包商的工程验收报告,参加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14.审核承包商提出的进度报表、工程款申请以及核准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计算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后,报委托人审批,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13.编写监理阶段月报、年报和竣工总结。及时、准确、详细地做好施工全过程记录、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日记等。12.督促承包商文明施工、健全安全生产防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并有效控制对周围居民的影响。11.审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承包商组成事故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事故。10.及时提供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包括多方提出的变更,如:设计变更、技术洽谈、施工图修改)造价的审核意见,上报委托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1)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8.安全生产监理:17.根据市城建档案馆有关规定,督促并审查承包商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资料齐全合格后,交委托人归档。16.审核工程结算,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报委托人审核。
4.经批准的施工图纸及说明。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2.委托人与设计、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2.2.1监理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以及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除此以外的有关政策规定,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招投标文件。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4)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7.委托人发出的指令。6.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和通知等。5.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开工前报委托人。编写监理阶段月报、年报和竣工总结。及时、准确、详细地做好施工全过程记录、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日记等,以上文件均报送两份给委托人。2.5提交报告在涉及工程延期3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提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包括多方提出的变更,如:设计变更、技术洽谈、施工图修改)造价的审核意见,上报委托人。2.4履行职责。
①委托人不需要监理人出具履约保函;履约担保按下列方式①进行办理:2.8履约担保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3.4委托人代表3.委托人义务④委托人需要监理人出具履约保证保险的,监理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二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保险资料原件,保证保险担保金额:/;保证保险期限/。③委托人不需要监理人出具履约保证保险;在监理人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后,履约保函解除/%(不低于8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或交付使用时,应予以办理退回履约保函。②委托人需要监理人出具履约保函的,监理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二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交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不高于10%),即人民币/元的《施工监理期履约保函》原件。保函期限以壹年为期限,根据工期每年到期后再续开下一年度的保函,可连续出具.
①委托人不需要出具支付保函;支付担保按下列方式①进行办理:3.8支付担保委托人同意在3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④委托人需要出具支付保证保险的,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二个月内向监理人提交支付保证保险资料原件,保证保险担保金额:/;保证保险期限/。③委托人不需要出具支付保证保险;委托人支付保函解除条件:/,支付保函解除/%;办理退回支付保函条件:/。②委托人需要出具支付保函的,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二个月内向监理人提交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不高于10%),即人民币/元的支付保函原件。保函期限以壹年为期限,根据工期每年到期后再续开下一年度的保函,可连续出具。
★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2)。4.2.1委托人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3如监理人违反本协议,委托方因维权所需的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差旅费、调查费、鉴定费等费用由监理人承担。4.1.2就监理人上述应支付的违约金和应赔偿的损失,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抵扣,不足部分委托人有权另行追偿。4.1.1监理人在责任期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与义务,或在工作中发生失误,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监理费用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给为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还应赔偿损失。由于监理人失职造成建设单位的工程损失达到结算价的20%以上时,除按照本款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外,还将由财政部门登记入“黑名单”库。
★5.3支付酬金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100%,汇率为:/。5.1支付货币★5.支付(2)其它计算方法不计算逾期利息。(1)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余下10%的监理费,在工程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时,支付监理酬金%(不低于5%);在办理结算或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付清监理结算款。每期(□季度或□月度)支付的监理酬金=监理酬金总额×%(不高于80%),累计支付监理酬金%(不低于90%)。支付首期监理酬金后,在监理期限内按□季度或□月度等比例于7日前支付监理酬金为: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首期监理酬金,首期监理酬金为监理酬金总额的%(不低于10%);(1)按□季度或□月度等比例支付:正常工作酬金(以暂定合同价计算)的支付按下列(4)方法确定:
(3)按工程量与相应比例单次支付:余下10%的监理费,在工程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时,支付监理酬金%(不低于5%);在办理结算或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付清监理结算款。每期(□季度或□月度)支付的监理酬金=当(□季度或□月度)完成的工程量/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监理酬金总额×%(不高于80%),累计支付监理酬金%(不低于90%)。支付首期监理酬金后,在监理期限内按每期(□季度或□月度)完成工程量的比例于7日前支付监理酬金为: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首期监理酬金,首期监理酬金为监理酬金总额的%(不低于10%);(2)按□季度或□月度完成的工程量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当次支付比例 | 累计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 %(不低于10%) | %(不低于10%) | |
第二次付款 | 经委托人审核的已完成工程量达至施工合同价的30% | %(不低于20%) | %(不低于30%) | |
第三次付款 | 经委托人审核的已完成工程量达至施工合同价的60% | %(不低于30%) | %(不低于60%) | |
第四次付款 | 经委托人审核的已完成工程量达至施工合同价的90% | %(不低于30%) | %(不低于90%) | |
第五次付款 |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时 | %(不低于5%) | %(不低于95%) | |
最后付款 | 办理结算或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 / | 付清监理结算款 |
4.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一次性付清余额。监理服务费终审结算价按工程实际终审结算价计算。3.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预算完成审定的,可累计支付至合同内实际工作量的80%(同时限合同价的80%以内);2.根据施工进度付至合同内实际工作量的70%;1.首期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扣回;(4)其它支付方式备注:工程量的确定是根据当次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比例计算。
6.2.2除不可抗力外,由于受到资金、设计修改变更、施工图延误等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委托人应支付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3)方法确定:★6.2变更本合同生效条件:\。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5、上述条款中的付款时间,均是指委托人为向财政申请支付而办理申请手续的时间,而非指实际付款时间,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若因财政审批或财政支付程序原因导致支付迟延的,不属委托人违约,监理人对此无异议。
企业管理费率按%取值,企业利润率按%取值。根据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内,监理人投入的监理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间,参照:□附录中“人员综合费用法”计算;□双方约定的人员综合费用。(2)按“人员综合费用法”计算附加工作酬金:②附加工作酬金(相关服务)=相关服务期限延长时间(天)×相关服务工作酬金÷相关服务期限(天)①附加工作酬金(监理服务)=监理期限延长时间(天)×监理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期限(天)(1)按“监理期限延长时间”计算附加工作酬金:
(2)按“人员综合费用法”计算附加工作酬金:②附加工作酬金(相关服务)=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相关服务工作酬金÷相关服务期限(天)①附加工作酬金(监理服务)=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监理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期限(天)(1)按“监理期限延长时间”计算附加工作酬金:6.2.3监理人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3)方法确定:(3)其它计算及支付方式无附加工作报酬。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3)其它计算及支付方式无附加工作报酬。企业管理费率按%取值,企业利润率按%取值。根据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内,监理人投入的监理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间,参照:□附录中“人员综合费用法”计算;□双方约定的人员综合费用。
(1)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2调解7.争议解决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检测费用8.其他(2)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6保密奖励金额的比率为0%。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8.4奖励
需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监理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8.8著作权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9.补充条款监理人所监理的项目获得国家级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工地等质量或管理称号,对监理人奖励人民币0元/次;省级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工地等质量或管理称号,对监理人奖励人民币0元/次;市级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工地等质量或管理称号,对监理人奖励人民币0元/次。8.9工程获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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