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城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内控项目)
投标剩余时间4天
金额
24.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kfq-nkcg48(2024)
预算金额24.6万元
招标公司盐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515-6687281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娟18662076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城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发送投标响应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到达指定的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城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YCKFQ-NKCG48(2024)
3.采购方式:比选招标
4.采购需求: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城派出所机关食堂(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33),可接待140人就餐,厨房设备及餐具齐全,餐位140座左右。
5.预算金额:24.6万元
6.最高限价:同采购预算金额。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可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 “信用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列入公示期内的失信行为,不存在供应商须知所列的情形且在公示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
2.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方式:网上下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营业执照(照片、复印件均可)发送至邮箱xsyg008@163.com。(注:逾期报名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4.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腾讯会议软件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以指定邮箱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发送投标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到达指定的邮箱(xsyg008@163.com)。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82号未来科技城9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新都路与希望大道交叉口大转盘东北角)四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人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文档一致。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后自行将名称修改为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比选文件。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相关网站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4.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6.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盐城市盐渎东路86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5-66872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联 系 人:王娟 联系电话:1866207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5-66872819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城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发送投标响应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到达指定的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城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YCKFQ-NKCG48(2024)
3.采购方式:比选招标
4.采购需求: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城派出所机关食堂(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33),可接待140人就餐,厨房设备及餐具齐全,餐位140座左右。
5.预算金额:24.6万元
6.最高限价:同采购预算金额。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可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 “信用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列入公示期内的失信行为,不存在供应商须知所列的情形且在公示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
2.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方式:网上下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营业执照(照片、复印件均可)发送至邮箱xsyg008@163.com。(注:逾期报名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4.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腾讯会议软件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以指定邮箱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发送投标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到达指定的邮箱(xsyg008@163.com)。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82号未来科技城9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新都路与希望大道交叉口大转盘东北角)四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人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文档一致。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后自行将名称修改为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比选文件。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相关网站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4.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6.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盐城市盐渎东路86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5-66872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联 系 人:王娟 联系电话:1866207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5-66872819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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